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五次会议征集提案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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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建议常年将法律政策和公益科普以广告的形式融入到非政府官方的媒介中的提案 | ||
提案者 | 邓方阁 | ||
情况分析 | 时代变迁,我国媒介市场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报纸等实物媒介发展到全民网络时代,媒介在人民日常生活中愈发占据了不可撼动的重要地位。目前,我国的媒介市场以非政府官方的媒介占主导位置,尤其是青少年、中青年更是常关注非政府官方的媒介主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也明确对各类媒体科普相关宣传做了相应规定。然而,在以非政府官方的媒介占主导位置的媒介市场,追逐利润的资本原动力下,更加注重盈利性商业广告为主,几乎不见公益科普类广告。据不完全统计,流量居前十大媒介中,绝大多数为非政府官方的媒介;在流量为王的现今,这些媒介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正在并且持续深入中,几乎见不到公益性广告在显著位置播出。主要原因大致如下: 1、非官方媒介尤其自媒体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追逐利润才是首要任务,不能产生利润的公益性广告自然不被选择;而媒体运作市场化下,政府不能直接干预媒体的经营管理。 2、公益性广告的制作大多流于形式,本身枯燥乏味,难以产生吸引流量的作用,被边缘化是情理之中。 3、公众媒介的社会责任性,没有在法律层面确立,也没有在社会公共意识中形成。 4、法制/科普等公益性广告的内容,需要专业背景,且准确无误,在目前缺乏职责鲜明统筹下,媒介市场的可信度参差不齐,不能解惑群众疑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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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公益广告的发布也是社会责任,所发布的信息,所宣传的内容,都与公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公益广告的支出,也符合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意,是合法合理的开支。在新冠疫情的防控中,在政府带领下,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对抗疫情,政府官方与非政府官方的媒介都积极响应号召,各媒介同心协力在“头条头版”“黄金时段”“热门节目”中,以图文/歌曲/访谈等多种形式,插播与新冠肺炎相关的政策及科学知识公益广告。全民学习国家政策,全民配合国家抗疫,这对疫情的及时控制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希望借着这股热流,把公益科普继续到底,就此提出以下建议: 1、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常年将法律法规政策和公益科普如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应急急救、青少年性安全、医疗卫生常识、各类型常见传染病常识和防护(艾滋病、呼吸道传染病、消化道传染病等)等国家政策和科学知识以广告的形式融入到现代各种热门的非政府官方的媒介中,让围观式的国家政策和科学知识转变成沉浸式的日常知识。促进媒介发挥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规范、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可在广州进行试点,获取足够经验后,再向全国普及。 2、建议设立公益宣传专项资金,由市级公益广告主管部门(或成立公益宣传基金由行业协会托管)专款用于全市公益宣传,各区财政按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各区级公益广告主管部门用于本辖区公益宣传。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公益广告制作发布。 3、由政府统筹公益广告的制作投放,让公益广告的发布更具战略性及一致性,建立健全的公益广告运作机制,至少都应有可操作性强的《公益广告管理指导意见》保障公益广告实施的有效性及合法性。 4、借鉴、运用商业广告的传播技巧来推动公益广告发展,举办大型公益广告大赛,群策群力,让公益广告社会参与度更高,更贴近生活。 5、通过立法,保障参与公益性广告宣传的媒介,获得一定的政策倾斜,从而激发非政府官方媒介的积极性。 6、建立权威的组织,专业评估公益性广告的准确性/可靠性/趣味性,以确保能吸引流量,从而提高参与的非政府官方媒介的市场份额,使劳者有所得,促使更多的媒介投入进来。 |
关于建议常年将法律政策和公益科普以广告的形式融入到非政府官方的媒介中的提案
时间: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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