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委员会基本情况

政协第六届广州市委员会基本情况

  政协广州市第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83年7月12日-20日举行。出席375人,列席62人。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人民团结奋斗,实行改革,对外开放,努力开创广州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六届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精神。梅日新作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委员会作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六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以上报告。与会同志列席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和认真讨论了代市长叶选平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决议:要高举爱国旗帜,坚决贯彻大团结、大统一的精神,致力振兴中华,为完成80年代的3大任务作出贡献;要积极协助市政府完成和超额完成“六五”计划,实现中共十二大提出的“三个根本好转”,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会议选举罗培元为主席,刘士杰、饶卫华、梁尚立、徐亮、梅日新、张梦石、胡根天、周宝芬、冯伯恒、陈一林、廖奉灵、李维纲、莫应?奈?副主席,何炳桓为秘书长。选举常务委员96人,成立常务委员会。这届委员会由中共、民革、民盟、民建、无党派民主人士、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台联、文艺、科技、社科、农林、教育、体育、新闻、医卫、对外友好、社会救济福利、少数民族、华侨、港澳同胞、宗教30个界别和特邀人士组成,有委员421人。委员会下设经济建设、城市建设、财贸、农林、科技、大专教育、中小教育、文化教育、医卫、政法、妇女、民族宗教12个工作组和提案工作、学习、联络、文史资料研究4个工作委员会。机关办事机构1985年5月前同上届,1985年6月组建办公厅,下设秘书处、综合处、人事处、行政处;撤销原秘书处以及秘书科、行政科、人事科。创办了《共鸣》杂志社、广州市政协诗书画室。本届委员会四、九、十三、十八次常委会议共增补委员 95人。

  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84年3月13日-18日召开。出席334人,列席72人。这次会议是在中共广州市委四届四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提出思想要更解放一些,措施要更灵活一些,千方百计把经济搞活,努力开创新局面的号召下召开的。副主席陈一林作市政协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委员会作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六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报告;副主席徐亮作关于调查落实广州市政协委员政策的报告。会议经过讨论,同意以上报告。与会同志列席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昕取市长叶选平作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计划、财政、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进行讨论。会议通过决议:在新的一年,必须加快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步伐;继续抓紧抓好落实政策的工作,善始善终地解决遗留问题;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把政协工作搞得更活跃,做出更大的成绩。

  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85年3月14日-19日召开。出席385人,列席113人。这次会议是在中共广州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大鼓劲、大改革、大发展”,实现广州市经济建设新飞跃的要求形势下召开的。梅日新作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委员会作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六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报告。会议讨论同意以上报告。与会同志列席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市长叶选平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一致拥护政府工作报告,要为提前3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一番,完成对重点企业设备更新改造、传统产品升级换代等任务积极贡献力量。会议通过决议:要更加坚定地为改革开放这一中心服务,积极地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活动,继续协助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充分发挥委员和各界人士的专长、智慧,团结一致,为完成常委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会议增选市政协六届常委会委员4人。

  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986年3月4日-11日召开,出席426人,列席133人。周宝芬作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委员会作六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六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报告。会议讨论同意以上报告。与会同志列席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昕取和讨论代市长朱森林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市计委主任麦扬作的关于广州市“七五”和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等。会议通过决议,指出政协工作要为实现广州市的“七五”计划和1986年任务,充分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献计献策,作出更大的努力。会议通过刘士杰、张梦石辞去副主席职务,增选司徒梅芳、徐舜英、陈其昌为副主席。

  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87年3月4日-11日召开,出席37I人,列席119人。会议是在贯彻1986年以来,中共中央连续发出有关加强统战、政协工作的文件,召开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对统战、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的新形势下召开的。梁尚立作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委员会作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和六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报告。会议讨论同意以上报告。与会同志列席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昕取和讨论了市长朱森林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讨论了广州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3个《发展战略纲要》,委员们对市政治、经济、文化等20个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通过决议,号召全体政协委员坚决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共广州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积极进取、同心同德、艰苦奋斗,为完成广州市的中心任务,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顺利进行;为促进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会议增选了常委会委员16人。

  政协第六届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共召开24次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建议》、中共全国代表大会和十二届四中、五中全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会议精神,全国政协和中央统战部联合召开的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统战、政协工作座谈会,以及全国政协地方工作组(委)工作会议的精神,并就如何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进行了讨论。会议协商讨论了关于广州市1982年工作回顾及1983年基本任务,如何发挥广州作为中心城市的作用,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建设、进一步开放的部署,以及引进国外资金、技术、人才情况和专家对广州市进一步开放的意见,兴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问题。在六届二十一次常委会上,有几位委员分别代表市政协有关工作组作关于对广州市大专院校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考察、分析与建议;发挥工作组的积极作用、促进政协的发展;对解决当前工业企业“双增双节”几个突出问题的建议;抓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质量刻不容缓;发挥政协委员的才智,为城市建设服务的专题发言。六届常务委员会先后作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关于认真学习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文件和全国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文件的决议;关于组织学习《邓小平文选》的决议;关于撤销对台工作委员会及联络组,建立联络委员会的决议;关于市政协副秘书长任命的决议;关于学习、文史、联络3个委员会委员、正副主任及各工作组正副组长人选问题决议。

  政协第六届广州市委员会主席会议共召开51次,传达贯彻了全国政协六届二次和六届三次会议精神,传达全国政协第四次文史资料工作会议、中南省区政协第三次文史资料协作会议精神;研究组织政协委员、各界人士学习《邓小平文选》的安排意见;听取关于全国工资改革会议情况介绍,研究协助市政府做好这项工作的意见;根据全国政协六届二次常委会议精神,听取市政协调查组检查政协委员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拟订提交市政协常委会《关于检查对政协委员的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草案,拟订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议》草案。研究参加全国政协和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工作座谈会的有关问题:听取参加1986年5月在重庆举行全国计划单列城市政协第一次协作会议的汇报,研究了政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拓政协工作新路子的问题;听取赴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考察归来的汇报,研究设法帮助穿线搭桥,介绍外商与之合作,以及市政协兴办经济实体问题。研究市政协领导应邀赴港考察;改善政协委员的结构,增加一些港澳人士和专业人才问题。研究召开区县政协工作座谈会,市政协机关整党工作安排,办公厅设置及其职责范围,设立提案委员会。研究市政协业余外语学校成立五周年暨教学大楼奠基典礼活动安排;举办书画作品展览,邀请省市知名书画家、诗人到港澳及外县活动,举办穗港澳书画轮流联展,以及创办《共鸣》杂志等问题。还研究决定了六届政协正副主席分工,通过了副秘书长任命和召开六届常委会议、全体委员会议的有关事项。

  1988年2月24日,六届四十九次主席会议,讨论通过了《广州市政协主席会议工作暂行规则》,规定主席会议每月举行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学习、宣传和协助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大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全国政协和省政协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的决定,作出每次常委会议到下次常委会开会之前的主要日常工作安排,商讨和决定常委会议的内容、议程、日程、决议草案以及有关事项;研究讨论市政协主要日常工作安排、总结、报告、决议以及安排全会和常委会议未作出决定的重大会务活动;推荐协商委员人选和有关人事安排;向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协商的内容和协商对话的建议;协调市政协与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有关方面的工作关系,互通情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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