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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农村“人、户、房、地”一体化 管理平台,助力农村建设规范化管理的提案
时间:2020-06-04    【打印】 
  

十三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选登

标 题 关于建设农村“人、户、房、地”一体化 管理平台,助力农村建设规范化管理的提案
提案者  邓毛颖
情况分析   一、基本情况
  在城镇化的快速进程中,我市农村建设管理相对滞后,出现一户多宅、小产权房、“两违”建设严重等情况。建议的提出是为了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农村“人、户、房、地”的联动管理模式,助力农村“两违”建设查处、规划建设许可和宅基地确权发证,规范农村建设管理,促进农村稳定、和谐发展。
  二、提案提出的原因
  (一)摸清“底数”,建立“人、户、房、地”一体化管理平台,有助于理清农村房屋的现状数据。广州市行政村共有1144条,主要分布在北部和南部区域。2017年,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重点推进村庄规划范围村民宅基地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强化基层政府对村民建房的管理职责,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但长期以来我市农村宅基地发证工作仍相对滞后,目前农村建房底数不清的现象严重,户均宅基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农房和宅基地闲置、违法建设等现象比较普遍。破解农村建房乱象,首先要建立建立“人、户、房、地”一体化管理平台,有助于理清农村房屋的现状数据。
  (二)理顺“机制”,建立“人、户、房、地”一体化管理平台,有助于加快农村建房行政审批。广州市农村宅基地使用和建房面大量广,情况复杂,涉及到宅基地分配资格、用地规划、建设监管、确权登记、执法等多个部门分块管理,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已成为当前农村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受经济利益驱使,乱搭乱建、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广州地区农村建房的规划审批相对滞后,主要原因是缺少“可落地”的规划指导、难以界定“一户一宅”、缺少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等,建立“人、户、房、地”一体化管理平台,理顺农村建房管理机制,核定“一户一宅”,有助于加快农村建房行政审批。
  (三)形成“体系”,建立“人、户、房、地”一体化管理平台,有助于农村建房规范化管理。近年来,广州市在农村建房与宅基地管理方面不断探索,以增城为例,为辅助农村建设管理,在区国土空间管理信息平台中增加了农村房屋信息查询模块,可根据姓名或身份证号查询其名下、户下房屋情况的功能,并落图展示相关信息。虽然增城区农村“人、户、房、地”一体化信息工作已开展相关实践尝试,但准确收集信息存在制约。一是村集体经济成员、“一户一宅”认定没有可操作的实施准则,难以进行建房资格权和宅基地合法性界定。二是农调数据存在部分房屋登记多个权利人、未准确登记权利人的身份证号、无人指认等问题,农调数据有待完善。三是“人、户”信息缺乏实时共享更新,准确地将“人、户”进行关联分析的难度大。建立“人、户、房、地”一体化管理平台,形成农村建房多部门联动机制,有助于农村建房规范化管理。
具体建议   一、完善农村建设管理基础工作,为系统建设提供保障条件。首先是尽快开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统一认定准则,明确宅基地分配及建房资格。其次是根据最新的宅基地管理文件制定“一户一宅”认定细则,开展“一户多宅”核实工作。第三是结合“房地一体”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总登记”的方式将权属信息纳入“人、户、房、地”一体化管理平台。
  二、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推进“人、户、房、地”信息实时关联。协调解决农业农村局、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数据安全问题,建立“人、户、房、地”一体化数据汇聚、服务、更新机制,实现农村人户房地数据的实时关联。
  三、加快建设市级农村“人、户、房、地”一体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该平台全面整合、完善农村户籍人口数据库、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农经权数据库、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等已有资源,实现“图-地-房-户-人”关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