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总工会
内容摘要: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我会2017年所做的一份调研发现:技能人才与企业管理人才、研究人才相比,在企业地位、经济待遇等方面存在差距,其发展也没有上升“通道”,这成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障碍。建议: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提高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建立“首席技师”“羊城工匠”的评选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推行企业首席技师、首席工人制度;鼓励企业施行技术等级津贴制度和技术岗位年度考核制度;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发放岗位津贴;加强对高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宏观指导,提高其薪资水平。加强培养平台建设。加强粤港澳湾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交流合作。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 “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2017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及布局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力度,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广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市总工会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
市总工会2017年通过调研发现:高技能人才与企业管理人才、研究人才相比,在企业地位、经济待遇等方面存在差距,其发展也没有上升“通道”,这成为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障碍,需认真研究解决。
一、情况
高技能人才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人才,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2016年底,我市共有从业人员835.26万,技能人才239万,其中高技能人才74.1万,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1%。据今年我会对全市256家企业、1200名企业一线高技能岗位从业人员的调研发现:
(一)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被访企业和个人大多数对广州高技能人才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并不了解,主要原因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具体申报流程复杂,手续繁琐。
(二)社会地位有待提升
与企业管理人才、研究人才相比,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地位、经济待遇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没有有效的上升“通道”。从年收入来看,收入8.5-10万元的高技能人才占47.22%;5万元以下的占23.24%,且57.23%的高技能人才对收入不满意。
(三)重视程度有待加强
1.比较重视员工技能培训的主要是大型企业,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对培训的态度较消极。只有25.3%的企业认为自己培养是获得所需人才的途径。与企业的管理人员相比,高技能人才在职位、工资、福利、住房等方面均处于弱势,这严重的挫伤了高技能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受尊重程度方面,31.82%被调查者认为一般,有9.4%认为不受尊重。
2.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条件受制约。一是企业未能充分发挥培养高技能人才主导作用。二是不少技校存在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不完善等问题。三是社会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大多存在师资、经费等问题。
(四)激励政策有待强化
现今对技能人才的政策性补贴主要倾向于初级和中级工。从2012年至今未对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和广州市技术能手进行表彰。
(五)成长渠道有待拓宽
62.05%高技能人才的技能主要是通过企业培训获得;其中70.7%的培训方式是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为主,培训方式单一。
二、建议
(一)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和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增强蓝领技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吸引力。倡导精益求精、慎独自律的工匠精神。
(二)提高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1.每两年开展一次“羊城工匠”评选,鼓励企业自评“首席技师”和“首席工人”。积极向省推荐“南粤工匠”人才。
2.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奖励制度。奖励在技能大赛中脱颖而出的杰出人才,破格认定其职业资格,并给予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一次性特殊津贴。
3.改革劳动工资制度,增加技术比重。对已退休的高级技师,实行养老金“专加”措施。
4.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优先发展党员、评选劳模、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
(三)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
1.加强继续教育,构建技能人才终身培养体系。
2.修订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定、学历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制订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的实施细则。 一是明确我市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申报相应工程技术类职称的通道。高级工、技师符合相关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应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二是设立优惠条件。高技能人才评定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时,应免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测试,论文可由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发明专利成果或工艺产品制作流程代替。
(四)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1.推行企业首席技师、首席工人制度。在关键岗位推行“首席工人”制度。
2.鼓励企业施行技术等级津贴制度和技术岗位年度考核制度。
3.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发放岗位津贴。
4.加强对高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宏观指导,提高其薪资水平。
(五)加强培养平台建设
1.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2.强化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3.完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4.加大技能竞赛开展力度。建立由政府牵头引导,工会、行业协会和社会各方参与的职业技能竞赛机制。对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技术能手称号、直接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5.加快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广州市总工会已命名劳模创新工作室73家、职工创新示范基地32家、女职工创新工作室34个。举办职工创新创业大赛设64个奖项,举办女职工创新创意创优大赛。
6.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鼓励企业承接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制造
(六)加强粤港澳湾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交流合作
1.在粤港澳大湾区, 构建协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中,要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2.搭建同行业高技能人才交流学习平台,承办粤港澳湾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广州在粤港澳湾区的引领地位。
发言人:程莉莉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