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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收引进企业和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09
 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
标 题 关于吸收引进企业和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建议
提案者 叶鸿
情况分析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当前,广州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科技创新、金融管理、城市建设等专业知识人才,而这些人才部分分布在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领域。近年来,广州在吸纳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整体而言,仍存在瓶颈制约,主要表现在:   

  1、思想观念上。部分地方在选人用人上还存在旧观念,缺乏创新、风险意识,唯身份、资历、学历、台阶的传统意识仍较重,有一些区域顾虑本地、本部门干部积极性,在引进社会优秀人才时畏首畏尾、缩手缩脚;少数党政干部担心引进社会优秀人才会挤压自身成长空间,存有排他心理、抵触情绪。   

  2、引进渠道上。一是年龄限制,广州规定报考公务员“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而社会优秀人才在相关领域取得事业巅峰时刻,大多超过限制年龄;二是学历限制,不少岗位学历明确要求本科以上,重学历不重业绩;三是职称限制,由于企业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在职称问题上未与党政干部队伍建立制度衔接,使大量社会优秀人才因职称门槛被排除在党政机关门外。目前,吸收社会优秀人才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公开选拔,但存在资格严、范围小、层次低以及常态化不够等欠缺。   

  3、配套制度上。一方面,党政干部人才与社会优秀人才考核评价体系难以衔接,评价体系不统一,导致难以形成公共交流平台,难以作出党政干部队伍与社会优秀人才之间的横向比较和鉴别。另一方面,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制度不统一,导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工作内容、工作环境条件、工资福利、生活待遇的差别,造成了社会优秀人才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选择的困难。

具体建议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党政干部选拔任用体系的制度、思路、观念与文化,跳出“在体制内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思维定势,坚持事业为重、人才为要的价值取向,坚持以德为先、实绩为凭的用人导向,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将区域内企业、社会中的优秀人才纳入培养选拔视野,让全社会的优秀人才成为干部队伍的源头活水。   

  二是创新柔性引才制度。探索体制内外“柔性”流动,打破部门、编制、身份、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通过聘请特邀顾问、特约咨询专家等柔性方式,成立决策的“专家库”和“智囊团”,借助“外脑”促发展。支持各区、部门、单位以挂职锻炼、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技术聘用等灵活方式“借脑引智”,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决策规划,从事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干部考录制度。对于那些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拔尖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可适度放宽调任的身份、年龄、级别等限制,开辟“绿色通道”,直接选任或委任。健全完善公务员聘任制和政府雇员制,通过高薪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政府所急需的高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四是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入手,突出专业类别,区分职位特点,把专业技能、工作实绩、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量化为若干具体指标,并根据不同的岗位和级别,赋予指标不等的分值,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测评指标体系。   

  五是健全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行政、企业、事业、自由职业人士的社会保障衔接制度,打破机构规格引导下的党政人才职级晋升制度,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的重实绩、重贡献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适当拉开不同层次人才的收入差距,促使各类人才竞相迸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