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 | |||
标 题 | 关于在广州城中村开展精神文化扶贫工作的建议 | ||
提案者 | 刘根生 | ||
情况分析 |
1、城中村农民的市民化是城市文明建设的盲点 广州因城市扩张或拆迁成为城中村的原村民数量庞大,混杂居住于城市各处,城中村成为广州城市的一道风景线。村民主要特征是物质富裕,但文化素质普遍不高,需要较长的市民化过程。农民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是拆迁户补偿形成的资产性收入(物业租赁、村集体收入分配),而市民收入来源则主要是劳动收入。 城郊农村或城中村随着拆迁成为城市一部分,而在农民向市民身份转换过程中出现了巨大的文明冲突。如交通规则意识淡薄、行为举止文化礼仪缺失、干预子女婚姻、影响下一代的教育观念等不适应城市生活的状况;再如,出现部分群众游手好闲、炫富、聚毒、吸毒等社会问题(最近媒体曝光杨箕村拆迁户聚餐、炫富事件);再如村民缺少城市工作技能及学习技能的动力,以及村二代的市民化等问题。 而广州城市社区管理与文明建设当中,城中村的文明建设工作长期以来较为薄弱,成为城市文明痛点和建设的盲点。 2、进城农民集体组织管理体制跟不上城市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 城乡二元化体制在城市里继续保留,阻碍了农民市民化的进程。 村集体组织已经凭借集体经济(集体产权物业租赁、集体企业等)发展壮大,但仍然保留了基层农村行政管理体制。由于村集体组织的政企不分,形成了村民对村集体人身依附,阻碍其融入到城市市民社会管理中,形成城市社区管理与城中村管理并行的、新的城乡二元化结构。 村集体组织的政企不分,也是目前在拆迁补偿、村集体分配等方面出现村领导贪腐、与村民利益对立、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 3、课题研究的意义 针对广州城中村农民的“精神文化扶贫”,是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在城市的应用与体现,也是开展城市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在城市化过程中,深化改革城市里农村基础组织管理体制,有助于加快进城农民与市民的融合进程,激发其投资实体的市场化活力,有助于解决城乡二元化问题,同时促进城市新区人口与产业集聚、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是推进广州重要国家中心城市全面上水平的重要抓手。 |
||
具体建议 |
1、针对进城农民特定群体加强文化教育投入,开展精神文化扶贫工作。由村集体企业与基层政府共同投入,规划建设文化教育设施,购买文化教育服务,以夜校、职业技术培训班、继续教育、老年大学、社区图书馆等形式,组织、鼓励、促进农民参加长期的市民化素质提升学习活动,并将市民整体文化素质考核纳入基层组织领导考核范畴。 2、在拆迁农民集中安置区域,提高城市硬件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文化基础设施、政务服务上向城市社区看齐,大力提升教育文化的公共服务能力。 3、加快城中村优化改造,一村一策,提升城市文化教育功能,既要适当保留乡规民俗、文化特色,又要注入现代都市文明因素,逐步融入到城市生活当中。 4、拆迁安置采取集中迁居和分散安置相结合方式,促进农民与市民的全面融合。 5、推动市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市化进程。实施村集体经济完全企业化,剥离行政管理职能,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村民转变为企业股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原村民自治组织逐步转变为城市社区居委管理组织,将城市基层管理延伸到新市民新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