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 | |||
标 题 | 关于完善反家暴庇护中心建设 推进反家暴法实施的建议 | ||
提案者 | 民盟广州市委员会 | ||
情况分析 |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2015年国家颁布的《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庇护救助的工作对象、工作原则、工作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设置在广州各区街的家暴庇护中心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的工作平台,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反家庭暴办法》的落地实施的重要抓手。 一、 反家暴庇护中心多部门管理,责任不明确,社会知晓度、使用率双低,影响《反家庭暴力法》落地实施。 2010年9月,市民政局和市妇联联合在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设立“广州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承担中心城区遭受家暴侵害的受害人的临时庇护工作。据统计,自中心设立至2016年2月的五年时间内,共临时庇护家暴受害人25人、86人次。据《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报告》指出 ,仅2012年度市、区妇联共接收家庭暴力信访案例就高达541例。显然,设置在救助站中的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无论是其知晓度、使用率都无法与家暴案件数量相匹配。此类情形并非只局限在广州,全国多地的反家暴庇护中心普遍存在“门可罗雀”的情况。这意味着:反家暴庇护中心,作为反家暴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并不通畅、有效。多部门管理导致宣传责任不明确,家暴受害者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往往不知道该如何求助,去哪里接受庇护。《反家庭暴力法》无法真正落地,实现其立法价值。 二、反家暴庇护中心服务内容单一、设施参差不齐,设立标准、要求多流于形式,严重影响庇护效果。 由于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设在市、区救助站,一方面,存在着服务设施、服务空间、功能设置与一般社会救助分隔不清,直接影响了家暴受害者及其未成年子女接受庇护的意愿。另一方面,大部分庇护中心与救助站属于“两个牌子,一套人马”,能提供的多为针对一般社会人员的常规生活救济服务,缺乏反家暴庇护要求的医疗、法律、心理咨询、子女安抚等专业性的服务内容,对家暴受害者的庇护介入层次与服务效果十分受限。 三、服务团队力量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庇护中心的专业救助功能难以发挥。 专业的救助团队对于家暴救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在法律、心理以及婚姻治疗方面对于受害者走出家暴阴影具有明显作用。国外大多数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雇佣的协调员,大多数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他们具有专业的心理学、教育学、婚姻治疗等知识和经验。目前广州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工作人员大多数是以前救助站或工作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少数工作人员持有社会工作师资质,但基本都欠缺实操经验和针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专业服务的专门训练。 |
||
具体建议 |
反家暴庇护中心是家庭暴力干预的“最后一公里”,不仅能为受害人提供庇护服务,也有利于公权力积极地介入,有效干预家庭“私”领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反家暴庇护中心的宣传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牵头,明确妇联、民政、公安,以及妇儿工委、街道等部门在反家暴工作中的具体责任以及评价机制。同时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综合借助宣传单张、手册、海报,公益广告,利用互联网传播等多种手段,加大受家庭暴力后可以合法申请庇护的渠道、方法与注意事项,使广大市民清楚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获得紧急庇护的知识。建议开通24小时求助热线,为家暴受害者寻求庇护和必要的支援与引导。 二、规范指引,提升反家暴庇护中心的软硬件建设,让《反家暴法》对家暴受害人的庇护落到实处。应尽快开展实际调研,依托实际需求制定符合广州家庭暴力庇护所需的程序指引(例如《广州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标准作业指南(SOP)》,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培训、督导和评估工作,切实让标准落地,让反家暴庇护中心规范化。 三、引入社会力量,拓展服务力量,发挥大众力量推进《反家暴法》实施。西方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多由非政府组织设立,大多形成全国联网,网站上有很多募捐或社会组织跟进活动。香港妇女庇护中心的运行模式主要借鉴美国的形式,以为受害妇女提供服务的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有三间,其中一间是由社会福利署创办的维安中心,另外两间是由非政府机构创办的和谐之家和恬宁居。建议借鉴外部先进的经验,引入社会力量,明确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可以由政府直接设立和管理,也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有家庭暴力防护资质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服务的多元并举的方式。一方面切实遵循多元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在处理社会问题时,真正发挥社会协同的作用,实现社会问题社会解决的目的;另一方面,缓解政府的压力,调动社会的积极性,达至社会创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反家暴庇护中心的专业水准。香港庇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数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在台湾,只有具有婚姻咨询和法律专业知识的社会工作者才适合做调解人员,避免受害者在接受调解中受到二次伤害。其一,借鉴国外、香港和台湾经验,对中心原有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设立政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搭建专业化队伍,提升服务专业水准。其二,参照香港 “恬宁居”经验,主动培训专业义工,通过诸如:助人自助的精神、不做判断性的讲话技巧;保密原则、咨询技巧、不同处境下提供不同的辅导及资源转介;危机电话、骚扰电话、寻妻电话的处理等内容的培训,搭建适合广州特色的专业义工队伍,夯实反家暴庇护中心的外延支持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