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 | |||
标 题 | 关于扩大养老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的建议 | ||
提案者 | 陈云嫦 | ||
情况分析 |
养老问题是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广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9064”目标,96%的老年人会留在社区居家养老。但从专业角度看,现在社区可提供的支持性服务很不足够,特别是对失能、失智老人的照顾,仍然困扰着不少家庭。据统计,至2016年底,我市有老年人口154.6万,其中有重度失能、失智老人3.8万。为了让他们在生命最后阶段有一个有尊严、稳定而安全的养护环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从今年8月1日起,我市试行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简称“长护险”)。参加了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将达6个月以上,经鉴定评估符合条件,可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由指定机构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报销一定的费用。经过几个月实践,这项制度深受失能、失智老人及其家属的欢迎。据统计,截止至2017年11月底,我市受理8批共2493例长期护理需求鉴定评估申请,经评估有2131人可享受“长护险”待遇,通过率为85.5%,2017年8-11月份基金累计支付792.9万元,累计人均支付4242.4元,基金支付率最高达76.4%。 主要存在问题: 一、受众面窄。仅限于参加了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其它人员暂时都不能享受。 二、基金筹集渠道单一。仅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拔,人均年筹资标准为130元,个人和单位暂时不需缴费。 三、服务供给能力有限。目前全市有养老服务机构177家、居家养老服务部149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24个、日间托老机构170个、五保互助安居点136个,但具备资质,具有服务管理经验,能够提供较为稳定的医、养、护服务功能的机构不多,试点选取的29个机构,有25个是养老服务机构,其它机构有专业的服务团队不多,护理人员缺口大,专业性不强,服务供给能力有限。 四、配套政策尚需完善,部门间协作仍需加强。新险种实施,涉及到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财政局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量大,有一定专业技术要求。虽然出台实施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从服务行为、待遇资格、协议定点三个方面推动建立长期护理服务管理机制,但居家护理照顾服务风险高,鉴定评估标准、护理人员执业资格认定、护理责任界定、服务行为监管、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费用结算和控制、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等系列问题,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形成有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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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一、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把本市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保险范围,分步实施,实现制度的全覆盖。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长护险”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可学习借鉴其它城市经验,采取医保金出一点,政府财政补贴一点,自己交一点的办法,拓宽保险金来源。 三、想方设法提高服务供给能力。“长护险”实施,是整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医养结合,康复护理机构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服务监督管理、信息化智慧养老等系列问题。应在原有基础上,加强制度顶层设计,以陪护人员的培养为突破点,学习借鉴青岛经验,给陪护人员给予入职补贴、五年以上工龄补贴或按等级每月给予补贴,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养老护理产业,着力提升服务能力。 四、进一步理顺关系,解决实际操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长护险”推行,最大特点是有前期评估,除建立技术性评估指标外,还需要有一批专业评估员和管理人员,建议增加人社部门人员编制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手不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