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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疫情下广州市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协调机制的对策建议
时间:2021-01-26    【打印】 

台盟广州市委员会

  内容摘要:疫情期间广州基层社会治理中有值得重视的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防疫宣传走形式,不专业、不权威、不精确;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划分不清晰;基层政府和驻区单位之间产生职责冲突和矛盾;信息化防疫体系不健全;公众参与疫情防控不深入;基层社区工作人员长期激励不到位等问题。为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机制,项目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带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二是地方政府建立多维度信息披露机制;三是创新宣传机制,强化权威宣传,精确引导舆情;四是推进信息化防疫体系建设;五是建立“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六是建立基层管理人员风险决策容错纠错机制;七是建立基层社区工作人员长期激励机制;八是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疫情防控。   

  一、疫情防治过程中广州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经验
  (一)党建引领是抗疫胜利的组织基础
  疫情防治工作中,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冲锋在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线,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和威信。
  (二)信息数据是抗疫胜利的关键要素
  广州市外来人口数量大、分布密集,在实施封闭管理之前,已经有大量外来人口返乡过年。防疫过程中,详细掌握本地户籍人口、返乡外来人口等动态信息,成为关键工作。
  (三)社会力量参与是抗疫胜利的坚实基础
  疫情期间,街道和社区的工作量陡增,出现了人力、物力的瓶颈。街道和社区一方面日常工作为防疫工作让路,组织动员全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参加防疫,另一方面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加防疫,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扩大了防疫的社会基础。
  (四)协同联动是抗疫胜利的机制安排
  疫情期间,基层部门创新并发挥了协同联动机制的作用,主要形式有:“三社联动”“三方联动”,以及“五长共治”,都是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机制创新的成果。这些社区微治理体制,旨在将社区治理向网格治理延伸,由协商议事向服务管理转型,充分调动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基层公共治理,随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
  二、疫情下广州市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防疫宣传引导不权威、不精确
  第一,疫情突发阶段,政府的防疫政策和防疫措施具有不确定性,街道社区上门宣传时权威性不够,引发居民质疑。
  第二,防疫宣传还停留在供给侧思维上,方式方法较传统,宣传投放不精确,群众关注度不高。
  (二)属地和主体责任划分不清晰
  基层政府辖区内有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驻区单位。基层政府的属地责任和驻区单位的主体责任容易出现矛盾,疫情早期出现属地责任不清,互不配合,造成防疫整体当中出现漏洞。
  (三)信息化防疫体系建设不完善
第一,多个信息系统之间无法互联,形成信息孤岛。
第二,缺乏可靠的疫情管理信息与数据来源。各地初期信息与数据大都陈旧且存在偏差,无法反映真实的人口、疫情、法规等情况。
第三,缺乏疫情风险治理的整体系统观念。基层人员缺乏疫情风险分级管理的知识与能力,难以对疫情进行风险分级评估和及时正确处置。
  (四)公众参与疫情防控不深入
疫情防治早期普遍存在有效预警机制缺失、信息的透明度与可信度遭受质疑、地方政府宣布封城封路的依据不明等问题。
  (五)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不到位
疫情期间,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承担繁重的防治工作和巨大的压力。但是他们待遇较低,人员晋升渠道狭窄,激励机制不到位。
  三、疫情常态化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机制的对策建议
  对于重大突发疫情下广州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带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第一,继续强化党建引领。一是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要提高站位、靠前指挥。二是基层党组织织密“防控网络”,跟社区网格紧密结合,做好监管执法、宣传劝导、人文关怀等工作。三是凝心聚力,推动“先锋表率”,通过各种平台,传播疫情防控的正面信息,树立了党员的正面形象。四是进一步依靠群众、联防联控,实现“党群一心”,提升疫情防控在凝聚党群、服务群众、改善民风上的社会效益。
  (二)地方政府建立多维度疫情信息披露机制
  时间维度上,根据当地的条件,建立24小时或12小时疫情信息披露机制。渠道维度上:建立多手段、多平台信息披露机制。疫情信息不只是在官方网站上披露,也包括群众使用的较多的微信、微博、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纵深维度上,部分疫情信息可以披露到小区管理者层面。内容维度上,披露重症率的变化,方便居民了解被传染后的治疗风险和医疗控制情况;披露新增病例的来源,以便居民判断当地疫情防控的有效性。
  (三)创新宣传机制,强化权威宣传指引
  第一,地方政府履行属地责任,及时、全面、全通道公布疫情信息,既要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又要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第二,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公开防疫具体政策、具体措施,公开透明的防疫措施可以增加人们防疫的信心。第三,多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及时宣传防疫指引,地方政府履行宣传属地责任,媒体履行宣传主体责任,卫生防疫机构履行宣传专业责任,多方各负其责统一行动,才能形成合力。第四,借助市场专业宣传机构,创新宣传机制。第五,宣传教育要具体、具有针对性。
  (四)推进信息化防疫体系建设
  第一,建设全民健康智慧服务友好体系。实现个人、医疗部门、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第二,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健康服务供给主体,所有业务活动形成实时、客观记录,分别向顾客本人公开诊疗记录、传染病防治信息,向卫健委公开医疗过程和疫情信息,向医保局公开合理诊疗过程及收费,实现对传染病的联合防控。第三,就诊顾客作为健康服务需求主体,随时看到每项检查检验收费情况,随时与医务人员进行交流,可以看到医院及自己居住区周围疫情动态信息,有效进行自我保护或隔离。第四,医疗卫生行政机构作为健康服务监管主体,实时对卫健委、医保局、商业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公开健康服务及医疗过程、诊疗收费以及顾客身份信息和通讯方式,及时有效诊疗、追溯或隔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
  (五)建立“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
  第一,编制县(市、区)乡(镇、街)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聚焦疫情期间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职责不清的问题,应该由镇街行使的决策权力、管理权力、执法权力要授予镇街。第二,加强乡镇(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和驻地单位的统筹管理。第三,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暂未列入清单但基层反映存在县乡职责不清等问题的事项,应及时增加到清单中;已列入清单,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不宜列入清单的事项,应从清单中减去。
  (六)建立基层管理人员风险决策容错纠错机制
  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不予问责或免予问责、从轻或减轻问责等情形,实施容错纠错。通过宽容改革发展中的失误错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督促干部履职尽责,避免干事多出错多、不干事不出事的逆向惩罚。
  (七)基层社区工作人员长期激励机制
  第一,对优秀社区工作人员经街道推荐,可报考本区行政、事业单位面向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的招考岗位。第二,有计划地将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纳入街道后备干部或区管干部培养人选,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对在社区工作连续20年以上的社区工作人员,或在社区工作岗位上作出特殊贡献、成绩特别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社区工作人员,给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第四,设立长期服务社区津贴,社区工作人员从事社区工作满6年(两届)以上,享有工作性津贴。第五,积极开展各类评比活动并给予奖励,如全能社工大比武和培训、全区“功勋社工”评选等。
  (八)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疫情防控
  第一,完善各级各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地方政府吸收专业性企业、社会组织等为成员单位,指定专门联系人,使社会组织充分融入联防联控的决策体系和总体布局当中,防疫专业方面的专家参与指导。
  第二,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疫情应对工作的网络平台,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准确地为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提供精准的、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第三,持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