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网站
关于破解生猪养殖难题提升广州猪肉自给能力的建议
时间:2020-06-05    【打印】 

  广州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内容摘要:受非洲猪瘟疫情、生态环保压力、生猪产业周期性规律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国生猪产能急剧下降。广州猪肉供应形势同样十分严峻。针对目前广州市生猪复产保供存在的复产难、落地难、审批难的“三难”突出问题,我们建议:一是充分认识抓好生猪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压实我市生猪复产保供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生猪养殖责任;三是按照标准化规模养殖体系要求推进生猪养殖生产基地建设;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支持等一系列破解我市生猪养殖难题的建议。

  2019年,受非洲猪瘟疫情、生态环保压力、生猪产业周期性规律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国生猪产能急剧下降,猪肉价格持续快速上涨。2019年10月猪肉价格同比上涨101.3%,影响CPI上涨约2.43个百分点,占CPI同比总涨幅的三分之二。2019年11月上旬(11月1—7日),猪肉市场批发价冲高到52.15元/公斤,是2018年同期(19.45元/公斤)的2.68倍。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部委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纷纷出招,就疫情防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支持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出台了一揽子政策举措,合力形成“组合拳”,全面打响一场关于生猪防疫稳产保供的攻坚战。

  一、我市积极应对生猪稳生产保供给严峻形势

  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数据显示,自2019年9月份开始,我市猪肉出厂价涨幅明显加快,15天左右就先后超过北京、上海。虽然经过一段时间下行调整,至11月22日,我市以52.22元/公斤的出厂价,仍远远高于北京(38.47元/公斤)、上海(37.02元/公斤)的出厂价。

  面对严峻的形势,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广东省关于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恢复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的一系列工作部署,采取一系列管用的工作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狠抓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强化活猪与猪肉调运、生猪屠宰的检验检疫工作,防范非洲猪瘟的传播传染;组织非洲猪瘟生物防控技术培训;加强对各个生猪养殖场疫病防控的指导和监督。二是推进生猪养殖计划落实。出台《广州市现代化生猪养殖推进计划》,细化各有关区至2025年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力争完成今年出栏地产生猪40万头的目标;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加大力度指导各区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制定了美丽牧场建设标准,推动生猪养殖场高标准、现代化、生态化建设。三是千方百计稳定全市猪肉供给。制定《广州市推进建立供销猪肉产销合作应急机制实施方案(暂行)》《广州市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确保猪肉安全、稳定供给;市、区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生猪屠宰、销售企业,赴清远、韶关和湖南永州、郴州等合作城市和温氏食品集团公司开展猪肉产销对接合作,签订猪肉供销框架协议,开展实质性对接。四是强化稳生产保供给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各区政府“菜篮子”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对生猪养殖场用地选址、项目建设、环保手续办理等加强指导服务,优先办理、快速审批。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对供穗白条猪肉进行补贴,保障市场供应。

  二、我市生猪复产保供存在着“三难”的突出问题

  我们在调研和座谈协商中发现,恢复生猪生产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突出的主要有“三难”。

  (一)疫情防控成本高、投资风险高,复产难

  非洲猪瘟疫情出现已近百年,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过非洲猪瘟疫情,到目前仍无安全可靠的非洲猪瘟疫苗,防控主要靠生物安全防护措施。我国的疫情仍呈散式点发生,防控成本高,养殖风险巨大,投资者和养殖者对生猪养殖信心严重不足,农业资本投资意愿不强,养殖场户复养和补栏意愿不强,生猪产能恢复相当困难。

  (二)新建生猪养殖场用地选址落地难

  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格要求,建设用地资源紧缺,以及近年来环保整治,属地政府特别是镇(街)普遍认为生猪养殖污染大、对GDP贡献小、无税收等原因,不乐意生猪养殖企业落户;因生猪养殖粪污的臭味,农村居民对生猪养殖落户抵触情绪很大,造成养殖项目选址十分困难,落地更难。

  (三)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建设手续繁杂审批难

  新建一个生猪养殖场,各类资质审核、建设项目报批报建验收等等,达数十个环节步骤,特别是有的企业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生猪养殖场环保手续要求和排放标准等政策要求不明晰、不统一、不够公开明确等,造成生猪养殖投资企业感到门槛太多,不确定性太多,项目建设推进困难重重。

  三、破解我市生猪养殖难题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抓好生猪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压实我市生猪复产保供责任

  一要充分认识养猪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近20年来,猪肉消费量一直占肉类消费的62%以上;全国每年生猪供应达7亿头、猪肉消费5850万吨以上。按2018年末广州市常住人口1490.44万人、人均年消费34.02公斤猪肉计算,我市猪肉年消费量至少在600万头以上。在最近召开的全国畜牧业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强调指出,要充分认识抓好生猪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生猪生产下滑的教训,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生猪生产,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猪肉市场供应稳定。

