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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疫情以来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提案
时间:2020-08-11    【打印】 

十三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选登

标 题 关于解决疫情以来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提案
提案者 何五元
情况分析   在市委、市政府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广州营商环境改革近年来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打造出了广州招牌,政府服务企业意识,与企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越来越清晰。但与此同时,在深入企业的调研中发现,企业对营商环境改善仍存在感知不明显的问题,尤其是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小微民营企业的难点、痛点,亟待解决。
  按照市委书记张硕辅同志对政协委员履职提出“四求”,要求新、求实、求变、求解的要求,我就今年疫情以来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进行了相关调研,以期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老大难问题”求新、求实、求变、求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微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
  疫情以来我市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压力普遍急剧加大,根据近期两份权威部门的网上问卷调查及书面调研、走访座谈情况,疫情明显加大了小微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困难,而现有的金融政策尚未充分发挥预期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短缺的问题严重。问卷调查显示,年初以来49.6%的小微企业经营亏损;72.9%的企业表示有融资需求,账上资金不足3个月的企业达57.4%,不足1个月的15.4%,47.%的企业表示还有3/4以上的资金缺口无法填补,表示已筹足资金的仅7.4%。
  (二)首贷难、批贷难的问题突出。75.2%的受访者表示,首次获得货款是在企业成立3年以后;32.3%表示向银行申请贷款耗时在2个月以上。广州一家旅游电商龙头企业反映,公司原有2亿元银行授信,但疫情期间因经营收入锐减,银行未予放贷,经多方争取才获得另外两家股份制银行2000万元的贷款。有银行反映,政策性再担保机构的审核比商业银行还谨慎,要花月把甚至更长时间。问卷调查显示,44.%的受访者表示融资难度与疫情发生前无明显变化,还有34.6%表示难度增加,表示难度降低的仅20.4%。截至4月末,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虽然增长44.2%,但增速不及民营企业贷款整体增速(99.8%)的一半。
  (三)融资成本偏高的问题明显。问卷调查显示,小微企业从商业银行融资的综合成本大多为5-8%,民间借贷及担保、信托等渠道融资成本超过10%。38.3%的受访者表示融资时支付了附加费用,费用类别主要是咨询费、增信服务费、以贷转存等。而另一个导致融资成本高企不下的原因是续贷时的“过桥贷款”。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续贷更难,目前经济下行期再加疫情肆虐,这一问题更是难上加难。
  (四)政策获得感不强的问题存在。调研中发现,仅有1/3的受访企业对融资政策表示了解且有帮助。普惠金融政策宣传的渗透率不高,政府和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16.79%的企业不了解银行机构推出的普惠金融措施。例如疫情期间银行机构推出的“战疫贷”“云义贷”“复工贷”等产品,表示听说过的受访者仅20.0%,使用过的仅7.0%。
  (五)融资补偿机制缺失的问题难解。调研团队发现,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如果没有相对应的补偿机制为保障,就很难从政策层面缓解融资难的问题,这是导致银行不敢贷、不愿贷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微众银行直通银行部总经理公立认为,同样的成本,同样的材料,中小企业的小金额贷款明显对于银行而言是不划算的。与此同时,在银行的风险管理体制里,不良贷款会导致问责、处罚,这使得银行信贷人员贷款给风险更高的中小企业更趋保守。调研中,不少金融机构人士反映,目前针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仍不够完善。
具体建议   二、“求解”融资难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发挥市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作用。一是加快整合信息资源,推进构建一个以金融征信系统为主体,行政管理征信和商业征信系统为补充的层级化体系。二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完善失信惩戒机制,让银行能贷,愿贷,敢贷。三是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针对风险补偿资源分散问题,将符合条件的担保基金、信保基金、风险池基金等改组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原来散落分布的担保机构凝聚成有机整体,形成数量合理、功能互补、政府主导的多层级担保体系,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加快建立小微企业紧急救助机制。一是建议市财政局牵头借鉴北京、上海、重庆、武汉等地设立企业纾困基金做法,釆取“纾困基金+股权投资”“纾困基金+担保机构”等模式,建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补偿奖励机制,将金融资源更多地向小微企业倾斜。二是建议设立并完善广州市民营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打通民企纾困最后一公里。在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产生续贷需求时,由该基金先帮企业垫付此前贷款,垫付之前,银行与转贷基金发生联系并提前处理完银行续贷流程。三是建议市政法委会同法院、司法等部门,加强研判、制定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小微企业倒闭破产潮,完善小微企业债权债务纠纷司法救济机制,探索建立小微企业破产保护机制。
  (三)夯实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责任。一是建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市金融局指导督促辖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为当地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任务要求,合理让利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清理融资中间环节不合理收费,并落实从业人员尽职免责正向激励政策,降低普惠贷款利润考核权重,努力提高小微企业融资可及性。二是建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政策性担保、再担保机构按照“微盈不亏”的原则弱化盈利考核,指导督促担保、再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取消反担保要求,改进流程、提高效能,发挥好政策性资金的杠杆作用。三是建议借鉴推广佛山市顺德区企业“金融顾问”做法,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实现无缝对接。依托主动深入企业、往村居派驻的“金融顾问”,顺德掌握了疫情中企业的金融难题和需求,提供“特事特办”的精准服务,及时缓解一些企业的发展压力,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