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召开!
关于进一步推动广州市老年教育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09
 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推动广州市老年教育发展的建议
提案者 张贵华
情况分析

  截至2016年底,广州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154.6万,据预测,到2020年,广州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将增加至185万,老年人口比重达到20%。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老年人精神文化和学习需求快速增长与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将日益凸显。

   2015年新修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国办发〔2016〕74号),对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做出部署。2017年,广东省《关于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17〕41号)提出加快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 

  一直以来,广州市重视老年教育的发展,搭建“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老年教育网络,利用广州电大开发老年远程教育,依托社区学校和居(村)委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建立以专业老年教育师资为基础、科教文卫等富有知识与经验的退休专业人士以及义工(志愿者)为补充的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规范、协调、监督作用,不断健全我市老年教育发展机制,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新模式,为全市老年群体创造健康有序的学习环境。但资源供给不足、管理体制、各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等制约了广州市老年教育发展,广州市老年教育距离《“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办〔2017〕13号)明确的发展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年教育的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具体建议

  一是健全老年教育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市教育局、市老龄办、市老干局、广州地区老年大学协会的作用,加强老年教育相关部门的协调与资源整合,推进老年教育发展科学化和规范化;对全市老年教育机构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和评估,并结合实际出台我市促进老年教育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老年教育相关制度:包括老年教育的表彰奖励制度、教育机构评估制度、督导机制等。  

  二是优化老年教育体系结构。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的功能定位,提升市级老年大学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区级老年大学的服务指导功能,拓展街镇老年学校对促进社区文化繁荣、文明建设的功能,夯实居(村)委学习点的基层资源汇聚与服务能力;推动城乡老年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坚持“适需性”课程与“引领性”课程的有机融合,开发适合不同层次老年人需求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制定课程、教材等各类学习资源标准,建立老年教育资源库,鼓励多元主体共建共享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创新老年教育形式,推动网上学习、移动学习、团队学习、体验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  

  四是鼓励社会各方参与老年教育。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教育机构服务老年教育: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以不同形式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学校教师和学生参与老年教育的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鼓励个人、社会组织兴办老年教育机构;鼓励企事业单位兴办具有特色的老年教育。促进公共教育资源为老年教育服务:包括博物馆、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中心等社会公共设施参与老年教育,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场所。  

  五是发挥老年教育品牌引领作用。注重老年教育品牌塑造,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老年教育项目;以“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为示范,进一步开展老年素质教育工作,塑造新时代老人;促进宣传平台建设,依托敬老月、老博会等重大活动,在各类新闻媒体上,扩大老年教育的宣传力度,拓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途径,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老年教育事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