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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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推进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 ||
提案者 | 黎东航 | ||
情况分析 | 今年,广州北京路步行街被纳入国家商务部开展的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的首批试点名单。北京路步行街历史悠久,文化和商业气息浓厚,但有如下不足值得改造提升: 一是定位与现状差距较大,后劲不足 北京路步行街承载着“千年商都”的彰显使命,有“国际文化交流地、全球企业展示地、世界品牌发布地”的发展定位,但目前的现状是缺少文化展示核心要素,街区定位不准、形象不清,交通体系有待完善,慢行体系没有形成,游客难寻休闲体验,发展后劲不足。 二是品牌文化不彰显,特色不够 缺乏对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文化渗透力差,无法满足当前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周边虽然有很多历史文化资源,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文化历史和商业资源没有形成有效互动,特色彰显不够。同时,旅游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受到极大威胁,如部分传统工艺失传以及民俗表演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一些知名的老字号面临倒闭的困境。 三是产业业态较为低端,活力不足 街区物业呈现碎片化、格子化的出租使用状态,店铺品牌多为快销品,同质化严重,对于潮品和名品引进力度不够,国际品牌缺口较大。步行街出入口两端的品牌、业态风格迥异,形成“跳跃式”布局,产业业态分布不合理,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步行街有关产权单位把租金收益放在首位,忽略文化保护与业态层次,导致业态低端,效益低值。运营管理主体缺乏顶尖商业团队运营经验,步行街活力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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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管理运营 建议建立市、区、步行街三级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改造提升工作,明确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的重点任务、工作标准、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加强考核督办,确保改造提升工作按时有序推进。不断围绕机构、安全、诚信等方面,加强组织保障和规范管理。逐步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提高应急疏散、紧急救助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不断强化步行街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是以公有物业带动产业提升,提升商业质量 北京路市属公有物业占据主体,建议市国资委及相关市属国有企业发挥市属国企经营用房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公有物业为主要抓手,积极淘汰低端业态,改造提升物业设施和立面环境,引入高端国际一线品牌,带动北京路步行街的产业和业态品质提升。 建议推动商户加快创新转型,提高供给质量。发挥广州饮食和商都文化优势,不断丰富步行街业态结构,提升购物、餐饮等传统业态,借鉴体验式、互动式新兴业态,增强个性化、多元化消费趋势,加大力度保护和扶持特色品牌和老字号品牌,积极引进国外知名品牌,不断提升商业质量。 三是加强合力做好资源宣传,助力夜间经济 建议有关部门发挥合力,透过权威媒体和关注度高的平台,不断加大对北京路步行街及附近历史文化景点的宣传和推介力度,不断提高北京路的知名度。此外,建议将附近的中山纪念堂、南越王宫整合进来;将展演活动与旅游区文化内涵相结合,对旅游区内的特色音乐、曲艺类非遗项目进行定点展示;将广绣、广彩等民间工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的宣传中,充实和提高其文化内涵,塑造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岭南特色和广府特色的步行街。同时,推动广州夜间经济繁荣发展。 四是推行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完善交通接驳体系 依托方便快捷的公交系统,在街区中建立统一的步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通过综合设计改善步行交通网络环境,重点规划昌兴街和文德路等以步行优先区域,并将慢行交通系统与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连接起来。学习丹麦哥本哈根的经验,步行区域的范围控制在1km×1km的范围之内,步行区域的周边均匀分布着的公交换乘站、地铁站、渡轮码头以及停车场等,实现步行与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有效换乘。 |
关于推进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议的提案
时间: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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