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一直是政府和代表共同关注的重点问题。一届会议上,学生代表团等提出《迅速进行冬令救济案》(1949.11),市民政局办理后答复:“组织了广州市冬令救济委员会,主要进行了下列几件工作:1.发放无息生产贷款。计共贷出940845000元,受贷户数5803 户。贷款对象,均系贫苦失业工人、贫苦军工烈属、贫苦灾民确实无法维持生活者,一般均经过申请、小组评议、侧面调查、由区府最后批准等手续。这一工作,虽曾遇到匪特造谣破坏,但除少数地区尚有缺点外,一般起了作用。2.成立了3个收容所。自1月13日起至2月份止,共收容了乞丐难民1710人,除介绍职业、遣送回家或送病院治疗者外,现实有人数917人。收容之初,除了给予思想教育外,即审查编组,并从实际劳动中给予改造。现有一个生产大队,人数270多人,经常进行挖沟渠的工作。其余妇女、儿童,主要学习,只做轻劳动,收容所拟于4月份结束。3.遣送难民及救济被炸灾民。本年1月曾通令各区登记返籍难民,因未奉中南军政委员会明令批准,故未大量遣送,3月中旬才正式遣送已登记的难民。迄今为止,已遣送过境及返籍难民共2013人。‘三.三’轰炸(指1950年3月3日国民党飞机轰炸广州黄沙一带一编者注),损失惨重,本局特设立了一个临时收容所,计共收容331人,除部分已资助回乡生产外,现尚有230多人,现仍尽力劝导并资助鼓励他们回乡,其确实不能回乡者,则代解决住屋,并酌予生活费用,令其自立谋生。”妇女代表团提出《请公布房屋租赁条例并严格执行案》(1949.11)后,市政府在1950年初颁布了《广州市房屋租赁暂行办法》,稳定了房屋租赁价格。
关于住的问题,在五届一次会议上,中国红十字会广州市分会、市行政干部学校、市总工会等8个单位提出了《请大量建筑公共宿舍、市府大厦、干部宿舍、平民住宅、工人宿舍、托儿所以便解决住宿及办公与工作由》(1952.12),有22条具体建议,市市政建设计划委员会次年底答复:“目前因为要集中资金进行经济建设,现在不可能也不应当拨出大部财力来大量兴建房屋,只能每年逐步兴建目前急需解决的用房,俟生产建设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时,再行有计划的兴建”。“本市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完成建筑工人宿舍约8000余家。”据《广州市志》记载,l952年,市政府成立了市工人福利事业建设委员会,由朱光任主任,专门负责工人住宅的规划建设工作,在一、两年时问内建成了工人新村、建设新村、邮电新村和一批工厂的住宅,解决了数万群众的居住问题。
建国初期,代表们还想方设法就解决失业问题提出提案,建言献策。如市文联代表提出《准许曲艺工作者茶楼设清唱,以免造成艺人严重的失业现象案》(1952.12),市文化局会同市建筑工程局办理后于1953年底答复:“1.今年初曾派专人调查各大茶楼情况,初步选择延香等l2间建筑较稳固,有防火设备的茶楼拟增设清唱茶座,并经洽请市建筑工程局统一将茶楼建筑物附设演唱的标准酌予放宽,但因各大茶楼对附设清唱茶座的兴趣不大,故未能实行。2.计划将原金殿戏院改建为曲艺场,已呈请上级批核修建经费,预定明年动工,改建后该处可作为曲艺界较大的演唱地点。3.原中华映影院经公安局及我局同意,已于今年8月问改为中华曲艺场,可容纳一部分曲艺界演唱。4.已对一些生活困难的老艺人如貔貅苏、苏小小等进行救济,并继续调查了解本市曲艺工作者的确实情况,在可能条件下给予救济活协助其组织队伍到郊区与农村演唱,另方面并设法招商或由曲艺界投资,增辟固定的曲艺场。5.各清唱场所原则上以钢筋混凝土楼房为限,木楼则以楼下为限,如通道安全,发生事故对疏散无妨碍者可照顾在楼上设唱。”
此外,还有大量提案就市民日常生活问题提出建议,内容涉及婚姻生育、买菜做饭、设托儿所、建医疗站、修“烂马路”、疏“臭河涌”、增设水站、检修电线、修建公厕、鸣炮报时、拆除街道木闸、清理乱葬坟头等等,可以说从生老病死到吃喝拉撒,无所不提,无所不及。
建国初期,有一些提案所提建议未能被采纳实施。主要原因:一是财政经费紧张。这是最主要的原因,许多好的建议,由于财政困难,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只能舍弃,或留待以后办理。当时还对脱离实际的“百废俱兴”观点进行过“批判”,实际上也是无奈之举。如《六二三路沿海改建栏河》案(1952.12),答复称“因经费所限,暂无力兴建栏河”。《请装设电灯及路灯》案(1951.4),答复称“石牌猎德乡距离太远,输电线过长,需用器材多,而线路损失甚大,且多为照明,无工业用电,按电业处业务原则,此种地区暂缓供电。”二是工作人员不足。如《全市各行业及摊贩应普遍推行明码实价,应严格管理及早纠正案》(1951.4),答复称“目前干部不足,故不能组织强有力的检查队进行检查,因此工作做得不彻底是必然的。”三是客观条件所限。如《建议在本市各区增设小型体育场及增建灯光篮球场》案(1952.12),答复称“目前市内空地缺乏,尤以人口密集地方更甚,且因财力所限不能及时办理。”四是情况发生变化。如《关于十字街口建立杉木治安堡垒案》(1951.4),答复称“根据目前的治安情况,没有建立的必要。”五是涉及军事需要。如《开放三巷尾内港》案(1952.12),答复称“该处已作了军用仓库,如开放该码头,来往人客复杂,对仓库管理是有影响的,故我处暂不同意开放该码头。”六是超越本市权限。如《请设中苏自然科学编译馆案》(1950.4),答复称“建议由中央文教委员会出版总署编译局办理。”七是双方认识不同。如《取缔商店招牌悬出骑楼,免碍电线并整顿市容案》(1951.4),答复称“查各大都市均有此种飘出招牌,且有都市繁荣之气氛,经考虑决定保留,一面则加以限制,列入广告管理办法中。”八是建议不切实际。如《成立朝鲜纪念日,制作朝鲜纪念章》案(1951.4),答复称“有关国际问题,暂缓办理。”
