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精神疾病的社会危害
发布时间:2017-01-04

农工党广州市委员会

  内容摘要:2015年我国精神问题人群比例高达17.5%,广东属于精神疾病重灾区,广州患有不同程度精神疾病的人数超190万,重症精神病患者达14万人。精神问题人群导致的各类肇事、肇祸行为频发,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如何降低精神疾病的发病率、复发率和安全有效地治疗精神疾病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然而,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服务技术力量不足、规范管治比例不够、统筹管理机制不强。建议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精神卫生信息系统、精神疾病康复模式,强壮精神卫生人才队伍。

  精神卫生既是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中国公共卫生所面临的核心挑战之一。据国家卫计局统计,2015年我国精神问题人群比例高达17.5%。广东属于精神疾病重灾区,广州市患有不同程度精神疾病的人数超190万,重症精神病患者达14万人。精神问题人群导致的各类肇事、肇祸行为频发,随时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因此,如何降低精神疾病的发病率、复发率和安全有效地治疗精神疾病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一)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和队伍初具规模

  全市有精神专科医院5家,设有精神(心理)科病床的综合医院13家,开放病床6730张,床位密度4.9张/万人,接近全国中等配置水平。全市精神专科执业医生511人(基本达到国家规划东部地区每10万人口不低于3.8名的配置标准)。精神专科医生和护士主要分布在5所精神专科医院(约占60-70%),其他约三分之一在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仅有2名加注精神科执业的医师,其他为非精神科医师或护士负责精神卫生工作。

  (二)精神卫生工作机制逐步建立

  2014年,制定了《广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17个成员单位的职责。2015年,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加强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各区、街(镇)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5月,省综治办等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精神卫生防治管理网络初步形成

  全市形成了市精神卫生中心——各区精神防治管理机构——各街(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网络,精神病人管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市精神卫生中心为全市精神防治机构网顶,各区精神防治机构分别设在区精神病医院(3个)、慢病中心(3个)、疾控中心(5个),各街社区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设专(兼)职精神防治医生,承担精神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存在问题

  (一)服务技术力量不足

  全市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和管理体系不均衡,服务能力偏低,可及性差,难以满足防治需求。一是精神科医务人员总体不足,布局不平衡。多个区的精神科执业医师低于3.8人/10万的国家规划要求。我市是省会城市,又是华南地区的大城市,还要承担大量全省及华南地区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工作。增城、从化、花都辖区内,全区精神科执业医师只有1-2人,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常常要外出数十公里,服务可及性差。区、街(镇)两级基层精防人员数量不足、任务繁重、专科医师缺乏,难以规范落实随访管理。二是精神科床位配置(4.9张/万人)低于国家卫计委规划要求的中等配置标准(5.64张/万人,上海6.2张/万人,新加坡10张/万人),增城、从化、花都辖区内没有病床。广州市惠爱医院作为全市精神病防治的龙头单位是50年代建成的,无论地理环境和规模都与目前精神卫生防控体系发展不相适应。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开放床位不能满足全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要求,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收治压力越来越大。三是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精神(心理)科门诊未达国家要求,据初步统计仅省、市属医院6家,区级医院7家设有精神(心理)科门诊。四是精神障碍康复机构总体接收能力有限,绝大部分康复患者居家未能日常参加社区康复机构的康复。

  (二)规范管治比例不够

  由于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加上对精神卫生知识宣传不够,很多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有较强烈的病耻感,不愿寻求救治,延误了精神病患者的早期治疗。部分患者接受治疗一段时间后,由于后期服药康复费用较高,没有坚持维持治疗,导致反复发作。部分治疗好转后,社区接纳空间少,遭歧视难继续正常的社会活动而导致复发。精神疾病的就诊率低、复发率高,肇事肇祸时有发生。此外,尚有不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未建档纳入社区管治或未被发现,部分在册的精神病人因基层防治康复能力不足,监护小组和协助监护制度未建立,监护人疏于看护和管理,导致病情不稳定,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

  (三)统筹管理机制不强

  1.救治救助政策还待完善

  一是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险、大病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分散于多部门,碎片化,有不少患者因不了解政策或申请手续繁杂等因素,未被政策覆盖,存在就医或生活困难。二是非户籍常住人口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保障较缺乏。广州市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的优惠政策是针对本地户籍的患者,按户籍提供精神康复社会服务,对非户籍精神病患者缺乏医疗救助。广州精神防治工作的范围没有包括流动人口,没有掌握非户籍精神病患者的情况,对非广州户籍精神疾病患者缺乏管控,易发生肇事肇祸事件。三是对于救助“三无流浪精神病人”政府投入不够,造成精神专科医院负担重。四是目前的医疗社会保障条款中,只把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重性精神病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未将轻度精神障碍等纳入。

