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五次会议征集提案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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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 ||
提案者 | 刘芳芳 | ||
情况分析 |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推动了中国乃至全球的医疗健康产业的数字革命。5G时代的到来,更是为“互联网+医疗健康”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我市在线医疗已发展多年,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互联网医疗的顶层设计不到位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互联网+’医疗复诊处方流转”,甚至可以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但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信息与定点零售药店的互联互通仍无法实现。 二、在线医疗平台发展不均衡,监管覆盖面不够 目前,在线医疗平台运营模式分为三种:第一类为实体医院网络化模式;第二类为医联体共同线上融合服务模式;第三类为集聚(多点执业)医生资源的互联网平台服务模式。三类平台发展不均衡,建设水平差异较大。特别是第二类、第三类在线医疗平台尚未受到官方监管,准入门槛低,线上咨询、科普未建立规范和标准。 三、基于物联网的智慧医疗应用层次较低 在线医疗主要是通过图文、音视频、虚拟电话等交流互动。对比以往望闻问切(尤其是中医)的诊断模式,“互联网医院”的智慧医疗应用尚不足够,使得患者对线上问诊持有怀疑态度。 四、在线医疗成为老年人群体的就医“绊脚石” 目前,在线医疗非但没有为老年人群体带来便利,反而面临挂不到号、看不了病的窘迫,存在“不懂、不会、不用”的“三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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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一、建立健全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数据共享体系 建立健全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以“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为例,应配套出台有关“电子处方流转”的规范性文件,或是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等互认制度。电子处方的具体流转路径为:“医院--患者--药企/店--患者--快递”,可连接医保信息平台在线进行,具体操作如下:一是患者问诊--互联网医院开处方--患者拿到线上处方(医院承担处方责任);二是患者自行选择线上药店--上传电子处方--线上药店根据电子处方配药(药店承担配药责任);三是患者自行选择有送药资质的快递公司进行送药(快递公司承担派送责任)。以上电子处方路径能促进各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药企等第三方平台高度融合。 二、严把准入关,加大监管覆盖面 进一步加强监督平台的管理和服务,强化监督部门力量,做好日常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一是对第一类在线平台严格把关“入口”,加强统筹规划第二类在线医疗平台、第三类在线医疗平台纳入医疗卫生监管平台,掌握其经营模式是否符合规范、达到要求。二是加强对第三方软件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第三方运输的监管,要保质保量、监管到位,确保药品使用方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可查询、可追溯,全程留痕。 三、鼓励专家坐诊“云端”,让更多群众受益 鼓励三甲医院高级职称专家坐诊“云端”,调动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实现共赢。借助数字化、可视化模式,实现医疗过程智能化、健康管理智能化。例如,依托物联网技术通信和应用平台,实现包括网上诊断、医疗传感设备的互通等智能服务;实行家庭安全监护,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群体,实时得到患者全面医疗信息和当前状态,做出及时的病情判断和处理;支持医生随时随地进行阅片诊断,提高基层医疗诊断效率,使有限医疗资源让更多人共享。加大培养擅长物联网技术的医疗行业技术人才,为推进“基于物联网的智慧医疗应用”的发展夯实基础。 四、加大对老年群体的培训,实现想用、能用 建议由社区或是老年大学组织开展手机培训课程,主要培训内容为微信使用、网上就医、诈骗防范等。另外,加大开发适合老年人群体使用的智慧医疗产品,只需首次使用时绑定本社区的“家庭医生”,便能足不出户就享受到便利的医疗资源。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时间: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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