1951年10月,市协商会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交了5份提案,分别是:l.《请中央人民政府向苏联及东欧新民主主义国家统一采购我国工业必须的原料销售全国各地,以利发展事业案》;2.《建立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检查制度案》;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党派代表名额,民革、民盟与领导党人数比例相等,请酌予整改,以示尊重案》;4.《发动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华侨爱国分子、工商业家,以统战形式联合举办工商企业、报馆、学校等各种事业,以扩大和巩固统一战线案》;5.《请政协全国委员会电世界和平理事会表示中国全体人民坚决反对美帝国主义一手包办的旧金山会议所签订的“对日和约”及武装日本案》。同时,市协商会还与省协商会联名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交了1份提案.这份提案的案由是《厉行增产节约,严防浪费国家资产,在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运动,消灭发展生产障碍,掌握和提高技术,发挥生产潜力,发扬艰苦朴素传统,藉以加强国防及经济建设力量,争取抗美援朝最后胜利》。对于广东省、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提交的提案,全国政协常委会十分重视,将《建立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检查制度案》(编为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79号提案)和《厉行增产节约,严防浪费国家资产,在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运动,消灭发展生产障碍,掌握和提高技术,发挥生产潜力,发扬艰苦朴素传统,藉以加强国防及经济建设力量,争取抗美援朝最后胜利》案(编为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分别提交到l952年1月5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兹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提案情况的报告》(《政协提案工作资料汇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10月第l版,第59页)中关于《建立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检查制度案》的内容抄录如下:
5.提案第79号
案 由:建立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检查制度。
提案人: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处理情况:1952年1月5日经本委员会第34次会议决议:“向政务院建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协商委员会得在一定时期,分别邀请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机关统战_Y-作的人员,报告各该级政府机关统一战线工作,并得于必要时派员参加各级政府机构统一战线工作的检查。”并于1952年2月21日以全字第64号函,抄附提案,请政务院考虑见复。嗣经政务院同意此项建议,并于3月26日以政字第27号通知,请中央人民政府各委、部、会、院、署、行、华南五省二市、各大行政区、内蒙古自治区、省(行署)、市人民政府及大行政区、省(行署)、市协商委员会认真执行。又于l952年10月6日通知各大行政区、各省、市人民政府检查总结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作出书面报告。
建国初期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其协商委员会的提案工作是非常富有成效的。提案对新生的人民政权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施政决策及推行提供了广泛深厚的民意基础和智力支持,为广州迅速医治好战争创伤,粉碎敌特袭扰破坏,稳定社会,巩固政权,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恢复和发展生产建设及各项社会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广州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下了光辉的历史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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