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混合产权售房解决夹心层住有所居的建议
 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
标 题 关于用混合产权售房解决夹心层住有所居的建议
提案者 方锦群
情况分析

  2016年12月中旬召开的2017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7年中国楼市发展方向,会议明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 

  在2016年,降准、降息、降首付、降税收等宽松政策陆续出台,许多城市的房价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但硬币的另一面,是部分区域楼市“去库存”任务依然艰巨。 

  2016年一手住宅成交12万套、面积超1400万平方米、金额达2333亿,均价16594元/平方米.中心六区的均价则达3万元/平方米。2015年广州全市一手住宅共网签90488套,成交均价15178元/平方米。 

  据南方人才市场发布了《2014—2015年度广东地区薪酬调查报告》广州月薪为6830元, 广州家庭年可支配收入46735元。近几年每年高应届毕业生到广州市就业达14万人左右,大部分大学生有意愿在广州长期工作,也能获得广州户口。网上调查36岁以下,在当地买下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的年数分别是:北京30.34年,上海32.43年,深圳33.45年,广州仅需24.17年,远高国际上房价收入比6—8倍的合理比例。虽然广州在一线城市中情况稍好,但也表明居“长安”大不易。广州市自有住房拥有率已达70%。社会热点正是普通家庭如何能买得起房?年青人家庭如何买得起房?解决的思路是参考同为民生的衣食行的做法,特别是行,交通工具有飞机、火车、轮船、汽车、单车等,有公家车、私家车,有公营、民营、网约、共享等。相信如果通过一定的综合施策,既能稳住过高的房价,又能去库存。对经济GDP的增长大有裨益,又能化解很大部分社会焦虑和社会情绪。进行共有产权销售在城市拆迁中已有少量实践。同时共有产权销售可以增强政府、房地产企业的社会担当,与房价共进退。   

具体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对采用共享共有产权进行立法和政策规定,保障小业主、开发商、政府的权益,立法中明确小业主拥有与完全产权的日常权利,只在小业主二次出售时交回一半收益给与政府或开发商。明确政府管理部门,对此类活动进行登记、核实、轮候等管理和指导。管理部门对有关购房人的准入条件、开发商的配建比例、政府的让利程度等进行大数据调研和方案设计。 

  二、继续对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申请的政策。廉租住房、经适房、公租房申请条件中,适当提高申请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限额。 

  三、给家庭收入在平均线下的夹心阶层,给予半产权(50%或其他比例,广州2015年出售的经适房5000元/平方米,约为平均房价的30%,是直接让利。)售房,则房价直接降低一半。政府可出售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政府管理的存量房屋,鼓励开发商出售半产权房子,面积不限。 

  四、政府出让土地进行限价,规定配建一定比例(如10%)的可销售50%产权提供给政府销售或开发商直接对符合人群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