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卫体委

构建良好文化生态环境 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构建良好文化生态环境 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日期:2007-09-27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类创造了丰富而珍贵的文化遗产,其中包括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存在于特定的文化空间并由不同的文化载体、行为方式所体现,它包括口头文学及其语言载体、传统表演艺术、民俗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等。岭南文化与齐鲁文化、三秦文化、三晋文化、巴蜀文化、吴越文化和荆楚文化等共筑华夏文明。在历史的长河中,生活在岭南大地上的先民们创造和传承下来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最具有浓郁岭南文化特色的工艺品“三雕一彩一绣”(牙雕、玉雕、木雕、织金彩瓷和刺绣)曾经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猛烈的冲击,传统文化正在被消解。保护好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代人对民族、对国家、对下一代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为此,广州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于2007年的第二、三季度组织委员,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对越秀、荔湾和海珠区,以及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陈家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大新象牙工艺厂、中华工艺装饰实业公司、陈李济中药文化博物馆和五仙观等十多个部门(单位)视察、走访和座谈,形成此调研意见和建议。

     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初见成效

     1.政府主导、健全机构、明确任务。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于2004年8月加入了《公约》,并成为政府间委员会委员。此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逐渐被我们广泛应用,在此之前我们更多是用“民族民间文化”一词。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走过一段弯路,也付出过沉重的代价。在过去的十年,政府、社会和民间对民族民间的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并做了大量的保护工作:199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8年6月广州市政府颁布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在第二条第(五)中,规定了对传统文化艺术、民俗风情、民间工艺的精华和著名传统产品的保护内容;2002年政府在制定《广州文化发展“十五”计划》时,对保护和扶持传统文化、民间工艺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04年成立了广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同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颁发的《广州市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04-2010年)》中,提出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强了对历史资源的抢救、保护和利用;在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从事文物和文化的工作者编撰出版了《文物普查汇编》、《广州大典》等文化书籍;民间保护更多体现在民间传统文化项目上,如对中医药传统文化、粤剧、书画、迎春花市、端午节、重阳节和客家山歌等传统文化项目,形成了融入生活的自觉保护和传承。这些工作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打下了基础,一些民间文化项目处于传承和发展的良好文化生态环境中。

     从2005年开始,各级政府在国务院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的指导下,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标、工作指导方针和工作原则,并逐级开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市和大部分区(县)建立了政府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在市群众艺术馆,并成立了包括大专院校、科研所和社会团体等方面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

     2.抓好普查、积极申报、确定传承。去年10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和普查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对我市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确定了2006年到2008年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目标和任务;目前正在建立市、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档案库、信息数据库和保护项目申报评定工作;开展传承人认定工作;逐步制定传统工艺、艺术、民俗文化、老字号和名人故居资源等项目分级分类的保护扶持措施等。

     我市的粤剧、广东音乐、象牙雕刻、广绣、广东醒狮和凉茶6个项目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25个项目入选第一、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五羊传说”等35个项目列入我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市拥有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6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17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去年广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技师认证工作,共有6人获得高级技师资格证书,46人获得技师证书。

     3.立足本土、传承品牌、开展活动。目前我市有2个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29个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各区街的文化站、文化广场、社区、会馆是满足居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场所,也是民俗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阵地。

     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6·9”中国文化遗产日和我市民俗文化节等活动,市、区(县)举办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与展示活动,开展生动有特色的活动;2006年广州民俗文化节暨“波罗诞”千年庙会永久落户黄埔区;此外天河区的“广州乞巧文化节”、番禺区的飘色、花都区的盘古王诞民间艺术节等民俗活动对宣传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积极影响。

     陈家祠(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作为广州地区对外开放的文化旅游点,向国内外文化人和旅游客人,展示陶瓷、雕刻、广绣、少数民族工艺等类文物及历代精美岭南民间工艺品,起到广州名片的效应作用。此外,市、各区(县)和各行业的博物馆建设,以及企业的馆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起到有效的作用。

