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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广州市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建议
时间:2021-01-26    【打印】 

十三届五次会议征集提案精选

标 题 关于加强广州市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建议
提案者 曾纯青
情况分析  一直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近年广州市积极开展实施河长制和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推进排水单元达标、合流渠箱整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治水措施,加快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治水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广州市现有的部分地下排水管道因管道老旧、设计缺陷、施工质量、日常养护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排水管道的渗漏、腐蚀、淤积等病害存在,造成环境污染、道路坍塌和城市内涝。时常发生的道路坍塌事件,较多情况是由排水管网的渗漏掏空道路基础而引起。在此背景下,目前广州市加大力度开展对排水管网系统开展大规模的排查和修复工作,对存在功能性缺陷和结构性缺陷问题的管网进行修复处理。
目前排水管道修复有明挖修复方法和非开挖修复方法两种,非开挖修复由于占地面积小,综合成本低,工期短,对周边环境和地面交通影响较少的优点,已被广泛推广应用。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由于修复工艺和工法种类繁多(非开挖修复种类有土体注浆法、翻转式原位固化法、紫外光原位固化法、水泥基材料喷筑法、高分子材料喷涂法、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垫衬法、碎(裂)管法、热塑成型法、管片内衬法、不锈钢双胀环法、不锈钢快速锁法、点状原位固化法、短管内衬法等),大量的施工从业队伍人员素质参次不齐,未能及时掌握相关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的技术方法等原因,从而引至产生修复质量和效果、使用的材料、施工方式及检验检测的种种问题。
市水务部门近年逐步规范和完善水务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和规定,于2020年5月印发了《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务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和拆除等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推进了针对排水管渠下井作业、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质量安全管理等多个规范和指引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夯实水务工程及设施的质量安全管理。
鉴于现时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的广泛使用,非开挖修复工程逐渐普遍,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议应尽快制定和完善广州市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管理的规范文件。
具体建议  (一)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已有对应的国家标准及国家颁布的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施工验收规程》(T/CECS717-2020)、《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现正修编)、《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等),工程各方均应参照标准规范执行和实施。建议市水务部门制定广州市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管理的规范文件,明确对施工质量、材料、检测等各环节的要求,加强对工程管理的指导。并以此为依据对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施工工艺进行现场监督,确保管道修复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建议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培训,开展对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标准规范的宣贯。鼓励和支持行业机构组织,开展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岗位培训,为行业输送合格的人才。
(三)建议开展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企业的诚信排名,加强政策性的引导,鼓励企业提高管道修复的工程质量。可考虑将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的相关内容融入水务行业的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为实施效果较好的工程项目和企业给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