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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至第五届协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宣传贯彻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国家颁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后,1953年11月4日市协商会与市人民政府举行联席会议,邀请以工商界为重点的各界代表180多人参加,动员各界各阶层上层人物开展总路线总任务的宣传。在各界及青年、妇女、居民积极分子中传达,开展总路线的教育。市协商会结合宣传教育,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协助政府实施粮食政策
1953年11月,与市人民政府研究实行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具体措施并向人民群众宣传,组织粮食工作队开展粮食政策的学习和协助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组织系统的学习,推动全市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工作开展。
(二)协助政府推销经济建设公债
1953年12月,协助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债委员会,并进行各阶层认购经济建设公债比例的协商;组织工商界人士学习,动员认购;安排干部登门访问工商界上层分子,听取意见;不断汇集各方面情况,及时向政府反映。全市认购公债任务于1954年3月底超额完成。
(三)协助政府完成基层普选工作
广州市的基层选举工作于1954年1月在全市铺开,市协商会贯彻市、区各界人民代表联席会议《关于全市展开普选工作的决议》,协助各民主党派,对其成员以及所联系的群众进行深入的宣传解释,并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有关单位协商联合提名;收集有关选民资格审查方面的意见;掌握普选进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和反映,推动全市基层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发动市民讨论宪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颁布后,1954年4月,市协商会协助市人民政府组织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发动全市人民展开讨论,反映提出的修改意见。由于宪法草案讨论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有密切联系,市协商会设宪法草案讨论分会,对民主党派、科学技术界、卫生工作者、工商界、宗教界、华侨、少数民族等进行联系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