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出生缺陷防控水平,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的建议
 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
标 题 关于提升出生缺陷防控水平,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的建议
提案者 广州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情况分析

  出生人口素质关系到千家万户福祉,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任何一种缺陷对于一个新生儿以及其家庭来说都是灾难性打击,近年来每年我市都会有约3000-4000个缺陷儿出生。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系列文件免费实施婚检、孕前检、重点病种产前筛查诊断(唐氏综合征、地中海贫血和重大组织结构畸形)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G6PD缺乏症和听力筛查)等出生缺陷干预项目。2012年至2015年,市区两级财政平均每年投入近6000万元用于出生缺陷综合防控,2016年增加至约9500万元。全市共有26万余人参加了免费婚检,35万余人参加了免费孕前检,27万余户家庭参加了重点病种免费产前筛查诊断,直接减少了235例地中海贫血儿、180例唐氏综合征儿、898例明显形态结构畸形儿的出生。我市出生缺陷防控体系基本搭建完成,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也相对健全完善。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估算,随着二孩政策的出台,生育二孩目标人群中40岁以上的占50%,随着高龄孕产妇的增多,娩出缺陷儿的风险加大,控制和降低出生缺陷的任务将更为严峻。从目前我市出生缺陷防控整体工作看,与国家和省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整合问题。目前我市免费婚检12项(170 元/人)、免费孕前检21项(650元/户)、免费重点病种筛查3项(520元/户),其中部分项目例如地中海贫血、G6PD筛查等存在重复检查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补助标准问题。目前我市对免费婚检、免费孕前检、免费重点病种筛查诊断等项目的补助标准偏低,各定点筛查诊断机构积极性不够。三是服务覆盖问题。目前我市出生缺陷干预项目尚未全部覆盖到常住人口(其中免费婚检和重点病种筛查只覆盖至户籍人口),且婚检、孕前检覆盖人群存在交叉重叠可能,同时免费筛查诊断项目范围偏窄,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参与度。四是信息共享问题。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信息未实现实时共享,对出生缺陷防控工作带来阻力;国家、省、市出生缺陷防控信息系统未能实现有效对接,存在重复录入、信息孤岛等问题。  

具体建议

  一、政府为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1.制定科学合理工作机制和服务程序。完善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明确卫计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定点医疗机构以及服务对象各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繁琐审批程序,增加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数量并注重服务质量,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2.结合实际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市财政进一步提高对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的补助标准,或按实际收费价格购买医疗机构的服务,并通过绩效评估合理增加专项工作经费,提高各定点筛查诊断机构积极性,确保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实现。 

  二、构建适合当前需求的出生缺陷防控服务体系 

  1.扩大现有防控检查项目,提高目标人群覆盖率。由专家就我市地方病、遗传病开展调研评估,适当增加筛查诊断的项目,如在新生儿免费筛查项目中增加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等;逐步扩大重点病种筛查诊断适用人群至常住人口。 

  2.有效整合现有服务项目和信息资源。将免费婚检、孕前检以及重点病种筛查诊断项目进行有效整合,优化工作流程和筛查手段,避免重复检查;整合或对接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市优生促进工程信息系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服务能力;建立卫计、婚姻登记联动机制,民政部门履行婚姻登记信息及时通报以及政府购买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的告知责任,有条件的可通过一站式服务等形式将防控关口前移至婚姻登记部门,提高出生缺陷防控项目的参与度。 

  3.做好优生优育跟踪服务工作。对高龄孕妇、计生手术复通者提供必要的医学辅助,并建立街道计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助产机构的联动协作机制,对高龄孕妇进行优生优育有效跟踪,为促进二孩政策全面落实护航。 

  三、强化全社会重视出生缺陷防控的宣传氛围 

  制定相应地方法律法规,确实保护接受服务人群的隐私;将政府购买出生缺陷防控项目作为公共产品向育龄夫妇提供,并加大对出生缺陷防控的科普宣传,提高宣传广度和覆盖面;设立短期、中期、长期的志愿者队伍,为某些遗传病患者提供相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