  二要充分认识坚持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构建现代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体系是推进我市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机遇。解决严重的土壤板结,地力下降和农业面源污染,有效办法就是遵循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规律,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把生猪养殖场粪污进行资源化处理,转化成种植所需的有机肥与液态肥,实现种植业与养殖业共同发展。

  三要充分认识完成猪肉自给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政治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要求各地区要增强大局意识,把握发展阶段,尊重市场规律,不得限制养猪业发展。近日,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地细化分解三年生猪生产恢复任务目标,抓好贯彻落实。今年,我们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完成省政府下达给广州10%自给率的适量地产生猪养殖生产任务,即2019年全市年出栏生猪不少于40万头、2020年不少于30万头、2025年菜篮子生猪养殖基地年出栏规模目标不少于45万头的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生猪养殖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是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主要责任部门,要主动承担牵头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恢复生猪生产部门协调机构,一是把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省政府出台的生猪复产稳产保供的政策和目标任务,细化为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二是协调推动资金、土地、环保、金融等政策落地落细,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跟踪问效。三是建立严格的市、区、镇三级考核机制,强化各区、镇(街)党委、政府责任担当,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抓好生猪养殖基地项目落地、推进建设工作。

  各区政府是“菜篮子”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的落实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领导为召集人的协调机制,做好“菜篮子”生猪养殖基地的投资主体落实和运营主体落实的工作;要组织区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电力等部门,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间,优先审批办理,为“菜篮子”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的审批手续办理等提供全程指导服务,确保养殖场建设顺利推进,快速见效。

  (三)按照标准化规模养殖体系要求推进生猪养殖生产基地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鼓励支持先进生产设施设备的推广应用,优化调整生猪养殖结构,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健康生态的生猪养殖基地。今明两年要确保全市完成新建9个现代化生猪养殖基地的刚性任务以及其他基地建设任务。

  1.新建一批地产基地。各区务必按《广州市现代化生猪养殖推进计划》要求,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高标准现代化生猪养殖场。在推动小散养殖向规模化养殖转型升级的同时,鼓励符合防疫、环保条件的自养自给自足的农户家庭生猪养殖,以减轻生猪养殖供给的压力。

  2.改、扩建一批存量基地。保护畜禽养殖基础生产能力,一方面鼓励符合环保和防疫要求的猪场升级改造尽快复产;另一方面,学习苏州经验,原则上要确需关停或拆除的规模养殖场按照“拆一补一”落实异地新建。

  3.共建一批域外基地。鼓励本地农业龙头企业到市域外建设畜禽养殖直供基地,将畜产品返销广州市场。

  4.外建一批契约式协议基地。鼓励市、区到生猪主产区签订战略保供协议,扩大活猪、冷鲜肉返穗通道。

  (四)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支持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各区规划新建、改、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提高市场保供自给率;鼓励本地企业到外地生猪主产区建设生产基地、屠宰基地,提高产销对接和供应能力;发挥各级涉农国有企业作用,参与生猪产销一体化建设,尤其是规模养猪场建设。学习苏州先进经验,对各区2020年底地产猪肉自给率进行考核,完成建设任务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

  2.严格按省下发的文件落实和完善用地政策。如文件已明确:生猪养殖用地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要占补平衡;界定生猪养殖用地范围,规模化生猪养殖圈舍(厂区内通道)、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为生产设施用地;优化生猪养殖用地选址,生猪养殖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允许占用一般耕地,并鼓励乡镇政府、农村集体和养殖场(户)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低效闲置土地发展生猪养殖生产。同时,我们还要学习苏州先进经验和采取的有效用地保障措施,如新建和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所需设施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新建猪场原则上要在存量设施农用地内进行调配,确需使用建设用地指标的员工宿舍,办公场地等由建设用地进行足额补平,以满足生猪养殖用地建设整体需求;各区生猪养殖用地指标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调配,按照“定量不定位”原则,在2020年乡村振兴政策用地中进行调拨,建设用地用途明确指定生猪养殖,用地空间由各区落实;各区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新建和改扩建生猪养殖场的空间选址和建设准备工作。

  3.完善养殖保险政策。大力推进我市生猪养殖保险,鼓励设立生猪养殖提标、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偿等险种。学习苏州先进经验,将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金额分别提高到1200元/头和800元/头以及开发探索“养殖场(户)+政府+保险+银行”风险共担模式,保费由市、区、农户按6:2:2比例来分担,提振生猪养殖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