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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 解决中小学生托管难题
发布时间:2018-01-09

  民进广州市委员会

  内容摘要:中小学生的课后托管是群众普遍的刚性需求,也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目前我市的课后托管服务主要由校外托管机构提供,但校外托管机构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社会管理问题短时期内难以有效解决。由政府主导、以学校为主渠道提供课后服务是国家的要求、家长的希望。根据目前我市部分区的试点经验,要在全市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必须要明确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渠道的解决思路,清晰参与各方的责、权、利,切实解决经费保障、人员配置,明确相关政策和标准,建立安全措施,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以满足群众对课后托管的迫切需要。

  一、 课后托管是群众普遍的刚性需求

  目前我市中小学放学早则下午三四点,晚则下午四五点,基于对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等因素的考量,学生看护上的“空档期”是许多双职工家庭学生家长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多年来课后托管的刚性需求持续增长。据统计,全市1037所小学、86.1万名小学生中,共有89461名小学生参加校外托管,占全市小学生总数的10.4%。

  二、 校外托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社会管理问题

  虽然市政府2014年出台了《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助办法(试行)》,拟在全市公立小学建立 “政府补贴+免费托管”的课后托管服务体系,但由于受到政策制度、财政资金、师资力量等多重限制,学校的课后服务基本没有开展。

  在学校课后服务普遍缺位的情况下,校外商业托管市场非常火爆,托管机构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商业托管机构的出现,虽然“解放”了家长,但鱼龙混杂的市场也埋下诸多安全隐患和社会管理问题。

  (一)市场发展极不规范

  校外托管机构普遍“照”“证”不齐全,属于非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处于收费无标准、管理无规范、监管无依据的放任状况。

  (二)场地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校外托管机构大多数是租用居民住房作为经营场地,通常只有一个出入口,且大多安装了防盗网,机构工作人员未经应急处置训练,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三)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难保障

  校外托管机构大多场地拥挤,室内空气流通不畅,给防范流行性疾病带来隐忧。此外,一般都在普通家庭式小厨房集中制作饭菜,无卫生许可证,无人监管,食品安全难保障。

  (四)接送过程险象环生

  接送人群与托管学生聚集小学门口,再穿过人流、车流密集的道路、巷口,前往托管场所,期间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五)扰民问题比较突出

  托管机构进驻住宅小区,对邻里影响较大,增加了物业管理难度,形成了新的扰民投诉热点,给属地管理带来了新难题。

  对于校外托管,尽管存在许多问题,但由于没有其他课后服务可以选择,家长虽然不放心却又无可奈何,政府需要规范管理却又不能一概地取缔。对于很多家长而言,较之收费较高、监督较难的校外托管机构,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是更具保障的选择。

  三、 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需要解决的问题

  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中小学生实行“弹性放学”,一方面能让学生放学后在学校完成课余作业、参与兴趣活动、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另一方面也能让学校的监管与家长的监护时间挂钩,消除孩子的“监管空白”。

  2017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国家教育部也拟将健全课后服务管理制度作为2018年的重点工作。

  2017年,越秀区将学生的课后服务作为2017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财政补贴每生每天2元,从10月份起试点校内托管。参加下午课后托管的学校有29所(含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和两所民办学校),共有18688名学生参加。看管的主体一是学校老师;二是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主要模式有三种,一是“纯看管”模式。由学校教师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二是看管+社团活动模式。除学校教师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外,还在每周一定的时间内组织部分有兴趣或特长的学生开展免费的体育、艺术、科普活动等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三是看管+俱乐部模式。部分开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学校,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动,由俱乐部收取一定的低偿费用为学生举办游泳、乒乓球、围棋、象棋、足球、篮球、羽毛球等系列的体育活动班。

  越秀区试点开展以来,受到家长的普遍欢迎和社会舆论的一致肯定,但面临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托管时间过短

  由于考虑教师的工作时间,目前越秀区校内托管只到下午5点,无法衔接家长的接送时间,因此很多学生校内托管后还要校外托管。

  (二)财政补贴偏低

  对于第三方机构而言,2元的补贴利润较低,难以请到高素质人员,服务质量难以保证。校外培训机构更多地是从补习生源的角度才愿意承接服务,这又会衍生出新的问题。

  (三)教师负担增加

  目前学校编制普遍偏紧,教师工作负担已经偏重。开展校内托管,无疑延长教师工作时间,额外增加教师的工作负担,因此学校教师对提供课后服务的热情不高,甚至做家长和孩子的思想工作,动员学生放弃申请课后服务。

  (四)政策层面需要明确和突破

  一是放学后在校园内开展体育、艺术、社会活动,对提高学生素质大有益处,但由于国家教育部等多部委发文,禁止课后服务收费,因此在政策上需要进一步明晰。二是学校与第三方机构的安全责任界定缺乏相关指引。三是社会机构承接校内托管的资质和准入门槛需要明确。四是对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是否涉及兼职、是否可以领取报酬需要明确。

  四、 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的建议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接送难题的民生工程。但要做好,就要政府、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厘清责任和权利,才能使政策落地,使群众真正获得实惠。

  一是在解决思路上,明确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渠道,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问题。将学校课后服务、学生弹性放学列入政府民生工程,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总结越秀等区试点经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摸清群众需求,统筹规划部署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二是在机制和标准上,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课后开展体育美育等培训能否收费、由哪些部门收费及收费标准。明确校外机构进入校园开展服务的资质和准入门槛。明确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能否领取报酬。明确学校和第三方机构的安全责任认定标准。

  三是在经费保障上,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开展成本核算,制定合理的补贴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按照课时数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四是在人员配备上,一是增加教师编制,提高师生比。二是以政府购买方式,设立课后儿童指导员岗位,引入志愿者、大学生、社会工作者、退休教师等,参与课后服务,也可以聘请社工长期驻校工作。

  五是在服务内容上,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通过财政补贴或政府购买服务,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校外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利用学校现有的资源和场地,利用学校或是外请各种社会资源,丰富服务内容。

  六是在安全措施上,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采取一次性全年缴纳商业保险的方式,由保险公司负责意外伤害事故赔偿。

  发言人:何冰广州市政协常委民进广州市委员会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