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1-04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基于海珠区青年地带“校园欺凌”的实证调查

  内容摘要:“校园欺凌”事件不断见诸报端,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整治。然而,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工作仍面临许多问题、困难和不足,主要包括校园欺凌依然趋于普遍化、严重化,且面对校园欺凌学生“非理性反应”明显等。对此,建议通过加强生命教育,提升违法成本,建立校园暴力应对工作小组,打造社会化教育联动机制等方式,建立根除校园暴力的常态机制。

  近日,随着“中关村二小欺凌事件”在互联网不断发酵,“校园欺凌”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目前,我国校园欺凌情况不容乐观,下面三个数据可见一斑。一是据新华网报道,仅2015年,媒体报道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园欺凌事件就有近百起,其中以发生在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居多;二是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千人调查显示,73.3%的学生受访者身边曾经发生过校园暴力事件;三是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32.5%的在校中小学生遭遇过校园欺凌,6.1%是“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这些已曝光的新闻事件及数据统计显示,“校园欺凌”已不止是简单的校园暴力,更呈现出“炫暴”、低龄化等特点,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今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6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对校园欺凌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校园暴力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给被害人造成身体甚至心理伤害,拉低社会道德底线,亟待整治。

  面对这些事件,作为青少年工作者的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当校园欺凌发生在青少年身上时,面对校园暴力,作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群团组织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我委联合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海珠区青少年进行调查研究,同时综合一线社工、媒体记者、教育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一、突出问题

  (一)校园欺凌趋于普遍化、严重化

  1.44.29%的在校学生有校园安全担心隐忧。民办学校的不安全感明显高于公办学校,51.12%的民校学生“偶尔会担心安全”,“感到不安全”的学生比例为9.87%,而在公办学校中,这一比例分别为44.29%和6.19%。

  2.近三成受访者是校园欺凌的直接受害人。27.41%选择“他人对我做过以上事件(欺凌行为)”,这是校园欺凌亲身遭遇者;而近两成(19.3%)受访者是暴力的实施者,即“我对他人做过以上事件”。在众多欺凌行为当中,“对同学故意拳打脚踢或推撞”的欺凌行为次数最多。言语恶意骚扰、嘲笑、恐吓等欺凌行为严重程度最深。

  (二)面对校园欺凌学生“非理性反应”明显

  1.九成的学生认为“不应该有以上事件出现”且“应该制止”。但仍有14.2%的学生选择“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有15.4%的人认为“有这些行为很正常”;7.35%的人觉得“遇到这些事情,那是同学他们活该”。这一调查结果显示,有部分青少年的价值观存在偏差,特别是“谁遇到、谁活该”的想法体现了部分青少年生命教育理念缺失。

  2.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将近三成选择“只要不发生在我身上就好”。选择“设法避开欺凌者”的学生占32.97%,“反击报复”的占10.92%,8.49%选择“不理会、忍受”。“自杀或自残”以及“逃避、不上学”的也超过了2.47%。学生的不当应激反应,例如逃避与闪躲往往会引发受害人更多负面情绪,降低受害人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非理性信念下“反击报复”、“自杀自残”等选择也占有一定比例。

  二、对策建议

  预防和遏制校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欺凌”的治理工作,建立根除校园暴力的常态机制,主要有三方面的措施:

  一是从法律保障上,要提升违法成本,杜绝纵容犯罪。

  现行相关法律过于强调对未成年人侵害人的保护,忽视了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保护,因此,有法律专家建议:

  1.针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可否“附条件降低”,包括严重暴力犯罪的累犯应剥夺刑事责任豁免权。被侵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与扩充入刑的犯罪行为。

  2.对青少年的保护可以通过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附条件不起诉来体现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在相关制度中,除学校外,应将监护人的教育、追责纳入其中。在“严重不良行为”到“刑罚”之间,考虑设置缓冲制度,加大监护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3.为了有效杜绝校园欺凌事件,首先要加强家长教育,其次要增加民事经济赔偿成本,把处理校园暴力案件的各项成本折算进赔偿方案,在经济上对加害人的父母形成一定压力。

  二是从教育管理上,要重视预防,动员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行动。

  有教育专家指出,校园欺凌事件频发,跟相关部门和学校,以及涉事学生家长的处理方式不当有很大关系,应从以下两方面改进:

  1.家庭-学校共同开展生命教育。发挥家长作用,依托家庭开展关于尊重生命、关爱、包容的品德教育,引导儿女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结合德育和法制的教育课程内容,开展校园欺凌“零容忍”活动,提升师生的防范意识以及修正学生及教师群体对此类事件的“冷漠”的态度。

  2.学校—社会合力打造社会化教育联动机制。校园欺凌长久以来都是青少年群体中的一大社会问题,这也与该时期青少年生理状态、心理状态、社会环境密不可分。因此,在教育策略上,一方面,要重视与社会化渠道的联系与合作。例如通过“青年地带”社工的直接介入进行辅导,“青年之声”等网络平台亦可以提供相关咨询与心理支持。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与所在片区巡警的联系,加强执法打击力度,震慑校园欺凌行为。最后,可学习国外校园欺凌志愿服务工作经验,发掘社区志愿者,建立预防校园欺凌的志愿服务队,联动社区力量遏制校外欺凌情况的发生。

  三是从具体工作上,要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进程,全覆盖青少年专业辅导。

  1.重在做好校园暴力预防工作。共青团社工驻校服务经验告诉我们,一旦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了,任何的后续处理都会显得非常无力。因此,有效的干预措施应该放在预防的层面上。一方面,需要建立学校层面的“校园欺凌”预警机制及危机干预机制。有效联动班主任、德育主任、团干、社工、心理老师等相关部门,制定校园欺凌的识别——汇报——跟进介入三位一体的处理机制及工作小组,及时对校园内的欺凌事件进行干预。另一方面,需要透过专业社工设计,加强推进创新法制教育手法。引入相应的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士(例如公安民警、律师等),以鲜活的案例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同时,在学生层面建立校园暴力巡查小组,以朋辈的力量,结合学校层面的校园暴力工作小组,共同推动学校的安全及和谐。

  2.建立校园暴力应对工作小组。当校园欺凌发生后,能够及时弥补,正确处理应对后续。建议每个学校建立一个校园暴力应对小组,由学校领导、德育主任、团干以及驻校社工共同参与,由此小组制定该学校的预防机制、事件报告机制以及危机处理机制。当校园暴力不幸发生时我们能够提供足够支持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