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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促进广州市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提案
时间:2019-12-30    【打印】 
  

十三次会议优秀提案选登

标 题 关于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促进广州市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提案
提案者 民革广州市委员会
情况分析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香港、澳门在基本法框架下赋予其独立的司法制度,随着湾区建设不断推进,能熟练运用内地、香港、澳门三个法域法律知识并拥有两个或三个法域执业资格的通用型法律人才更显重要。湾区建设作为国家战略,必将发展新经济领域,要求律师对新经济本身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对法律服务提出较高的要求。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也会要求律所要进行资源整合和一体化的管理。故本提案尝试从法律服务角度入手,以广州律师行业为切入点,探讨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加强广州市律师业的发展,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广州法律服务业(律师业)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1、从事传统民商事和刑事类诉讼类业务律师供过于求,而从事重大复杂以及前沿法律业务、专业化律师、涉外律师等相对不足。根据市律协“广州律师986提升计划”,目前广州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背景的律师占广州律师总数不到10%,具有明显专业特长的律师不到30%。2018年司法部公布的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广州61名拟入选,仅占6%。
  2、传统法律服务领域竞争激烈,对前沿法律服务产品和创新服务模式的开发不足,高端和新型法律服务发展滞后,重大复杂和新型法律服务领域业务竞争力不足。广州社科院《广州律师业发展报告》报告,2015年全市律师从事传统民商事诉讼业务占全部业务量65%。近年来广州非诉讼业务增长较慢,2005-2015年非诉讼事务数量平均增长率为5.5%,传统法律服务领域竞争激烈,而在新型高端及细分专业法律服务,诸如证券、知识产权、海外并购重组、反倾销、反垄断、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方面法律服务的专业影响力不足,而导致业务流失严重。
  3、缺乏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律师事务所,难以吸引高端法律人才,导致行业整体竞争力下降,难以形成华南中心的辐射作用。截至2018年5月,广州市共有律所705家,执业律师将近1.4万人。200人以上大所6家(无500人以上所),2016至2018连续三年中国律所十大品牌企业排名(中研网)广州无一家上榜。《中国法律商务》2018年中国法律大奖中,年度最佳律所等大奖广州全军覆没。2018年11月汤森路透ALB公布了本年度中国律所规模30强排名,广州只有“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入榜第21名。
  4、涉港澳及涉外领域法律服务专业化不足,对外资所的吸引力有限。目前我市仅有2家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而深圳2017年就有7家。2017年广州有5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明显低于北京(85)、上海(126)。截至现在,我市仅有6家律所在境外设有8家分支机构,导致提供境外法律服务的数量和营收较低。
  5、政府政策扶持力度较弱。目前,广州尚无专门针对律师业的扶持政策和文件。市政府在2018年9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意见》,其仍然存在条件高,且只对2017年1月日后新设立的律所适用。另外,2012年律师业“营改增”后,规模较大律所税负增加,导致2012年增加小规模的个人所21家,也出现了一些律所“一拆二”的现象。上海市在对律师业实施“营改增”后,及时出台了对律所因“营改增”而增加的税负由市财政承担的政策,按上海市律协的调研估算,上海市财政给上海律所每年月3000万元的财政支持以减少营改增的影响。此外,广州是全国律师业最早实施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地区,也导致一些大型所将业务交由外地分所承揽。
  6、品牌律师不足,律师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有待提升。律师参政议政渠道较窄,目前我市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仅82人(含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人)仅占律师总数的0.63%,武汉2000多名律师却有70个代表和委员。律师的政治社会地位相对较低,不利于提升律师形象和社会地位,也不利于“广州律师品牌”的打造。
具体建议  二、发展广州法律服务业(律师业)的措施与建议
  1、司法行政部门尽快制定对从事前沿法律业务、专业化律师、涉外业务律师的培养、扶持方案,以打造广州的品牌大律师。
  建议市司法局尽快制定具体的《广州市选拨和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对金融、证券、公司并购、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互联网法律业务、涉外法律业务等非诉讼领域的律师制定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方案,如每年选拨50名左右律师到国内外著名大学、培训机构参加专项培训;设立专项资金直接给予高层次律师人才补助。对于引进的国内排名前十所的合伙人律师、获得《中国法律商务》评选优秀律师、司法部人才库内的优秀律师设立专项鼓励资金。
  2、积极开拓高端和新型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不断优化业务结构。
  建议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市律协设立“新业务开发与研究中心”,大力发展非诉讼业务,重点开拓新产业如信息服务业、信息互联网行业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市场。政府加大采购涉外法律服务的力度,并明确政府在采购中优先选择广州本土律所提供法律服。
  3、打造广州龙头品牌律师事务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培育具有全国和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律所。倡导建立跨地域律所集团或联盟,鼓励支持广州律所在省内外和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与港澳、境外律所的联合经营,提升广州律所在法律服务市场的影响。对规模、营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律所,可参照上海等地作法,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
  4、实施适度的财税扶持政策,助推广州律师业做大作强。
  建议参考北京、天津、上海、杭州等地经验,尽力制定适合我市律师业的财税扶持政策,将律师业作为高端专业服务业重要内容给予必要支持,市财政划拨一笔专款,成立律师业专项扶持基金,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律师和律所。对收入高的律师所实施财政奖励优惠政策(重庆:在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中返还律师所作为奖励),对律所因“营改增”增加的税负由市财政承担。
  5、扩展律师参与政府事务的范围,并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
  建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除代理诉讼等传统业务外,应在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收购转让项目、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突发公共事件、信访案件等方面扩展法律服务的购买力度。鼓励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建议在人大政协换届时应增加律师名额或设置界别。
  6、积极争取律师执业保障和便利,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尽快出台我市《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力的若干规定》,以解决律师执业新、旧三难问题。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公检法机关要不断完善网络信息系统和律师服务平台,依法为律师提供案件办理进度以及相关信息查询等必要服务,提高案件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