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南方都市报:市政协委员建议:共享单车公司应缴地区客户保证金

日期:2018-01-10     

  共享单车的运营问题同样也是政协委员们的关注焦点所在。在今天召开的政协广州市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陈森昌将向大会提交提案,呼吁为配合广州的发展机遇,推动城市交通品质化、精细化管理,广州市急需合理疏导共享单车的运营与管理。

  广州应设共享单车准入技术标准

  提案中表示,共享单车涉及交通、公安、城管、国规、工商、税务、金融办等部门,由于多头管理造成管理权限分散,单一部门难以根治共享单车所带来的诸多综合性问题。

  共享单车虽然目前暂时出现了双寡头局面。但是,大部分企业并没有将押金等资金运作透明化。根据目前共享单车的注册情况,手机注册即为用户,实际转化率与注册率有较大差异,只有交付押金的才是真实用户。

  为此,提案建议,广州应尽快加强地方立法(或暂行规定),让管理行为有法可依,根据共享单车多头管理实际情况,由政府指定牵头部门,成立广州市共享单车专项治理工作组,统筹管理协调共享单车治理工作。

  对广州市共享单车企业进行准入技术标准设置,从技术标准、企业资本、车辆规模、纳税能力、人员配备、科技要求、数据统筹等主要方面设立企业准入标准,并设立退出机制,退出企业需回收处置已投放自行车,防止实力不足共享单车企业快速投放、快速倒闭,留下烂尾单车。

  共享单车公司应缴纳地区客户保证金

  “所谓的共享单车实际上是商业行为,其核心运营模式是押金的投资收益,回补低收费的自行车使用和依靠资本投入实现规模投放。”陈森昌建议,为防止共享单车公司倒闭后出现无法退还用户押金的情况再度出现,应该根据各共享单车企业的规模,统一缴纳广州地区客户保证金。“这样可以防止企业倒闭或者拖欠客户押金,导致客户押金损失。如出现客户正常退押金超过一周未能支付的,由客户保证金直接支付。”

  他还表示,应该强制每个共享单车账户按照年度或者每次使用时的费用中,包含第三者意外伤害保险。在发生自行车-行人意外时无差别赔付,建议保障金额不低于3万元。在发生自行车-机动车意外时,如机动车方错误,由承保公司先行支付就医费用,后依据交警责任认定书,向机动车承保公司代位求偿。如单车责任或对等责任,则按照保险约定给予赔偿。

  南都记者尹来

  统筹:南都记者张艳芬

  采写:见习记者徐劲聪拱千舒

  来源:南方都市报2018110G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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