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五次会议征集提案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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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防止高空抛物的提案 | ||
提案者 | 赵鑫 | ||
情况分析 | 一、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高楼相继拔地而起。经济起飞同时也带来不少安全隐患,近年来频发的高空抛物现象越来越多,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2019年6月13日,深圳一五岁男童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砸伤头部,因抢救无效死亡。2019年6月19日,南京一女童被楼上一8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中,造成重伤。2019年7月3日,贵阳某小区7楼掉下灭火器,砸中楼下女子,造成死亡......一个个鲜活的案件沥沥在目,高空抛物也因此被称为“悬在城市上方的痛”和“头顶上的安全”,是社会广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到了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阶段,深究高空抛物频发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居民素质的问题,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充分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 2、房屋外墙、部件老化的没有及时发现,及时进行维护; 3、物业在管理过程中没有尽到很好的提示、监督作用,导致意外频发; 4、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需对肇事者追究法律责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难以追溯到责任人; 5、在发生高空抛物后如何快速有效处理,相关部门没有给出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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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三、建议 1、《民法典》于2020年5月出台,国家对高空抛物侵权事件权责界定已作出明确规定,但大众对新出台的涉及自身利益的法律条文了解甚浅。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幼儿园开始每月进行安全教育,把高空抛物的危害、防范的重点要点给学生讲明并熟记。同时,街道社区及物业公司也要发挥传播者的作用,积极举办各种宣传,标语提示,图文并茂地讲解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及防范意识,杜绝高空抛物。 2、物业公司应把小区安全隐患检查作为服务企业的常态化工作,合理优化小区硬件配置,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加装高空监控摄像头、安装高空防坠网。应定期对房屋外墙、瓷砖,住户栏杆、窗户、空调外机等进行排查维修。街道社区及物业公司应联合做到群防群治,定期走访检查各家各户,做到凡涉及到危险情况必整改。借用旧楼加装电梯的思路,对阳台、窗台等高危地方加装符合安全标准的隐形防盗网的住户给予现金补贴,并做到定期检查维护。 3、随着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生活节奏快,环境变化大,竞争加剧,市民在工作、学业、家庭、情感等方面的压力也不断增大,大大地滋生了抑郁、焦虑、狂燥等精神问题。政府应重视精神问题带来的不良后果,设立心理疏导热线,街道社区应配备心理咨询师,或进入小区,或进入办公区对市民进行心理疏导,并对其进行积极调节、治疗,及时解决问题,防范因个人过激行为导致的不过逆转的事件发生。 4、《民法典》将高空抛物列入违法行为,经过细化和完善后的规定直指高空抛物、坠物“调查难”“取证难”等“老大难”问题,解决了不少曾经的法律困惑。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不能单停留在宣传普法上,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具体流程指引,指导基层干部、物业公司、市民有效防止高空抛物,这样才能让市民更加安心。 |
关于防止高空抛物的提案
时间: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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