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壮大民营创新主体 推进协同创新共享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1-04

代表广州市工商联广州市工商联副主席

尹宏亮

  内容摘要:当前的很多创新,不仅需要在各细分领域足够优秀的各方既复杂而又高效的协同,而且持续投入的创新资源也相当可观,创新的协同效率问题也就尤为突出。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壮大民营创新主体;二是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三是大力发展科技市场与中介服务。

  当前的很多创新(不管是专利性创新还是开放性创新)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科研活动,积木式创新渐成主流,简单撮合产、学、研、金显然不够,技术和市场间的鸿沟变得超出常人想象,不仅需要在各细分领域足够优秀的各方既复杂而又高效的协同,而且持续投入的创新资源也相当可观。在这种形势下,创新的协同效率问题尤为突出。

  一、广州的协调创新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专利的申请和授权量是创新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我市与兄弟城市的差距不小(见图1)。

图1∶2015年我国部分城市发明专利授权量对比

  (一)民营创新主体还比较弱

  1.民营企业主体的占比还不够大。去年公布的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表明,广州私营企业数量与个体户数量的比值是1∶3.2,而北京为1∶1.6、上海为1∶0.78、深圳为∶1∶1.6、天津为1∶2.4,规模越小的经济主体越不可能设立研发机构,开展创新活动。

  2.规模以上创新主体还不够强。2016年8月25日,由全国工商联评选的2016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出炉,50家粤企上榜,但广州无一家科技类企业进入前200位,无一家民企业进入“千亿俱乐部”。

  (二)产学研协同实效还待提升

  1.驻市高校创新源头作用发挥相对不足。2015年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统计报告》显示,按高校申请人排序,前20名高校中,长三角有8所,珠三角只有1所。  

  2.产学研对接合作难度大。民营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分属不同类型的组织,对项目选择、完成标准以及合作方式的理解差异较大,协同创新难度不小。研发型企业尚未成为产学研协同主力。

  3.公共技术平台的利用效率偏低。如“天河二号”自2014年4月运行以来,已经为688家用户提供计算与技术支撑,但其用户群体84%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事业单位,企业用户仅占15%。

  (三)技术中介发育还不充分

  1.依托交易市场实现项目转化率不高。技术项目通过技术市场交易的数量很少,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中困难重重。

  2.科技中介与咨询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以2013年7月广州市科技服务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报告为例,广州科技中介与咨询类企业在整个科技服务业中占比仅17.4%;从业人员占比仅11.21%;收入占比仅7.96%。

  二.推进协同创新共享发展的建议

  (一)壮大民营创新主体

  1.实施研发型企业培育工程。要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支持,设立专项培育基金,把新型研发型企业数据库纳入统计和监测范围,对入库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加大研发支持,引导政府服务向入库企业集聚,完善市、区多级网格化服务,加大帮扶力度,指导企业路演融资,开展补充研发和试产,尽快完成科技专利产品化的过程。

  2.推动民营企业资产证券化。鼓励知名资本运营公司与我市民营企业合作,为企业提供新三板挂牌等综合服务,推动一批民营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再择机转板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企业资产证券化。

  3.联合中小企业开展联盟创新。推动实力较强、影响较大的行业商协会组织向更高级的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发展,政府视联盟作用的发挥情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支持其在突破行业困境,把握发展机遇,推动转型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

  1.大力推进民企与院校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无级别、无经费、无编制”,但却是资本市场的宠儿、跨国科研交流的生力军。目前,我市新型研发机构主要采用政府与院校共建的形式,体制机制还不够灵活。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推动民企龙头、科技及产业领军人物的对接,调动他们创办新型研发机构的积极性,按照“实体化、资本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高标准建设一批民企与院校共建型研发机构。

  2.搭建校企对接平台。鼓励本地高校建立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加强民间商会协会与科研机构的联系沟通,组织引导本地民企走出去同外地高校合作;建设共性创新平台,降低创业创新成本。

  3.加快行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整合各部门资源优势,建设公共技术平台,成立行业研究院和产品检测平台,推动高校实验室向民企系统开放等。

  (三)大力发展科技市场与中介服务

  1.做强做大知识产权及科技交易市场。积极探索技术市场的竞价拍卖,强化技术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推动技术成果溢价交易等。发展共享经济模式下创新创业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支持本地民营技术交易平台企业建设完全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广州成为跨国技术与知识产权交易与流通集散地。

  2.扶持科技民营中介组织发展。突出“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扶持原则,加大对服务中介机构的扶持力度,从市场准入、财税政策、法制环境等多方面,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专业性服务平台建设,为中介机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3.提升科技中介服务水平。协同创新需要各个细分领域都要有“小而美”的优秀者。要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的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大力引进国际知名科技服务企业和团队,扶持在协同创新链条脱节点或薄弱点所开展的创业,培育一批规模未必很大但确能高水平解决创新难题的专业中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