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自贸功能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及跨境电商物流履约交付中心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1-16
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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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深化自贸功能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及跨境电商物流履约交付中心的建议 |
提案者 |
民建广州市委员会 |
情况分析 |
一、广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及跨境电商物流履约交付中心的“天时地利”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指出: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广州市委坚决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开放的工作要求,举全市之力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主阵地建设,广州市的全球枢纽型网络城市地位日益凸显,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不断提高,具有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及跨境电商物流履约交付中心的实力、优越条件和现实需求,堪称“天时地利”具备。
在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及跨境电商物流履约交付中心,意味着跨境电商企业在同一保税区内不同进出模式下的商品可交互流通,实现国内外的货物/包裹运抵广州中心,进行仓储、打包分拣、包装分拨后,既可交付给国内企业和消费者,也可交付给国外企业和消费者。从而集聚国内外跨境电商巨头,全球知名品牌及供应链企业进驻,成为全球商品集散中心,最大限度减少中美贸易战给出口企业带来的损失(c端消费者),还可以倒逼国内产品标准和国外趋同,巩固制造中心地位。
广州因商而兴、因海而盛,而今千年商都扬帆再启航,着力打造现代商都。自2013年,广州成为全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2016年入选全国第二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广州跨境电商进出口连续4年居全国第一,广州正在建设成为全国跨境电商中心城市和发展高地。广州在全国率先应用“跨境电商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从审单、查验到放行全程“线上”操作,有力支撑了广州跨境电商发展。海关各类监管区域(场所)、自贸区等特殊功能区域已经实现各类进出口通关模式,包括一般贸易、跨境电商、邮件、快件等货物进出通道日臻完善。据海关数据,2017年广州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值达227.7亿元,同比增长55.1%;广州海关审核验放跨境电商进出口申报清单2.2亿票,近800种商品销往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约2230万国内消费者购买世界各地商品。
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多种模式并存,通关流程差异大
据调研,目前货物进出口通关监管模式共有91种以适应不同的货物监管需求,如此繁多的监管方式也导致进出口环节的通关流程差异巨大。以跨境电商企业为例,目前同一平台上经营的进口商品可能会通过一般贸易(0110)、保税备货(1210、1239)、直邮(9610)、邮件、快件、仓储流转(6033)等多种进行操作,每种的操作流程、申报要素、基本要求、运输方式、申报方式等差异巨大。如果平台企业同时面向海外消费者和贸易商,则意味着所有模式需要进出双向进行操作,那么即便是同一监管方式的货物,进出口操作的流程差异也是巨大的,给货物整体管理、人员素质要求及平台运营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二)不同模式的税制及费用差异大
不同模式的税率不统一,计算方式不统一。税制差异导致使用不同监管模式产生的费用成本也不同。
对平台企业而言,经营面向国内及海外消费者的电商业务,涉及的税率相对较为复杂,在销售端实时结算会带来非常复杂的体验,而如果涉及多形态商品合并购物车等操作,会产生计算及费用等方面的巨大差异,给运营带来很大困惑。
(三)多种模式并存,模式转换困难
相比传统一般贸易的单一形态,随着国际贸易多样化及碎片化的不断发展,对于货物形态及监管模式的统一性要求越来越高。而对于目前国内进出口货物的多种监管模式下,不同模式的互转也会变得比较困难。部分地区虽然实现了比如一般贸易保税仓货物转到跨境电商模式、跨境电商备货模式的货物转到一般贸易进口等方式,但进出口货物之间的互转、一般贸易保税货物及快件、邮件等形态的转变依然存在很大的困难。
如果是如香港的自由贸易港,不会特别认定货物形态,所有货物或物品形态可自由变更,促使平台业务更容易管理。
(四)多种模式并存,监管区域资源浪费
目前为便于监管,监管区域基本以物理隔离为主,分为进口货物保税仓、出口货物保税仓、进口跨境直邮场站、进口快件场站、进口邮件场站等。进出口保税货物、直邮、快件、邮件场所或场所内区域也是物理隔离的。造成巨大的物理区域资源浪费。而目前国内的保税仓、场站等资源在集中的枢纽城市是相对稀缺的资源。
(五)整体管理复杂度过高
在以上监管模式、操作流程、税制差异、物理区域等差异的基础上,致使海关、商检等监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复杂度过高。同时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运营成本、人力资源储备、仓储物流等方面管理复杂度均拉高,继而造成整体消费体验难以有效改善。
(六)对大型交付需求型企业吸引力不高
某些国际性大平台则为了方便性,将亚洲整体分拨中心部署在香港等自由贸易港区域,虽然成本更高、效率较低,但货物的管理等则方便的太多。而国内囿于目前的监管条件,吸引力比较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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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一)成立专门试点工作组进行整体项目推进
整体项目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而整体政策的突破需要海关、国检、税务机构的全面配合及引导推动,单一部门并无太多力量能够推动项目的发展。所以,需要由商务部门、海关、商检、国税、企业等成立联合试点工作组,深入综合研究关检政策以寻找突破点,形成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
(二)划定指定区域先行先试
划定部分区域进行实际性的操作测试。借鉴现有比较成熟的模式如一般贸易、跨境电商备货、直邮等进行无区隔物理区域存放进行互转,通过电子数据及实物查测等方式监管。试点设计各类监管模式的技术、系统、流程方面的调整,同时货物在进出指定区域时的各类流程及操作模式也需要探索及实践。逐步达到可将进出口货物进行混存,并全面实践进出货物互转双向进出等。
(三)全面借鉴香港等地经验深入实践
在试点并形成一定流程后,更加深入的借鉴香港等自由贸易港的模式,对于货物进行指定区域内的完全流动,包括货物形态(大货、包裹)等,税制统一化、申报统一化,进出清关采取如仓单核销等数据管理模式,而非多种监管模式下的复杂操作。
(四)逐步引入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并重点扶持推广
在达到初步试点效果后便可引入国内外知名企业进驻开展业务。在区域内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庞大枢纽基础上将各国来源货物集中管理并快速交付亚洲各国各地,同时享受成本低、效率高、基础条件优异的独特优势。知名企业的示范作用势必会将整个业务模式体系快速推广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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