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征集 |
|||
标 题 | 关于促进我市老年教育发展的建议的提案 | ||
提案者 | 吴惠珍 | ||
情况分析 |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我市老年教育也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市、区多层次的老年教育网络,广州市老年干部大学年招收老年学员3万多人次,办学规模和水平处于全国前列,是全国示范性老年大学之一。但是,同快速攀升的老年人学习需求相比,我市老年教育还存在多方位办学体制落实力度不够、老年教育“一位难求”矛盾较为突出,发展不均衡、向区街延伸不足、老年人就近入学不便,教育形式单一等问题。在此形势下,建议我市将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工作作为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投入、重视基层老年教育等方面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新出彩。 当前我市老年教育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管理体制、办学职责落实力度不够,供需矛盾突出。目前我市老年教育主要依靠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办学,市、区上规模的老年大学(老干部大学)均由市、区老干部工作部门主办,教育部门主要依托电大转型,其他部门办学更是较少。由于管理体制和任务落实力度不够,目前我市老年教育“一位难求”的状况十分突出,广州市老年干部大学报名出现“学位秒光”、摇号抽签等紧张状况。 (二)发展不均衡、区级老年大学建设亟待提升,学员近入学需求不便。目前我市在区级老年教育建设上整体较为薄弱,向街道社区延伸更加不足。上海、武汉等国内城市在构建市、区、街老年教育网络上较为健全,区级老年大学普遍建设规模较大,区域间相对均衡、且较多延伸至街道。 (三)老年教育理论研究还有待深入、教学形式较为单一。目前开展老年教育的理论研究不够,对老年教育的性质、不同于学历教育的特点、方法和形式,老年教育机构的性质,师资队伍的选聘和管理,经费投入机制、老年学员学费收取模式等理论研究不够深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年教育的长足发展。 |
||
具体建议 |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形成教育部门牵头、多方位的办学体制。适时修订《市实施方案》,以更高层级名义出台我市促进老年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为我市老年教育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大力落实由教育部门牵头建设老年大学,组织、民政、文化、老龄等部门配合、其他力量多方参与的老年教育办学体制,缓解老年教育的需求矛盾。积极引导高校、企业开办老年教育并向社会开放。对于企业开办老年大学,从本市财政教育投入总量中固定一块,或者借鉴深圳市经验,通过福彩公益金资助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为它们“补血”。 (二)进一步加大区级老年大学建设力度,完善基层老年教育网络。制订区级老年教育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的办学体制,加强统筹,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门(区教育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同管理的老年教育工作管理体系。市主管部门制定区级老年大学规范学校的标准及评估体系,在教学经费投入、场地建设、设施配置等方面制定标准和要求,促进区级办学规范化、均衡化发展。结合落实《市实施方案》,各区2020年前至少建立一所老年大学,并达到规范学校的标准。对各区老干部工作部门开办的学校,从机构、人员、场地、设施、资金等方面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推动区级老年大学向镇街延伸,为辖区的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 (三)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不断创新老年教育方式。市级老年大学加强老年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区级老年教育机构提供理论指导、示范带动的作用。如重点研究老年教育特点、教学形式,经费来源模式、学员分担方法等,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一些棘手问题。根据老年教育的特点,进一步丰富区级老年大学教育形式。为适应学员“学乐为”的需要,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组织游学、书画摄影作品展等。鼓励老年大学发展各类兴趣文艺团体,积极走出去。 |
关于促进我市老年教育发展的建议的提案
时间:2020-06-05
【打印】
【 字体: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