     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民间工艺发展受到制约。2006年广州市工艺美术行业从业人数52661人,销售额79.5亿元,工业增加值23.82亿元,分别只占全市经济总量的1.1%和1.2%,行业呈逐渐萎缩之势。究其原因,一是国际市场的萎缩。广州的传统工业品一直以外销为主,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高。由于伊拉克战争、进口国的贸易壁垒和国外厂商的仿制等因素影响,传统工艺产品出口额下滑。二是税赋重。在纳税上,传统工艺行业与现代工业行业一样,是按照成品增值税17%的税率交纳税金。然而传统工艺美术行业除了制造以外,还包含很多文化的东西,其增加值远远高于其他工业行业,手工付出也远远高于生产流水线的劳动。一般情况下,重工业增加值约在20%左右,轻工业约在30%左右,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增加值约在50%左右。所以传统工艺品在同等情况下比一般工业产品纳税更重。再加上照章纳赋其他税种,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不堪重负;三是资源缺乏,包括人才及原料资源匮乏。因为工艺美术行业地位低待遇差,如最好的木工每天的工薪也不过100元,一般只有50元。再有传统工艺成长周期长,有时需要十几年,所以极少有人愿意学这行,传统工艺行业陷入技艺失传和后继乏人的困境。此外,如象牙、玉料、红木等原材料资源的缺乏,影响了“三雕”门类的发展,尤其是1981年开始,我国加入联合国《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实施象牙禁运,闻名遐尔的牙雕艺技成为无米之炊。四是缺乏创新。90年代后,随着原有的国有制企业势微,行业技术力量分散,因此,需要综合技术力量创作的作品,靠目前单一的企业难以完成;另外由于技术设备陈旧,缺乏结合现代时尚元素进行创新,模仿复制多于原创;五是产品市场混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兴起,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大量现代工业品涌入,抢占了传统产品的市场。在利益驱使下,传统工艺品市场出现了大量低劣的产品,同行间价格打压,使消费者对行业产品产生怀疑,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利益受到损害。

    (二)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基层非遗普查工作存在人力物力资源投入不足现象,大多数区(县)政府参照省、市政府的做法,把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挂靠在区(县)文化馆,本地区非遗普查和保护工作主要由区(县)文化馆人员承担,除人员缺乏外,普查和保护的相关专业知识也缺乏,一些区(县)没有专门的资金下发,即使有专项资金也捉襟见肘,在财力上无法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较好的完成。目前一些区(县)的普查工作进展缓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还尚未完全摸清。

    (三)保护传承法规和制度尚未健全。尽管政府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但与一些保护工作做得早、做得好的兄弟城市相比,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到目前为止,我市在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虽有8部,但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规,缺乏对具体项目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如何以科学的、适当的方法、方式保护,其制度还未健全完善,分级保护制度及责任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其次对传承人保护制度也还未确立,如传承人的认定、传承人的保护措施,培养传承人的鼓励措施等保护传承机制,还在探索过程,进展较慢。目前政府授予的国家级工艺大师和省级工艺大师,更多的是名誉称号,政府在经济方面提供支持很少。此外,我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专项资金尚未落实,在《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中要求解决的传统工艺保护的专项资金也一直没有落实。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乏人。除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外,其他民间文化传统技艺学习一般也要5~10年的周期,要能成师出名还要具备其他的因素,如敏学、刻苦等,也许一辈子没有名气,出不了头。对于这样的前程,很多老艺人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继承祖业;再加上市场不景气、学习的环境条件不佳、旧的传统观念影响等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濒危失传,后继乏人。

    (五)传统民间文化受到冲击。这是各国各地存在的共性问题。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下,我们的传统民间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我市的许多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木鱼书说唱从明代开始传唱粤地民俗和民间文学,曾大盛于珠江三角洲、西江流域及粤西地区,以及远传海外,而今生存空间严重萎缩,还有粤语讲古、古琴、南音和粤讴等民间曲艺难觅知音。受西方现代文化的影响,我们许多人是自觉自愿放弃传统的东西,接受西方文化和生活方式,尤其是年轻一代。此外手工艺品被机械产品取代,手工艺品工业化成为趋势,非物质文化遗产依靠自然传承困难。

    (六)全社会参与保护的自觉程度低。尽管我国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保护原则,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存在重经济轻文化,重经商轻教育的观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和教育不到位,甚至缺位,加上对民族文化传统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机制缺失,全社会和公民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意识缺乏。在城市、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中,由于缺乏保护民族文化的眼光,一些文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对传承人的重视和尊重不够。因此要形成一种政府、社会团体及个人自觉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氛围,还有较大距离。

