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广州市民间信仰管理的建议 | ||
提案者 | 张勤勤 | ||
情况分析 |
近年来,广州市民间信仰活动呈现逐渐活跃的趋势,尤其在中心城区周边的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地区,修复、扩建民间信仰庙宇,开展民间信仰活动的现象较为显著,并引发了一系列的相关问题:如因管理权力和经济利益分配出现的社会矛盾,借助民间信仰活动或相关场所为宗族势力造势,民间庙宇修缮拆建随意,社会资本介入以谋取暴利等。目前,这一状况引起了广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在狠抓民间信仰组织和制度建设、严格审批程序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国家宗教局等部门的肯定。但广州市民间信仰的现状、问题和解决路径仍有值得深入调研和探索之处。 广州市民间信的主要特点:庙宇绝对数量虽大幅减少,但相对数量仍较为众多,且分布广泛;庙宇重修(建)近年出现“反弹”,崇拜神灵繁多,且具有较为突出的文化地域性和传承性特征;信众较多,民间基础深厚,且信仰形式出现了与时俱进的“新民俗”特征;民间信仰庙宇管理趋于多元,大体都能维持有效的乡村自治。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民间信仰对乡村公共文化和社会维系的正向作用减弱;民间信仰场所的文物保护与开发力度不足;民间信仰庙宇的财务和组织管理相对混乱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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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广州市的民间信仰管理需要充分考虑到其城乡结合、基础深厚、历史悠久,与社情民意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特殊性,并从传统文化传承与民间社会维系的角度进行顶层设计,从而使广州市的民间信仰管理具有实践性、发展性和面向未来的品格,能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范本意义。 1.坚持属地管理,推进分类指导,细化小规模民间信仰庙宇的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庙宇重建工作。在具体管理中,对于部分确实规模较小、信众较少,甚至基本已经停止祭祀的庙宇,可以灵活进行管理,主要侧重文献保存、文物保护和登记;而部分建筑规模较小,但神诞会期信众参与人数众多的民间信仰庙宇,则应该设有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在民间信仰庙宇“挂靠佛道”方面,应在明确庙产产权的归属基础上,充分尊重地方民众的意见,尊重当地民风习俗,以免出现民间信仰与一般宗教之间的竞争和冲突,造成地方文化的内耗。 2.借鉴一般宗教的慈善公益经验,强化“新民俗”的规范与发展,发挥民间信仰的社会服务功能。可以考虑引导部分有条件、成规模的民间信仰庙宇借鉴一般宗教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社团组织管理经验,加强与高校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增强民间信仰庙宇的社会公共部门属性,扬长避短,使民间信仰庙宇向更具社会服务意识的方向发展,发挥更大的凝聚人心、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为当地提供更多社会公共服务(如讲学教育、社会竞赛等)。 3.重视民间信仰对乡规民约、乡风族训的意义,充分发挥民间信仰在社会发展与基层自治方面的作用。广州市作为沿海发达城市,在新型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应更为灵活、包容和开放地看待民间信仰,创新思路,充分发挥民间信仰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满足现代都市人的乡愁需求方面的作用。政府管理部门可以考虑适当限制祖墓的重修重建,而强化祠堂与民间信仰庙宇的公共性和公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