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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建议的提案
时间:2021-01-27    【打印】 

十三届五次会议征集提案精选

标 题 关于完善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建议的提案
提案者 倪静
情况分析  广州市政协委员、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倪静建议:2017年6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本市禁止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向社会公告;2016 11月3日,广州市政府在2011年相关规定基础上,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穗府规〔2016〕7号),再次明确广州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禁行规定再延五年。
随着人们出行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市电动自行车(简称电动车)近期呈井喷式增长,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我市电动车日出行量已达到460万人次。一方面禁行通告依然有效,一方面电动车已成为重要出行工具,规定与现实不同步,各种问题频发,电动车充电已成为我市家庭火灾重要成因,横冲直撞伤人案件屡屡发生,路面混行,严重影响交通和谐有序,而监管依据矛盾,问题难以解决,法律的严肃性也得不到保证。
具体建议  建议尽快调整相关规定,完善监管制度,保障有序使用。

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法规,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有序
当电动车保有量超过百万,禁行已难以落实,且我市禁行原规定也即将达到5年有效期,建议及时从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实事求是调整相关规定,允许电动车有序上路。对电动车运行开展全方位监督管理,包括生产和销售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骑手资格条件(健康状况、骑行技术、年龄限制等)要求明晰;电动车必须登记上牌才能上路;将电动车纳入交强险、火灾险强制投保范围;对电动车交通违章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屡屡违章纳入社会诚信规管体系等。
二、对快递和外卖行业实行联网监管,阻断随意违章小哥跳槽通道。
快递和外卖是使用电动车运营的主要行业。为了抢单,超速行驶,逆行,边骑行边看手机等危险行为屡禁不止。尽管快递企业也建立了处罚机制,但在人手不足,小哥难请的情况下,处罚往往限于经济方面,难以有效阻遏。建议主管部门对外卖小哥实行联网监管,或者引入黑名单制度,对聘用黑名单人员的企业予以处罚,切断违章小哥在本地的跳槽通道。
三、成立电动车安全基金,提高电动车使用安全保障水平
电动车上路门槛低,体积轻巧,行驶随意穿插行为较为常见,而骑手往往收入不高,肇事逃逸容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有效赔付的可能性比机动车更高。建议规定在广州生产销售电动车企业以及外卖快递行业按生产销售量及登记使用量一定比例计提缴交费用,其他渠道再补充部分资金,成立全市电动车安全基金,对因电动车事故(包括火灾)得不到赔付的受害者予以人道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