     三、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一)创造有利于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增强,对岭南传统工艺美术的文化内涵认知程度逐步提高。目前国内、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国家的收藏市场也相当火热,这是重振我市传统工艺美术行业辉煌的好时机。因此,一要创新企业管理体制。建议将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由原来的市经贸委转为市文化部门进行管理,他们应当享受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这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由于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产品远比其他工业行业产品的文化含量和增加值高,而原属的国有企业为数不多,其拥有的传统绝活和工艺,有必要把他们与工业行业区别对待,并加以扶持;另一方面工艺美术制作注重在“艺术创作”,而非产品加工上。因此在管理上应当从社会效益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侧重,鼓励企业创作精品和佳作。目前我市大部分国家级和省级工艺大师以自己创办企业、工作室或研究所来创作和经营自己的事业,对于以这些为基础的个体经营企业,应当发挥行业的作用,以行业协会的形式进行培训、指导、协调和管理,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组织力量会诊问题、创作精品,协会应切实履行职能,为保护民间传统工艺发挥作用。企业自身要克服因循守旧思维,在管理理念和方法上要进行创新,在用料、题材、造型、表现形式和加工工艺等方面,应融入现代生活和艺术的元素。二是实行优惠政策。按照目前的增值税课征税收,传统工艺美术行业负担沉重,也不利创造高质量的产品。建议将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划归文化产业范畴,享受国家给予文化产业的各种优惠政策。此外,政府部门在对信誉好,潜力强的企业,可实行无息或低息贷款,引导企业进入良性循环的市场发展。在工艺技能培训、工艺美术产品展示和博览会等活动中,应当提供适当的资金和优惠。三要保护和科学使用珍贵原料资源。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珍贵的资源更是越来越少。在市场争夺原料资源的情况下,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都要对珍稀的原料资源重点保护、科学调配和应用,行业要能整合技术力量,力求每一块好料都能做出一件经典的珍品。四是培养工艺美术技能人才。要明确和落实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责任,政府主要以奖励或补贴形式,鼓励和推行名师带徒制度;实行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机制,学校可根据企业需求设置课程,支持企业为职业学院建立学生实习和培训基地;鼓励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五是政府要提高专项经费收购精品。博物馆收藏珍品这既是对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的支持,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措施。我市财政下拨的市本级各博物馆收藏经费大约500多万元,拨到每个博物馆大约20万元,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收藏经费远远不足。03年上海市博物馆收藏经费就达6000万元,他们并逐年追加收藏经费;07年开始,深圳市级博物馆文物征集经费达2000万元,深圳市级美术馆美术作品收藏经费1000万元,显然上海、深圳市对珍品收藏眼光独具慧眼。

    (二)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文化环境。6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参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时说:“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几百年、几千年传下来的,为什么能传下来,千古不绝?就在于有灵魂,有精神。一脉文心传万代,千古不绝是真魂。文脉就是一个民族的魂脉。今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文脉。”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其他城市一样,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然而从根本上说,本民族人们对自己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使命感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坚实基础,只有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主动参与保护的文化自觉,才是实现保护目标,持久做好保护工作的根本。因此,建议一是通过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以及科学保护的内涵,让人们广泛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的责任。从提倡尊重不同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价值观念出发,让全社会像认识生物多样性一样,去认识文化多样性,尊重不同民族不同人群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政府的舆论导向和新闻媒体的宣传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是政府、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坚持不懈,组织和推动不同形式传统民间文化活动。传统民间文化根植于民间和社区,融于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中,其产生、传承和发展赖于社区的文化生态环境。往往社区群众文化开展活跃,一些传统民间文化项目传承和保护状况就好。三是政府在城市改造和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中,要注重整体文化生态环境保护。要以尊重当地居民和农村村民的意愿去建设,尽可能保存原有的文化区街和文化村的原生态文化环境,要真正做到全民文化生态保护的自觉。四是从中小学生的基础教育开始下力,培养年轻一代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和自觉。建议编一本关于岭南文化的教材,并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在区、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除了绘画美术和现在正在开设的书法课外,考虑开设剪纸和美工刀刻内容的其他美术课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是一件临时的、突击的工作,它是长期的社会人文环境的培养,是全社会持之以恒的日常行为和责任。日本、韩国的现代文明和传统文化得以和谐共处,也是一个漫长保护的结果。1950年8月日本颁发实施《文化财保护法》,其中对无形文化财(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有意保护;韩国政府是1962年制定《韩国文化财保护法》,从这个时期开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了保护措施。他们当初同样遇到我们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遇到的窘迫,但半个世纪后的今天,他们的保护工作成效斐然,这种持之以恒的保护,值得我们学习。

