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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鼓励生育政策的提案
时间:2019-12-31    【打印】 
  

十三次会议提案征集

标 题 关于制定鼓励生育政策的提案
提案者 蔡卫平
情况分析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已经三年多。但政策对我国人口形势的积极效果非常有限。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数是1723万人,比2016年下降63万人,比卫计委预测的2017年出生人口下限2023.2万少了300万。其中一孩只有724万。2018年全国人口出生数量仅仅1523万,2019年预计只有1100万左右,已经呈现出断崖式下跌。人口出生数量和一孩占比双双下降,结婚率不断下降。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我国未来每年人口出生数量势必继续下降。
  但是,社会上很多人只看到了中国总人口数量的庞大,而看不到育龄及次育龄女性的比例过低、快速萎缩,也看不到这种萎缩的长期性和走出萎缩的艰难性。这种缺乏人口年龄结构意识的状态,无疑会延缓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从而导致我国丧失将来从人口萎缩中走出的机会。而中央不少的信号释放出来生育政策正在转向。未来,当中国人口萎缩到一定程度,再加以极度的老龄化,势必会出现年轻人口减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有鉴于此,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体现我们广州“敢为人先”的城市特质和“改革创先”的优良秉性,为广州未来的发展争取更多的优秀人口,我们建议提前制定有力措施,在现有框架内,尽可能地鼓励生育。先是在二孩范围内大力鼓励生育;在全面放开生育后,再全面鼓励生育。
具体建议    一、加强妇幼保健的服务能力,降低育儿负担。在医疗保健经费资源中,对妇幼保健服务进行更大力度的倾斜,如对婴幼儿免费医疗等;对于父母任何一方为广州户籍的新生儿,除生育保险以外,额外增加生育费用补贴;对于3岁前的幼儿,可以按月给予每人每月一定金额的牛奶金补贴;
  二、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已婚已育女性员工,给予招聘该类企业税费减免、社保缴纳补贴等鼓励;依法保障女性的就业权益,加强对已婚未育女性、孕期女性、哺乳期女性的特别保护,禁止企业歧视这些女性就业;
  三、增加教育、文化等投入,通过政府自建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加幼儿照料、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和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资源,尽早实行未成人免费教育(中小学和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