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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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规范燃气配送安全管理,提升民生服务水平的提案 | ||
提案者 | 龚元 | ||
情况分析 |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管道燃气作为能源配置的一项基础设施,给市民生活带来便利。但在我市部分老旧小区和偏远地区,管道燃气尚未全面覆盖,瓶装燃气仍是部分市民生活用气、餐饮服务业用气的首选,市场对瓶装燃气的需求量依然较大。 根据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数据,目前我市有瓶装液化气企业29家,加气站40个,送气工9933名,每天配送液化气11万瓶左右,服务用户200万多家(其中工商用户11万多家)。按照《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9933名送气工只能使用人力自行车配送液化气,每天每名送气工配送液化气气瓶数量在10-15瓶(每个气瓶重量在30-50公斤)。 然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供人力自行车骑行的非机动车道数量有限;同时,每名送气工每次的配送量基本上在4瓶左右(总重量120公斤以上),甚至在刮风下雨、烈日寒冬的情况下,仍需日骑30多公里,人力自行车无法完全满足送气需求。目前行业普遍使用私改的二轮摩托车或电动三轮车从事瓶装液化气配送,随着我市不断加大对“五类车”的打击力度,送气工在配送过程中为了躲避执法,不仅分散精力,而且部分还不遵守交通规则,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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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瓶装液化气解决了管道燃气不能到达用户的用气问题,而解决瓶装液化气配送专用车辆问题则是实现液化气安全配送的关键,事关城市公共安全、民生用气安全、送气工人身安全。为此,建议我市允许使用符合要求的电动车从事社区燃气配送服务,同时做好配送安全监管工作。 (一)设立先行试点,探索制定瓶装燃气最后一公里配送专用电动车规范化管理制度。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从事最后一公里末端配送服务”,为瓶装液化气行业推行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车配送提供了现实借鉴。建议设立先行试点,探索管理经验,完善瓶装燃气配送专用电动车管理制度,既充分体恤市民、燃气企业和送气工需求,又兼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配送效率,同时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黑气”配送,促进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一是实施配送专用电动车备案管理制度,按“总量控制、按需核发、备案管理、划区行驶”的总体要求,以车辆绑定备案送气工,统一纳入市城管委管理系统,达到以车管人。二是实施配送专用车辆强制保险制度,建立赔付安全保障兜底机制。三是加强培训管理,提升配送人员职业素质。 (二)加快制定瓶装燃气配送专用电动车标准。 建议尽快由公安、城管、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和瓶装燃气企业、行业组织、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制定统一的适合燃气配送的专用电动车标准(车型可以是两轮、三轮或四轮),从车辆结构、速度、载重、外观、消防、质量等方面入手,保证其安全、稳定、便于统一管理。 (三)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健全协同共治管理机制。 对于燃气配送企业,通过企业信誉考核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违规配送、无社会担当的企业,处以限制发展、市场退出等惩罚;对于配送人员,实施记分、黑名单管理制度,以促进行业自律。同时,全方位加强安全宣传与事故教训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配送专用电动车驾驶人员交通违法监督的覆盖面,鼓励市民、企业举报违规配送行为,以社会力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
关于规范燃气配送安全管理,提升民生服务水平的提案
时间: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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