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协第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网站
关于对高端服务业减税减负的意见和建议的提案
时间:2020-06-02    【打印】 
  

十三次会议提案征集

标 题 关于对高端服务业减税减负的意见和建议的提案
提案者 刘杰生
情况分析   一、现状及问题
  2016年5月1日,中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几年来,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出台,发放了一波又一波减税红包。2018年,国家加大增值税改革力度,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分别下调为16%和10%。2019年,继续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下调为13%和9%。增值税税率下降是对企业的重大利好,减少了企业的经营现金流出,进而可以用节省下来的资金合理安排销售、投资、筹资和研发投入,为企业、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2020年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
  高端服务业的发达程度逐步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以及提升城市未来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广州近年来致力于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提升服务业的层次和水平。2018年10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其中提到,要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端专业服务业优势企业,全面提升我市专业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引领带动作用。2019年11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制定该措施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广州市会计审计、法律、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建筑及相关工程等高端专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加快高端服务业发展,是广州推动现代服务业出新出彩的重要内容。
  纳税是各类企业面临的主要经济负担之一,服务业在营业税下多数适用税率为5%,2016年营改增后适用税率为6%,比营业税税率高出1%。高端专业服务业是人才密集型行业,营业成本主要是人力资源成本,约占总成本的60%以上。按现行法规,人力成本支出不可以作为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而高端服务业的其它各项成本支出能获得抵扣的机会不多,金额也不大。在进项税抵扣额缺少的情况下,增值税实际税负接近于法定税率,增值税的优越性无法发挥,不利于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也与国家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初衷不一致。与此同时,高税负有可能使部分高端服务业企业将总部迁离广州,或者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以达到转移收入的目的。
具体建议    二、意见和建议
  营改增解决了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却未解决企业无进项可抵的问题。破解营改增后高端服务行业的税负不降反升的尴尬,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高端专业服务业能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的机会不多,增值税实际税负接近法定税率,远高于全社会企业平均增值税税负,改革的减税效应受到影响。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当下调税率,这是减轻增值税税负最直接、有效的举措。
  2、对高端服务业增加进项税扣除项目,将人工成本纳入增值税扣除范围。建议将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和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作为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也可以研究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确定阶梯式抵扣的范围。
  3、将高端服务业企业纳入享受即征即退税收政策的范围,根据调研与测算的结果,确定即征即退的税负比例。
  4、核定高端服务业税负率,对实际税负率超过核定税负率的企业发放相应额度的补贴,以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对高端服务业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务负担,形成高端服务行业的税收政策洼地,才能更为有效地推动广州市高端专业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