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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广州农业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时间:2021-01-27    【打印】 

十三届五次会议征集提案精选

标 题 关于推动广州农业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提案者 付伟
情况分析    2020年6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向广州银行机构发放支农再贷款1.5亿元,这是第一笔落地广州的支农再贷款资金,广州金融支农取得新突破。然而,总体来看,当前,广州农业金融支农仍然供不应求,特别是农业供应链金融总体水平不高,金融资源供给规模和结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等需求还不匹配,对标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是农业供应链设施基础薄弱、主体联系不紧,农业生产、加工、仓储、流通、销售等环节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稳定的产供销关系难以形成。
  二是农业担保体系不健全,农业担保、政策性保险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增信、化险作用,但惠及面还不够广泛。
  三是有效降低整体融资风险的多级服务体系还未真正成型,虽然直接服务农业生产流通销售等产业链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正在快速成长,但还没有构建起服务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成熟产业化体系,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一旦出现违约,金融机构往往不具备对质押物进行自主经营的能力,而必须采取委托经营或再次流转方式处置,但愿意“接盘”者很少。
  四是农业动产抵押仍处于起步阶段,农业设施、应收账款、知识产权、销售订单等可抵押动产资源还没有被金融市场广泛认可,估价标准和信贷机制等还不健全。
具体建议    一是鼓励发展利益联结更为紧密的产业联合体(或具有以股权等方式联合性质的公司),探索以联合体(公司)为单位进行授信放贷,联合体内的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小农户等共享信用评级和贷款额度,在保障村集体、小农户权益不受损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有条件的风险共担。
  二是组建市、区两级农业担保公司,调整农业担保政策的支持重点,逐步向合作社、家庭农场倾斜并将其作为扶持主体。
  三是积极培育农村“两权”抵押物违约处置的合法有效机制和社会化产业化服务体系,在金融机构之外,对承接主体适当给予财政补助和政策支持。
  四是有序推进农业动产抵押试点探索,纳入全社会动产抵押登记、管理、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