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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政协机关召开学习座谈会传达学习萝岗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萝岗区政协机关召开学习座谈会传达学习萝岗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日期:2007-02-16     

    11月8日上午,萝岗区政协机关召开了学习座谈会,传达学习了11月7日的萝岗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萝岗区政协主席官展平同志主持会议,萝岗区政协副主席黄泽标、刘翠芳同志、政协各委办主任(副主任)及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凌伟宪副市长及刘悦伦区长在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大家结合开发区、萝岗区的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的会议精神及区的工作部署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特别是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就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生产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医疗卫生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区委召开这次会议非常及时,对萝岗区的现状分析准确,提出的工作措施和要求目标明确,非常切合实际,对萝岗区政协今后工作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官展平主席在讲话中强调:《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中共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决定》抓住了当前社会发展的重大核心问题,提出了九个方面的目标和任务、六项工作原则和五大主要措施,不仅为全党全国人民构建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也为人民政协发挥作用提供了舞台。萝岗区政协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正确把握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关系,紧密联系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把推动团结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构建和谐社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及时发现和反映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多提真知灼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工作;努力推进制度建设,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献计出力;积极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为巩固城区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发挥作用;广泛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为激发社会活力和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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