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姚建明——向“海”要新产业 粤港澳大湾区有比较优势
日期:2024-03-06
编者按:3月6日,《广州日报》刊发《豪情满怀向春天 全国两会·学习笔记》,报道了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民建副主委、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市民建主委姚建明等学习全国两会金句的心得体会。现转载报道内容,以飨读者。
向“海”要新产业 粤港澳大湾区有比较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
新质生产力是什么?如何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这些都是大家需要思考的方向。
粤港澳大湾区面朝中国南海海域,拥有独一无二的海洋生物发现、培育、研究天然禀赋。在发展海洋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国家战略、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前沿研究、粤港澳融合发展和国际化合作等比较优势。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粤港澳大湾区在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时,也存在包括专项研发资金不足、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人才结构有待优化等问题,急需国家层面通盘谋划部署推动。
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出台国家层面的海洋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和纲要,加速海洋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相关法规标准的建立和完善,加大资金和人才培养力度。同时,可以以粤港澳大湾区药品监管创新发展为契机,持续优化海洋生物药物审批和药品申报流程,此外,推动部分与中药属性相近的海洋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保健产品研发和审批的制度优化,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先行先试,成熟后可向全国推广。
在海洋生物提取和合成方面,建议组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物和大健康产业创新联盟,形成以上市许可持证人制度为核心特征的创新药物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创新,探索科技人员长效激励机制的形成,构建多元化的创新生态圈,丰富创新基础,建立三地一体化的产学研平台,探索建立海洋生物医药产品注册审评的三地“互认机制”,实现大湾区区域范围内海洋生物医药药品和大健康产品的互认互通,推动国内海洋生物医药产品的国际注册。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苏赞
来源:广州日报2024年3月6日第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