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 | |||
标 题 | 关于加大扶持广州民办中小学优质化发展的建议 | ||
提案者 | 贺惠芬 | ||
情况分析 |
广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分类扶持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体现了广州市委市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支持,以及对民办教育优质化发展的期望。 面对不同层次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发展除了要“保均衡”,还要“促发展”,才能满足供给需求。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市现有民办初中178所,在读初中生11.14万人,占全市初中生总数的31.40%;民办小学151所,在读小学生31.34万人,占全市小学生总数的34.81%。民办学校数量多、规模大,财政投入与政策引导需双管齐下,才能有效引导民办学校朝特色化、优质化、国际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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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一、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稳定民办教师队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第12条提出:“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制度、年金制度”。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47所农民工子弟学校仅有23人符合民办教师从教津贴发放标准,黄埔区无一名民办教师符合发放标准,津贴闲置,政策未能执行到位。建议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政策实施情况,研究放宽民办教师从教津贴的发放要求。此外,在教师职称评审、教育培训、退休保障等方面,让非营利学校的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二、支持民办学校引进优秀师资人才 加强优秀人才的交流和校际间的互动,一是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外地优秀的教师到广州民办学校任教。二是公办教师交流到民办学校,保有公办学校社保医保待遇,延续计算工龄教龄。三是放宽招聘外籍教师的条件限制,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培训及管理,建立完善的外籍教师资源库,逐步实现公办与民办学校之间外籍师资共享。 三、鼓励教学创新,探索民办教育特色发展之路 教育优质化、特色化发展,关键在教学及育人模式创新。一是要鼓励学校在实施国家规定的核心课程基础上,研发校本特色课程,如:中国传统文化、实践探究学习、研学营地培训等。二是引导和扶持广州中小学与国外学校的交流合作,设立校际交流奖励资金,鼓励学生到国外学校、营地开展短期的游学、培训;三是依托“千校携手”计划、中美“百万强”计划等一批国家项目,为国外学生提供了解中国文化的机会,促进青少年之间的交流,实现中外教育“双向交流”。 四、赋予学校更多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 新修订的《民促法》规定了中小学为非营利性质,办学结余必须用于学校发展建设,为学校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民办学校探索优质化、特色化发展需要大量经费支持,特别是在课程研发、师资培训、设施更新、国际交流等方面需要持续性的资金投入。依照目前的收费定价仅能够维持基本的办学所需,难以为长远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建议政府逐步放宽中小学收费,赋予民办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