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绿色废弃物资源利用体系 提升我市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7-01-04

代表民进广州市委员会民进广州市委员会副巡视员

梁晓玲

  内容摘要:广州市的城市绿化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随着绿化水平的提高,绿色废弃物的数量逐年增加。由于没有建立城市绿色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体系,大部分的绿色废弃物或与生活垃圾混丢,加剧垃圾围城;或就地堆放,增加病菌繁殖场所;或私自焚烧,加重城市雾霾,成为放错了的资源。为此建议,将绿色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纳入我市城市垃圾治理体系,建立收集、消纳、运输和终端处理系统,加快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制定鼓励回收和利用的政策,加强宣传强化对绿色废弃物的资源意识,将放错了的资源回收利用起来。

  一、我市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现状

  (一) 绿色废弃物数量巨大

  广州是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目前森林覆盖率达42.0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5%、绿地面积达132448公顷,基本形成了公园花园满城、绿道林带绕城、森林进城围城的绿色生态网络体系。随着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目标任务的推进,2020年森林覆盖率将达到42.5%,林木绿化率达到46%,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

  随着园林绿化水平的提高,我市绿色废弃物数量逐年增加。据2012年的调查数据,我市中心城区的绿色废弃物数量如下表所示:调查场所园林绿色废弃物产生量(立方米/年)公园70341.74公共绿地190626.92主干道(八路一岛)14350.66立交桥、天桥2693.33合计278012.65另外还有居民年花年桔1933吨/年,珠江水面每年打捞的水浮莲合计约6.4万吨/年,再加上农业、林业废弃物,中药制药企业生产产生的药渣等,数量不少。

  (二) 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偏低

  绿色废弃物是城市固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是有机质含量高、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少,可以通过堆肥生产有机基质、土壤改良剂、有机肥等,应用于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生产、农业生产等领域。据估算,每堆肥处理10万吨绿色废弃物,可生产1000万元堆肥产品,以填埋费160元/吨计算,可节约填埋处理费1600万元。还可以作为有机营养介质栽培食用菌或生产生物质燃料,部分替代煤、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目前我市绿色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水平偏低,每年仅有不足3万吨通过堆肥生产基质和肥料,绝大部分的废弃物一是与生活垃圾混丢填埋,占用大量垃圾填埋库容(等重情况下,园林废弃物的体积通常是生活垃圾的5-7倍),加剧垃圾围城;二是就地堆放,发酵产生甲烷等温室气体,增加病原菌繁殖场所;三是私自焚烧,产生大量烟尘和二氧化碳,加重城市雾霾。绿色废弃物成为了放错了的资源。而北京市2012年资源化处理量就达约35万吨。

  二、我市绿色废弃物资源化水平低的主要原因

  (一)未纳入城市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规划

  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要求“鼓励通过堆肥、发展生物质燃料、有机营养基质和深加工等方式处理修剪的树枝,减少占用垃圾填埋库容,实现循环利用。”北京市在2010年已出台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面规划布局绿色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虽然我市绿色废弃物资源丰富,也是国内最早实施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研究和产业化的城市,在国内拥有较高的科研和技术水平,并且我市也先后建立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并大力推动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但是,对于城市绿色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缺乏应有的规划安排和制度安排。

  (二)尚未建立收集消纳转运管理体系

  园林废弃物分布范围广、体积大,收集和运输成本较高,由于我市尚未建立绿色废弃物的收集消纳转运处理体系,对绿色废弃物的焚烧或填埋没有法律禁止、没有部门监管、不用支付高额的处理成本,导致园林废弃物流向多样,难以实现规范化的资源化处理。大部分绿化企业将园林废弃物运至自有苗圃或租用土地,或焚烧或填埋或简单堆放,小区、街道内的园林废弃物经环卫工人清扫后,与生活垃圾混杂送到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如水上环卫单位收集的大量的水浮莲本是最好的堆肥原料,由于管理机制的原因,均运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绿色废弃物成为了“放错的资源”,也使得广州市城市绿色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因原料不足吃不饱。

  (三)缺乏处理利用的场地和配套设施

  我市目前仅有一家正规的专业从事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的单位——广州市城市绿色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其主要是通过堆肥生产有机基质和有机肥,最大处理能力仅为3万吨/年。且该中心从白云区陈田花园迁址到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后,因为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和电力供应为临时用电等问题,处理能力受到制约。对比北京市,2012年底已建成15处园林废弃物就近处理点、5处园林绿化废弃物集中处理基地和以及郊区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加工厂。

  (四)缺乏资源化利用的扶持政策

  对于城市整体而言,绿色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带来的收益,可补偿处置废弃物的花费,获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由于资源化利用的成本较高,产品的附加值较低,对于处理废弃物的企业而言,必须通过政策扶持,才能实现盈利,才能将绿色废弃物收上来、利用好。

  三、建立绿色废弃物资源利用体系的建议

  (一)制定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划

  我市要实现2020年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的目标,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建议开展绿色废弃物资源量及分布调查,为制定规划和发展产业提供支撑。研究制定《广州市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产业发展规划》,全面规划布局绿色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发展以有机肥、有机基质、土壤改良剂、生物质能源等利用模式。

  (二)建立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

  将绿色废弃物作为一个类别,纳入我市垃圾分类管理。全市统筹,全过程管理,建立覆盖全市的绿色废弃物资源利用体系,其中包括收集体系、消纳体系、运输体系和终端处理体系。对绿色废弃物全程监管,包括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制定《广州市绿色废弃物管理办法》,明确处理原则、组织管理体系、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绿色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和收运处理企业的责任义务等,禁止绿色废弃物的私自焚烧和填埋,对收运和处理单位实施备案登记和资质认定。

  (三)加快绿色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

  通过规划布局,预留和控制相应的处理场所和设施用地。给予必要的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处理中心和配置利用设施。全市建设若干个集中处理中心,生产有机肥和有机基质。在各区选址建设园林废弃物收集消纳转运系统,负责接收园林废弃物,并通过粉碎处理实现减量化,然后集中运往资源利用中心。在部分公园园内建设自产自用的处理中心。为绿化养护单位配置小型粉碎机器或可移动的粉碎设备就地粉碎绿色废弃物。郊区建设加工厂,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对于广州市城市绿色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建议尽快通过以下措施提高处理能力。一是通过土地调规,解决其用地性质问题;二是解决工业用电问题,提高用电负荷。三是尽快建设二期工程,提高产能。 

  (四)制定鼓励绿色废弃物回收和利用政策措施

  一是在禁止绿色废弃物填埋法规出台之前,收取绿色废弃物进入填埋场的费用,引导由填埋处理向资源化处理转变。二是制定扶持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行业发展政策。绿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成本较高,产品的附加值较低,因此在产业发展初期,应把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社会效益次之,以提高行业的积极性和产品的竞争力,最终形成产业规模生产和产业良性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赢。在财政政策上,可以以处理费的方式给予从业企业和单位财政补贴;在税收政策上,落实对垃圾处理企业的优惠,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将绿色废弃物资源化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畴,要求市政园林、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资源化产品。

  (五)加强宣传强化对绿色废弃物的资源意识

  将绿色废弃物的回收纳入当前垃圾分类的宣传当中,加强宣传,强化对绿色废弃物的资源意识,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重视以形成共识,使人们自觉投入到绿色废弃物的收集工作中。向市民详细介绍的废弃物的收集方法、利用规划以及产品用途。将绿色废弃物资源利用中心设立为生态保护教育基地。免费向市民发放绿色废弃物生产的有机基质和有机肥试用,增加公众的体验,形成社会共识,培育产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