    (三)加快推进普查工作完成。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布置,各级政府要真正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领导责任制中,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首先要保障普查一线工作人员的实力,考虑聘请社会热心文化事业的人士和文化教育战线退休人员,参与普查工作。其次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保证人员聘请和购买必需设备等所需的费用,对财政困难的区(县),市级财政要适当给予补贴。三是普查工作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深入社区和农村基层,详尽地了解掌握现存的资源情况,并真实地将其记录和描述下来。四要建立非遗普查工作检查监督制度。把普查工作的咨询、检查和督促工作结合起来,由市文化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对普查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要帮助找原因,解决困难并督促完成普查工作。

    (四)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和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需要靠政策、法规和制度保障。首先要完善我市地方性的法规体系。要根据有关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法规体系,把保护的规划、措施、责任和传承等以法律形式规范下来。其次建立传承人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是活态流变的,主要靠口传心授 “传承”下来,只要有效地保护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在传承人保护方面,日本、韩国的经验值得借鉴。日本政府在全国不定期的选拔认定“人间国宝”,将那些大师级的艺人、工匠,经严格遴选确认后由国家保护起来,每年发给他们特别扶助金,用以磨练技艺、培养传人。韩国政府是制定金字塔式的文化传承人制度,最顶层被授予“活的人类珍品”的称号,国家给予他们用于公演、展示会等各种活动以及用于研究、扩展技能、艺能的全部经费,同时政府还提供他们的生活补助和系列的医疗保障制度,以保证他们衣食无忧。因此,建议我们要严格科学的评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对国家和省级传承人,政府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除了在社会地位、经济保障、专业技术资格等方面给与传承人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外,要提供一定的资金,鼓励传承人培训、收带徒弟和进行表演、展览、展示活动。三是政府对每个具体项目要有保护措施、方法和政策,具体保护工作制度明确,分级保护责任和管理制度明确,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明确。四是政府应当尽快出台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把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专项资金和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专项资金一并加以考虑,专项资金的保障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五)培育一批文化品牌活动和保护生态基地。要打造以陈家祠等为核心品牌,以街和社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生态基地,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建议尽快完成陈家祠的作品陈列室的扩建征地工作。政府要积极协同各方,筹措资金尽快解决陈家祠后院5000平方米的征地工作(02年已规划),扩大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的展览面积。使馆藏的许多民间工艺珍品向市民和国内外的游人展示,并能提供一个集研究、创作和展示的基地,成为岭南传统的“三雕一彩一绣”工艺精品常年展示基地,将陈家祠打造成为岭南文化艺术的精品馆。建议在市新博物馆建设中,专设一个岭南文化博物展馆,把岭南文化和文物集中到一个空间,成为宣传广州,教育青少年的岭南文化传播基地。建议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扶持荔湾区信义馆的五宝坊的建设。鼓励社区文化站开展“一社区一绝活”的形式,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的生态基地。

    (六)推动民间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监督工作,政府不可能是一个无限管理和责任的政府,而且有限的拨款主要用于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库、建立保护名录档案、保护工作的监控体系和传承保障等方面,政府因此需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职能,通过规范管理、招标、契约等方式,出让给社会的民间组织去做。以免费提供场地、冠名权和适当的资金补助等扶助形式,由民间组织操办民间文化活动。建议政府建立相宜的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促使民间组织在组织民间文化活动中规范运作,提高服务水平。尤其要发挥民间协会的职能作用,促进协会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责任机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以高效、诚信的管理模式,服务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形成政府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设在中山大学内),以及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双向互动的合作关系,发挥他们的人才库和智力库的优势,积极开展项目调研、专家咨询和专题论坛等,不断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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