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召开!
三证合办、三测合办、多验齐办,优化建设审批流程,营造广州优良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8-01-09
 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
标 题 三证合办、三测合办、多验齐办,优化建设审批流程,营造广州优良营商环境
提案者 九三学社广州市委员会
情况分析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对外加强沟通与联系、开展互动与交流、参与竞争与合作的重要依托。建设项目的引入与落地,离不开优质的营商环境。我市部分重点产业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在明确项目落户和规划选址红线后,往往需要经历土地征用、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等环节,环节间相互串联推动,企业报批时间长。为了加快项目推进,需要相关审批部门建立高效有序的项目建设技术审查及报批审核联动机制。我市在2013年推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以下简称“《试行方案》”),在2014年推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办事指引》,致力于统筹全区资源,尝试打破部门之间的行政壁垒,优化系统结构,推行并联审批。2017年4月,推出《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改善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强化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全流程管理和推进审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出了总体要求。相较《试行方案》阶段更多的关注审批模式的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了“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试点建立联合审图工作机制、建立建设工程项目诚信档案等提效总体措施。数年来,在审批模式调整和整体审批时限缩减上取得一定成效,但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一是政府部门思维浓厚,部门间信息闭塞严重。工作推进首先考虑部门业务需求方便,然后才考虑服务对象的需要,对于社会广大人员期盼的好用、大家都能用的用户体验考虑不周。虽对推动业务信息化工作不排斥,但对于信息化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缺乏充分地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在困难和曲折面前退缩。 

  二是信息“孤岛”普遍存在,政府统一主导协调作用不明显,不同部门之间审批信息冲突频发,资料重复提交现象多,导致整体审批流程效率偏低,企业报建压力大,项目落地开发受滞。 

  三是信息化产品开发与应用脱节,人才储备无法跟进信息化需要,对影响信息化工作的云计算、移动互联和大数据等核心技术的研究深度、实用性转化等严重滞后,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应用普遍。

  

具体建议

  在广州市整体推进政务改革中,统筹全市资源,大力推进建设项目“三证合办”、“三测合办”、多验齐办、施工许可合并办理,深化项目审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在审批流程模式、缩减审批材料数量及推进多部门数据共享层面,积极开展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探索。 

  一、推进“三证合办”联合审批 

  推出“三证合办”,可借鉴推广2017年7月增城区等区域改革试点经验,即在申请办理宗地图改为国土和规划局内部出具,企业不需再申请办理和承担任何测绘费用。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顺便一次性提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不动产权证书》3项业务的申请,国土和规划局内部对3项业务进行信息实时共享和协同并联推进。 

  如属一次缴交出让金的,用地单位缴清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应税费,将相应票据及相关申请资料提交齐全后,待通知即可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作为办证资料之一不予发出)。如属分期缴交出让金的,首期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票据连同申请资料提交后,待通知可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缴齐各期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将票据及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料交回窗口可申办《不动产权证书》,“三证合办”的办理时限从此开始计算。 

  二、推进“三测合办”联合测绘 

  将建设项目实施建设后,企业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前,须先行完成规划竣工验收测量(以下简称“规划验收测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测量(以下简称“人防验收测量”)、新建房屋不动产测绘(以下简称“不动产测绘”)三项测绘报告和相关验收工作。 

  实施测绘工作“一窗受理、平行推进、相互协作、分时办结、整体优化”模式,创新推出“三测合办”举措,即“规划验收测量”、“人防验收测量”、“不动产测绘”一次同时入案,同时测绘,共享测绘数据,打破测绘部门之间的行政“门槛”,改变以往三项测绘各自独立、互不干涉、重复测量、缺乏统筹的局面,将由区统一的工作组统筹调配,制定统一的测绘数据信息共享标准,从政府内部消除不同部门不同标准带来的协调压力,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原来人防测量的地形测量费、办理不动产测绘需要购买规划验收测量成果电子文件等相关收费也相应取消,减少企业的奔波次数和报建费用支出。此外,企业通过微信群和动态短信提醒,及时了解测绘工作的每个环节、办理时间、办理人员和存在情况,为项目后续报建工作提供便利。 

  三、“多验齐办”联合验收 

  推出“多验齐办”的并联审批举措,由住建委会同国土规划局、人防、公安防火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部门共同推行,建设项目完工后,可向其中任一专项验收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多验齐办业务,由多验齐办信息平台自动生成统一编码,并按“容缺受理、要件把关”原则接收申请单位材料,各部门业务间不互为前置条件。各专项验收部门按照规范操作流程,将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出具验收意见,并在材料补齐后办结、出具相关报告。 

