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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支持民间救援组织发展 构建现代化应急救援体系的提案
时间:2020-06-01    【打印】 

十三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选登

标 题 关于大力支持民间救援组织发展 构建现代化应急救援体系的提案
提案者 赵营
情况分析   广州作为综合性大城市,管辖1500多万人口,需要民间救援组织参与到日常救助活动。通过调研广州蓝天救援协会等组织,调研组发现当前广州市民间救援组织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缺乏民间救援组织的内部建设规范
  一是民间救援组织缺乏统一建设标准。需要拥有有多少人员、什么样的人员能够组成民间救援组织、设备和硬件有什么要求等均未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导致民间救援组织的建设稂莠不齐。
  二是组成人员素质尚待提高。据调查,大部分的民间救援组织成员来自各行各业,技术背景、身心素质、运动体能各不一样。
  三是民间救援组织运作机制尚需改善。大部分的民间救援组织的向心力及凝聚力很大程度依赖于内部管理者或发起人的人格魅力。
  (二)政府及社会资源支持力度不足
  一是法规政策不健全,合法身份难保证。广州市目前尚未出台关于社会力量如何参与救灾的法规,在上级文件中也未对其合法身份作明确规定,导致民间救援组织在日常工作及救援现场遭受着种种困难与风险。
  二是财政资金支持不足。财政资金支持民间救援组织发展的投入覆盖面有限。
  三是商业保险市场认受性不高。由于法规政策对民间组织定位尚未明确,商业保险市场对于民间救援组织投保并没有相关的产品配套,无法以救援组织名义进行集体投保,救援组织成员投保只能以个人身份购买。
  四是社会支持度不足。由于对民间救援组织认识较少,部分社会大众对民间救援组织存在误解。
  (三)缺少政府与民间救援组织的良性互动
  2016年在民政局的指导下,由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携手广州市慈善会等6家单位联合发起成立了广州市社会力量防灾减灾救灾联盟,但截至目前为止,在广州市的汛期、特大暴雨、台风应急响应等极端灾害下,也未见政府部门与民间救援组织进行联动,未能充分动员民间救援组织参与救援,使得应急救援工作由政府包揽一切,疲于奔命。
具体建议   (一)尽快制定民间救援组织标准规范
  在当前广州市已成立广州市社会力量防灾减灾救灾联盟下,尽快研究对民间救援组织制定相关组织标准规范,明确人员配备数量、相关资质资格、内部制度等一系列硬性指标,指导民间救援组织良性发展,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出现。
  (二)完善民间救援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政策法规
  结合《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加快出台《广州市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明确民间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在救援中的角色及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更多地赋予民间救援组织在应急救援方面的发挥空间。
  (三)加大对民间救援组织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援。对政府举办大中型的活动优先考虑以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由民间救援组织进行承担。对民间救援组织购买人身保险方面,予以政策支持,推动民间救援组织以优惠价格购买保险。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由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定期对民间救援组织进行培训、考核,保证民间救援组织力量可作为应急救援体系的补充,开展合适有效的救援工作。
  三是提供必要的场地及装备供民间救援组织使用。
  (四)形成常态化政府应急救援与民间救援协同机制
  一是将民间救援组织纳入日常政府应急演习中。
  二是参考黄山风景区公共救援与民间救援相结合的经验,试点在广州市郊区森林公园构建公共救援与民间救援制度,对违反规定引致遇险的人员收取必要费用以支持民间救援队伍的救援工作。
  (五)构建信息服务平台,确保沟通顺畅
  结合“互联网+”的大数据理念,构建信息服务与共享平台。
  (六)发挥宣传媒介作用,强化社会认同感
  把宣传推广作为助力民间救援组织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