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 | |||
标 题 | 关于推进广州市出租车行业结构性改革的建议 | ||
提案者 | 于欣伟 | ||
情况分析 |
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该意见在对出租车行业发展提出原则性规定的同时,也明确指出“城市人民政府是出租汽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显然,该意见既赋予了地方政府较大的决策自主权,允许其因应地方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同时,也在测试各地政府应对新情况的改革魄力,增加了地方政府的改革压力。 广州市常住人口为1350.11万人,约有出租汽车2.5万辆,尚不足住建部20多年前出台《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中“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的要求,“打车难”问题十分明显。因此,当前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是广州面临的一次严峻挑战,也是一次重要的机遇。广州市应充分利用此次“意见”出台的良好契机,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相关经验,以大刀阔斧的姿态直面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尤其变革其经营管理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促进行业的升级转型,形成良好的市场格局。 目前,广州市出租车行业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主要表现是:出租车经营权垄断,形成食利阶层;政府管理部门缺乏改革意识,被动作为;“出租车公司趋于垄断”和“政府部门相对保守”这两大结构性问题,导致了广州出租车行业的利益固化、管理僵化、服务质量下降、出租车市场萧条,而逐渐进入了“大家不愿乘坐出租车——司机挣不到钱不愿干——出租车公司请不到司机——违规选用不过关的司机——服务质量更差——更少人选择出租车”的萧条循环。更严重的是,固化利益群体倾向于维持现有格局,成了改革的最大障碍。据《南方都市报》2015年5月针对广州近千名的士司机的调查统计,认为其工作前景很糟糕或较糟糕者超过70.74%,认为自己的职业缺乏荣誉感者超过71%,对其工资不满意者超过70%。这说明,广州市出租车行业的改革迫切需要引起相关政府决策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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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1.尽快出台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意见,突出巡游出租车公益属性,打造新的巡游出租车市场形象。巡游车的定位与发展,事关广州的城市形象,需要引起政府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2.鼓励出租车公司转型升级,改变片面依靠“份子钱”的盈利模式。逐步探索以税费、订单分成等方式替代“份子钱”,转变依靠经营特许权而生存的现状,寻求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业态相融合的发展方向,出租车公司不再“旱涝保收”。 3.降低出租车牌照领取门槛,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参考国际先进城市经验(如东京有17%的出租车由个人运营),允许司机个人拥有出租车牌照,并建立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评价体系,最终实现出租车经营权的无偿使用以及出租车牌照的自由买卖流动。同时,对于现有出租车企业,通过优胜劣汰,实现良性竞争。 4.构建出租车信息化监管平台,成立出租车社会监督公咨委,加强行业运行状况的社会公众监督。利用大数据分析,构建信息化监管的整体平台,使出租车违章(包括拒载、议价、宰客)处罚能够上网查询,并与司机个人信用系统挂钩,以提高出租车的服务水平。同时,成立出租车社会监督公咨委,对出租车管理部门和企业进行有效的社会监管,鼓励民间力量适当介入其中,对政府部门、出租车公司,以及出租车司机进行第三方的监督和问责,从而打破出租车行业的封闭、保守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