  四、施工许可合并办理 

  将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工程编码和合同备案事项与施工报建环节平行办理,互不定为前置条件。同时,统筹住建业务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事项,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许可审批事项环节,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质量监督登记等所需资料同时通过窗口交件办理,提前出具质量监督登记表及需补正资料清单,施工许可可先行审批,待施工图审查备案、节能审查备案、质量监督登记完成后同时办结,现场发证。 

  缩短内部审批时限;减少建设单位到窗口办理业务的次数,办事单位将各项业务同时入件,平行办理,办事单位只需到窗口入件1次、领证2次即可。下放事项,打破前置串联,实行资料内部流转,并联审批之后,企业将能更快地获取施工许可证,加速优势企业各工作线并联驱动,提高整体项目推进速率。 

  五、继续深化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1、打破传统思维,让被动变主动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应统一政府各业务部门思想意识,打破传统的单部门思维,主动深入沟通,切实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促进形成“有担当、有方法、有力度”的统筹协调氛围。 

  在宗地图和建筑用地批准书实现内部数据信息流转的基础上推出的“三证合办”举措。储备土地供应项目的土地宗地图、指界图、地籍调查表等办理事项,相关信息应由政府内部统一统筹预备,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统一向用地单位提供,具备由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转为国土规划局内部工作事项的条件。由土地储备中心一次性委托国土测绘院办理,用地企业单位不再单独申请办理并缴纳相关费用。诸如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工程编码和合同备案事项的下放和内部生成,“三测合办”工作组统一制定测绘信息审核标准,可由政府的统一决策和协调,充分发挥政府的内部协调主导作用。 

  2、企业政府联动,基层意见与审批实践结合 

  审批流程长不长,审批资料多不多,企业是第一切身体验者。显著加快项目审批落地节奏,是政府和企业“双赢”的举措。审批改革效果的直接体现是企业项目的实践时长和资料准备压力是否得到明显改善,应成为审批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检验标准。政府审批部门,应在改革实践过程中有计划性地广泛听取建设单位和各部门意见,复盘自审,全面监督,对实践证明适得其反的部分措施及时加以改进。 

  3、加快建立审批全过程数据共享平台,试点数据共享技术举措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7年12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以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增进群众获得感;确定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推动规范化透明化。国家高度关注政改落地,明确提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及规范化信息公开两大方向,为地方政府政务服务改革打开了思路。 

  成立“三测合办”工作组,由“三测合办”工作组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和流程,整合测绘资源,统一指挥调配,在暂不改革三支测绘队伍的体制时,可对外统一为一支测绘队伍,做到“一次收件、一个窗口、统一协调、同步进场、平行推进、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分时办结、整体优化、共同监督”,集中力量、节约资源,锐意推进改革。 

  企业项目审批分步并联成果纵向共享,与打造统一的、公开透明的、易于数据上传和查询的数据共享平台密不可分,审批流程分类整合和审批信息资料分类整合,逐步做到:积累审批全流程证件资料库,与项目策划数据统一对应;审批流程提交资料与资料库同步,横向并联审批与纵向数据共享相互独立,市一级认证信息与区一级信息数据库联动,提供便于政府审批部门和企业更新及查询的资料进度清单;建立统一的非标准流程协调组织或机构,着重建设核心技术开发应用人才梯队。 

  可通过试点项目唯一对应的资料数据U盘的形式,在大数据库应用平台建设完成前,在项目审批全流程中发挥证件数据流载体的作用,以满足企业实操需要。各区政府可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立专门的业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U盘的发放、数据加密,增加数据和维护业务。将项目政府审批过程中的所有批文以及附图,载入该U盘,在审批过程中,不断在U盘进行数据的增加和归类。企业可在窗口入案时携带U盘给窗口打印资料即可,减少大量资料以及携带各类证照原件(特别是大量不必要核对原件的复印件),同时减少政务服务窗口核对原件的工作量,提高企业和政府的效率。 

  让企业在具体某项业务申请时只需携带当前业务新增的资料。用易于携带和重复使用的载体运用,从前置业务中得到的可重复利用的资料,实现在审批部门内部形成共享数据流。切实减少企业负担,同时实现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