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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广急救培训,加快推进AED铺设的提案
时间:2021-01-27    【打印】 

十三届五次会议征集提案精选

标 题 关于大力推广急救培训,加快推进AED铺设的提案
提案者 农工党广州市委员会
情况分析    随着社会发展变迁,心脑血管疾病和意外伤害已成为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最紧急、最严重的是心源性猝死。2020年11月4日至12月1日,广州连发3例心脏骤停猝死事件,都发生在城市地标处。连续的猝死事件,每次都是有人施救,却无器械可救。
  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的人数约为54万,其中90%发生在医院外。一旦呼吸心跳停止,世界公认的“黄金抢救时间”是意外发生后的前4分钟。院外抢救成功的关键有四步:第一时间识别心脏骤停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开始高质量心肺复苏;早期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进行电击除颤;最后是专业急救人员尽快到达现场进行施救。但从目前全国院外抢救成功率来看,却十分不尽人意,即使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存活率也不足1%,而在美国存活率为10.2%,西雅图、洛杉矶等个别地区可达40%-50%,某些地区更是高达74%。
  强化生存链中(见下图)的早期呼叫急救、早期第一目击者心肺复苏和早期AED除颤是改善院外心脏骤停最重要的措施。如果在突发事件的“第一现场”,有受过急救知识训练的“第一目击者”,在“第一时间”实施有效救护,将对挽救生命、减轻伤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现场救护至关重要,必须强化以上三个“一”核心理念。而我们的现场救护已成为急诊医疗服务体系(emergencymedicalservicesystem,EMSS)最薄弱的一环,难以应对当前急救医疗的需求,这必将影响健康广州战略的实施。
  存在问题:
  一、第一现场救护的意识不够
  任何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把危急病人送达医院或医疗急救系统到达现场都有一段漫长的等候期。在此期间,病人一旦出现流血不止,呼吸困难甚至心跳停止等症状,超过医学上“黄金时间”的4-6分钟,便会延误最佳急救时间,造成终身残疾甚至更加严重的后果。所有意外事故受伤人员在送医院前都需要现场救护,但从各地医院急诊室接诊的情况看,能得到现场救护的伤患者不多,普遍缺乏第一现场救护意识,过度依赖专业人员和救护车,坚持先“送”后“救”而不是先“救”后“送”。
  二、有效的心肺复苏普及率低
  目前,国内有效的心肺复苏普及率低,作为合格的第一目击者不足1%,欧美国家则达到30%以上。第一目击者,是指第一个抵达急救现场接受过现场急救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的目击者,任何都可以通过急救知识和技能的规范培训与考核,成为合格的第一目击者。国内缺乏面向公众的规范有效的急救培训,旁观者CPR实施率低。同时,出于担忧等多方面因素,“不会救”、“不敢救”现象严重。
  三、公共场所AED配置严重不足
  AED是提高抢救成功率的重要保证,研究表明,心搏骤停患者4分钟内使用AED除颤可使院前急救生存率提高49%。广州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AED配置严重不足,2020年年末发生在广州市中心地标处的几例猝死事件,就是由于无法找到AED进行现场施救。广州目前即使部分场所配置了AED,但疏于专人的管理和维护,比不上国内的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AED人口数量配比差距更是巨大。如美国在公共场所配备AED数量约为平均每10万人口199台,日本234台。
具体建议    一、大力推广培训第一目击者
  第一目击者现场救护能力是体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和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的标志,普及推广心肺复苏术。在政府政策与资金支持下,利用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的优质资源,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专业协会、医疗卫生机构急救专业的技术优势,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起监督管理职能,大型公立医院发挥主体作用,广泛培训急救导师与公众,多渠道开展全面、持续的急救科学普及。
  培训人员应以警察、消防员、飞机乘务员、导游、游泳场馆救生员、机动车驾驶员及教练、救护车驾驶员、交通民警、学生、军人、大型场所工作人员、大型交通工具工作人员等为主体。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传媒,以及“两微一端”、“互联网+”模式、网络远程教育、移动设备应用(APP)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推广。与教育主管部门合作,深入大、中、小学,将急救知识作为国民必修课程之一。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举办现场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与社区、居委会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强化和规范现场救护的T-CPR,提升救治成功率
  欧美国家已广泛开展电话指导下的心肺复苏,2015年,美国心脏协会首次将电话指导的心肺复苏纳入心肺复苏指南。T-CPR指导的通讯方式可以是传统电话语音指导,也可以是远程视频电话在线指导。视频指导下的CPR比传统电话语音指导CPR质量更高,效果更好,胸外按压明显快于音频指导,按压位置、按压深度更准确,首次通气时间更快。重庆急救中心于2018年正式上线视频急救系统,由急诊科医生或调度员提供在线远程视频指导,目前显示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在急救现场利用电话或可视系统,使专业调度员指导辅助第一目击者评估病情、识别并系统地对疑似心脏骤停患者实施CPR,直到专业急救人员到达患者身边。
  三、加快推进AED铺设,创建移动终端急救平台
  加快推进AED配置进度,将AED配置纳入院前医疗急救布局规划中,让急救设施逐渐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政府专项出资,安排AED的购置、安装、维护及培训宣传等专项资金。制定鼓励政策,支持慈善机构、基金会、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公共急救设施。
  创建移动终端急救平台,集科普培训、志愿者服务、紧急呼救、调度系统与现场救护于一体,实现第一目击者培训、AED定位地图并尽早取得和使用等,提供快速、准确、便捷的院前急救服务等。第一目击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一键呼救平台启动城市急救调度系统,GPS系统定位精准现场位置、导航指引救护车选择最佳路线、可视系统辅助伤情评估、识别并指导报警者实施CPR,有效缩短呼救至得到有力医疗抢救时间,显著提升院前急救效率与抢救成功率。
  四、完善立法,提供法规政策保障
  2017年10月1日,被称为“好人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的第184条正式实施,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建议修订《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将《民法总则》中施救者免责条款的具体实施细则写进条例,鼓励现场目击者进行施救。让第一目击者敢施救,创造社会支持、法律支持、舆论支持的急救环境,让会做心肺复苏术的人在关键时刻敢于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