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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客户端》:广州市政协委员简瑞燕:履职有任期,服务群众无限期

日期:2021-12-14     

  作为妇女界的代表加入广州市政协,简瑞燕成了广州市十二届、十三届政协委员。履职期间,简瑞燕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深入基层,心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民生实事。通过三次提案,推动了广州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广州市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和广州市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 

  近日,广州市政协委员简瑞燕接受广州日报记者的采访,简瑞燕回顾了履职中的三次提案,介绍广州市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和广州市家庭教育事业现状,分享了其担任政协委员以来的心路历程。 

  敢于直面问题,解决群众分户困难 

  “政协委员履职是做什么的、怎么做计划、如何关注民生,所有的政协委员相关工作都是从头学起。”简瑞燕回忆起当选广州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后面临的挑战。对于首次成为广州政协委员的简瑞燕来说,她面临着如何适应政协委员的工作、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反映民生等新的工作挑战。 

  简瑞燕履职过程经常深入基层,倾听民声。她通过走访、接访的形式,了解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事,帮助群众解决许多难题。其中,当时辖区的一名女市民和前夫因分户出现纠纷,简瑞燕在调解过程中面临一个难题:同门牌号无法分户。同时,她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当时面临这一问题的群众不在少数,特别是对于刚刚毕业落户到城市的大学生,常常因为结婚面临的分户问题。 

  于是,简瑞燕和分管公安部门联系,试图解决这一难题,但是受制于当时户籍政策规定,因而无法解决。“当时实在没办法,也想着解决这一问题,就第一次写了提案。”简瑞燕第一次写了有关广州市户籍制度的提案,该提案提出后,广州市相关部门出台政策,解决这一“硬骨头”。 

  “做政协委员原来是这么有效果,这么长时间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协委员的一个提案就解决了。”经过这次提案,帮助群众解决分户的难题,也让简瑞燕深刻地体会到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使命,对未来政协委员的工作充满信心。 

  坚持一线调研,连续三年的提案 

  简瑞燕作为原广州市海珠区妇联主席,她长期关注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致力于推动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她先后提出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提案》和《关于促进广州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提案》。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 

  简瑞燕长年关注托育问题,在国务院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前,曾在2018年市两会针对此问题做大会发言。当时,“单独二胎”政策落地后,不少的家庭对婴幼儿托育服务有着很大的需求,然而当时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缺口较大,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 

  “2016年,辖区一家托儿所机构负责人反映无法办理0-3岁的托儿所牌照。”简瑞燕在调研中发现,当时广州的婴幼儿托育机构极少,托儿所基本没有牌照,都是打着“教育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 

  2017年,简瑞燕第一次提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提案,她当时辗转于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和市工商局之间,却发现三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服务,仍然缺乏明确主管部门。 

  此后三年里,简瑞燕就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问题连续提案,希望通过提案,解决家庭婴幼儿养育的难题,减轻家庭养育负担。2018年,简瑞燕为了做好这一提案,她走访了广州市大大小小的托儿机构,并找广东省早教行业协会查询托儿所数量。“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全省托儿所的情况、广州市托儿所发展现状、以及广州在婴幼儿托育服务方面处于什么样水平。”简瑞燕道。 

  “这个人那么有韧劲、做事死磕到底,不跟她一起来去做,都不好意思。”这是不少和简瑞燕打交道的工作人员对她的评价。正是凭借简瑞燕反映民生、为群众服务的一股韧劲,在连续多次提案后,事情迎来转机。 

  2019年,简瑞燕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和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提案》终于成功立案。“当初反映问题的机构上了正规的牌照,广州市托儿所数量也大幅增加,满足了市场的托儿需求。”简瑞燕说。 

  关注家庭教育,推动广州家庭教育发展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强化了国家和社会对教育的支持,明确父母的责任,同时呼应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 

  简瑞燕是广州市家庭教育事业的见证者、参与者、推动者。她关心广州市家庭事业发展,早在国家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前,她为广州市家庭教育事业提出了具有极高价值的提案。 

  2020年,简瑞燕提出了《关于促进广州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提案》,提案中建议广州市应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完善顶层设计;建立标准体系,提升家庭教育专业化水平;整合各方资源,强化依托社区实效等。 

  今年10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让简瑞燕非常振奋,长时间关注家庭教育的她,深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和人生的第一个扣子,孩子的教育不仅是家事,更是国家的事。”简瑞燕说。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后,引起社会的热议,有人认为该法不具强制性,发挥的作用有限。就此,简瑞燕则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一方面是为家长、监护人赋能,明确了在家庭教育中最为困惑的两个问题:教什么、怎么教;另一方面则是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 

  针对未来广州市如何推动家庭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简瑞燕建议,应由政府部门牵头,贯彻落实好最新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精神和要求;尽早把家庭教育纳入整体发展战略,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的预算中,列专项经费;强化人才保障,建立培训基地,培养家庭教育指导师。 

  想群众之所想,思群众之所思 

  简瑞燕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和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提案》和《关于促进广州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提案》分别获得了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优秀提案、十三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这些提案能够发挥作用,解决群众遇到难题,离不开广州市政协的和其他市政协委员的支持。”简瑞燕道。 

  “政协是一个服务群众的平台,政协委员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履职过程中,个人得到了成长和收获。”简瑞燕分别担任广州市十二届、十三届政协委员,在连续担任两届政协委员后,简瑞燕感触良多。 

  “通过履职解决了群众遇到难事,从而使内心得到了满足感和获得感。”她认为,作为政协委员最重要的是责任心,对群众负责是政协委员工作的应有之义,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同时,政协委员履职还要有同理心,一方面站在群众角度,反映民生;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协调方式和方法。“在履职的过程中,要站在群众的角度,思群众之所思,想群众之所想,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简瑞燕认为,在协商过程中,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有针对性地搞对立,而是友好协商,提出自己的思路设想,最终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 

  “当一件事情通过我们的努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展,老百姓都看在眼里,群众会觉得政协委员真正是为他们说话。”她表示,政协委员的工作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群众对政协委员的信任是支撑其走下去的力量。 

  对简瑞燕而言,履职过程也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在履职的过程中,简瑞燕面临着各种挑战,她不断地学习各种专业知识,结交到了许多良师益友。“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提案准备过程中,学习了大量背景知识,才做好了提案。”简瑞燕道。 

  “履职有任期,服务群众无限期。”在即将结束广州市政协委员任期之际,简瑞燕表示,在任期结束之后,未来将会继续关注民生,服务群众。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叶作林、龙锟

  来源:新华网客户端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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