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个案管理模式
 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
标 题 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个案管理模式
提案者 范妮
情况分析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各方面数据显示,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直接威胁着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害着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最新公布的一项数据是,2015年,全国精神病人发病后肇事肇祸的“绝对数”属广东最多。至今已累计发生了113宗,造成85人死亡。 

  近年来全国各地频频发生的精神病伤人事件已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非定时炸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我国重性精神病人数已超过1600万,据此估算重性精神病全国平均患病率已达1.23%。而《广州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统计2015年底广州全市常住总人口为1350.11万人,估计广州市现有重性精神病患约14万人,但根据此前公布的广州精神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广州在册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仅有4.6万人。有相关精神科医学专家认为,目前精神障碍的识别率和治疗率都极低,仅约1/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未得到及时治疗,导致肇事肇祸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为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广州市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创新模式,增加对贫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护。

具体建议

  一、加强系统管理和相关知识普及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目前社会歧视严重,许多患者甚至精神科医生都担心,一旦患者被登录进入系统,就类似于进入了黑名单,以后乘坐飞机高铁甚至住宿酒店等都会被特殊识别甚至被拒,因而拒绝进入电子系统。因此,需要多方宣传,患者仅仅在疾病的发作期会受到一定限制,在稳定期不会带来其他负面影响。相关的监管和执行机制也需要更完善和公开。 

  二、加强科普,去病耻感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病耻感是一个全球性的共性问题,但是中国尤为突出。目前随着治疗药物的不断发展,相当一部分患者病情相当稳定,进入临床治愈甚至临床康复状态,社会功能相关完好。但是严重的病耻感大大的阻碍了患者回归社会,这对于患者的进一步康复非常不利。目前,各发达国家均有针对精神疾病去病耻感的各种社会活动,以帮助普通大众加强对重性精神障碍的正确认识,同时理解和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接触的技巧,并且熟悉重性精神障碍异常行为的早期表现,协助早期发现。 

  三、及时发现患者、完善登记 

  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由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联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当地民政、残联、救助管理站等的力量,进行辖区内患者信息收集,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个案档案。 

  四、随访跟踪管理 

  在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和康复指导。成立至少由1名精神卫生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的社区管理治疗组,对精神疾病防治责任区域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上报的疑似患者进行诊断或复核诊断,并对所有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定期派员到社区(乡镇)检查管理患者状况和处理社区管理的疑难患者,调整药物治疗方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患者个案管理。 

  五、加强基层精防人员培训及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 

  组织基层精防医疗卫生机构、街道家综服务中心和精康中心工作人员,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工作。 

  六、加强队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职业能力康复计划 

  实施患者生活职业能力康复计划的人员应由精防医师,精防护士以及经过相关培训并通过考试的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卫生人员参加。生活职业能力康复计划主要包括患者个人日常生活、家务劳动、家庭关系、社会人际交往、社区适应、职业与学习状况、康复依从性与主动性检查评估,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康复措施,改善和提高患者的社会和职业能力。对于已经恢复工作学习能力者,提供连续性支持,介绍到康复机构接受系统康复训练。每个患者都应由专职社工进行跟踪管理,并与家属建立良好关系,积极争取家属参与管理。  

  七、加大重性精神疾病医保及提高从业人员待遇 

  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逐年提高医保报销金额,增加列入医保报销的精神病种类;反复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病人首要原因是缺乏治疗,特别是贫困患者,为此,要加强对贫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护。给予相关工作人员特殊津贴及购买人身保险,保持从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人员稳定,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