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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穗港创新科技园区深度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科技圈发展
发布时间:2018-01-08
 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
标 题 构建穗港创新科技园区深度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科技圈发展
提案者 肖国伟
情况分析

  2017年两会举行期间,中央提出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计划,要求深化“大湾区”城市群之间的经济合作。“大湾区”涵盖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以及广州、深圳、江门、惠州、珠海、东莞、佛山、肇庆及中山合共九个市,总人口约一亿,面积约五万六千平方公里,整体GDP规模约一万三千亿美元。如果与以硅谷為经济动力核心的三藩市海湾区比较,“大湾区”的GDP已超越对方。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经济群中,广州作为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如何与港澳合作,优势互补,在创新科技领域共创双赢,体现的尤其重要。针对深化穗港两地在创新科技领域合作,进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科技圈的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具体建议

  (一)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经济群的建立,加强穗港两地政府之间的创新科技战略规划合作:我市相关部门与香港相关政府部门就“粤港澳大湾区”在创新科技核心资源要素方面,如何互补与合作进行研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智库”,组织专家学者、创新科技企业家形成政策研究智库。在双方关注的高科技领域,制定合作发展战略规划。 

  (二)充分发挥南沙自贸区和新区在粤港澳深化合作方面的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建立“穗港创新科技园”,形成“一园两地”。通过广州与香港两地相关政府机构深入沟通,面向创新科技领域,特别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电子信息、互联网+、大数据、生物医药等方面,推动在南沙自贸区建立“穗港创新科技园”。 

  1)园区可与香港科学园、香港高校与科研等机构,采取合作共建机制,政府提供相应补贴,鼓励入园企业共享“一园两地”的设备设施平台,建立与香港合作机构之间的快速交通服务。整合、集聚穗港两地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和创新科技产业生态圈。 

  2)入园的穗港合作的高科技企业与科研机构,经过园区评估,在香港和广州的单位可分别获得二地共同的科技扶持优惠政策支持,如税收、科技研发项目资助、人才政策奖励等。 

  3)通过“穗港创新科技园”打造粤港澳三地创业创新青年交流平台,聚集创业投资、金融等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创业导师和培训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法律、知识产权、投融资等创业辅导与服务。 

  (三)深化穗港创新科技金融合作,成立“穗港创新科技产业合作基金”,推动穗港两地科技成果协同转化发展:创新科技产业发展与当地产业生态、产业聚集度和产业链要素有密切关系。穗港共同扶持创新科技产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发展,加强广州金融机构与香港联交所、香港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合作,促进穗港科技金融在创新资源方面的深度融合。   

  (四)深化穗港高校科研合作,建立“穗港大学园”,推动香港高校在广州建立研究院与分校: 

  香港的高等院校拥有国际一流的师资队伍和设备,有3所高校世界排名在50名内。香港科技大学通过在南沙建立霍英东研究院,已经探索出有效的合作模式。进一步在政策上开放,鼓励香港高校在广州建立分校,建立“穗港大学园”,将进一步推动穗港在高科技领域深度合作,进而扩充为“国际大学园”。   

  (五)通过穗港合作,推动广州科技产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充分利用香港健全、高效及国际化的金融、财务、及法律体系,通过穗港合作,在国际先进技术引进、跨国企业引进等方面,发挥两地各自优势,开展国际合作。同时利用香港的国际化专长,协助内地产品走向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