  2.财政保障机制有待健全

  政府财政给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经费补助以及对精神病的预防与康复等投入相对较少,政府对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社区精神病防治的经费投入相对不足(2015年385万元,2016年482.84万元)。政府没有对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精神康复专项的经费投入。区级财政对精神卫生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个别区仍未按照医改要求,落实对精防管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财政保障政策,影响公益性。

  3.协同工作机制仍需加强

  综合管理机制不健全,在各街(镇)尚未建立健全的综合管理小组或个案管理队伍。卫计委方面,要求精防医生主要负责社区精神病人建档和用药随访;民政方面,要求各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为所在社区提供家庭、青少年、长者、残障探访和相关社区服务,残障方面通常由2名社工负责,以躯体残疾者为主,有关社工从事精神康复并不专业;残联方面,要求各行政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的社工会提供建档、上门探访、电话随访等服务。上述3种涉及社区精神病人的服务网络互缺乏交流合作,造成巨大的人力资源浪费。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

  1.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网点建设

  加强我市精神卫生防治网顶单位广州市惠爱医院的建设,提高防控和收治能力。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机制、体系、能力建设,完善增城、花都、从化三个区精神专科病床建设。全面落实各区指定(或协议委托)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承担临床技术支撑职能,落实分片包干,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各区综合性医院精神(心理)科设置,提升我市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2.健全精神疾患医疗保障制度

  加大对精神病专科医院的专项经费补助以及对精神病的预防与康复等投入,将轻度精神障碍如自闭症、多动症以及轻度抑郁症等相关检查及治疗纳入我市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进一步扩大精神疾病在医保中的报销项目,适当降低个人自付比例。

  3.促进精神卫生宣教网络形成

  加强市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服务管理,利用现有心理救援热线,搭建心理援助平台,为公众、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治疗转介等服务。在市、各区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各区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发生突发事件时,均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孕产妇、企业新入职员工、精神障碍家属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宣传《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政策措施和防治核心知识,提高公众对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认识。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理解、接纳,同时积极协助他们的治疗和康复。

  (二)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形成部门资源共享机制

  精神卫生需要卫生、民政、残联、综治、公安、人社及街道等多方面协同开展工作。按照省综治办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基础性筛查和随访工作,落实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积极配合综治办、公安部门开展对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监测工作,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清查,从而建立和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和多部门协同工作和共享机制。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个案档案,构建完善的病人电子信息系统,使政府、公安部门、各级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基层街道和居委会等实现信息共享。

  (三)鼓励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完善精神疾病康复模式

  1.构建“三位一体”连续康复模式

  精神病通过早诊早治可以得到良好控制,康复后像常人一般学习和工作。2015年,卫计委发布《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指出我国未来需要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再社区”得服务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因此,需以专科医院为重点、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构建医院、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地帮助患者恢复因病受损的生活、劳动和人际交往能力。市惠爱医院设立日间医院,鼓励其他精神病专科医院设立日间医院,为刚出院患者提供向社区或家庭过渡的康复衔接服务。各精神病专科医院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与街(镇)工疗站、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各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密切联系,积极引导和转介患者利用上述机构的康复服务。各区精防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区民政、残联合作,加强对上述机构社工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充分发挥社工作用。

  2.设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

  在我市部分区率先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探索和创新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模式,破解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市精神卫生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实现广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相关目标。

  (四)强壮精神卫生人才队伍,确保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1.加快培养精神卫生专业人才

  一是加强精神科专科医师培训,尽快解决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短缺问题,为基层培养合格的精防医生。二是医学院校增设精神卫生专业,推进广州各医科大学开设精神医学本科专业,为本市及全省培养精神卫生专业应用型人才。同时在医学教育中设置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的课时。加强广州各大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引进先进地区精神病防治专业人才,开通进编绿色通道。

  2.改善医护人员工作福利待遇

  精神科医疗环境相对危险,工作人员长期与具有冲动、伤人等潜在风险和行为的病人接触,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同时,因别人的偏见及精神病医院经济效益等原因,很多人不愿从事精神卫生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精神卫生资源的投入,改善精神卫生工作者执业环境,适当增加精神科医生、护士的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