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提案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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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案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工作中,提案工作机构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采取对策,逐步建立健全提案工作制度。这些制度最初散见于一些决定、通知、提案纸中,后来反映在一些专门的文件中。1950年7月14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召开各区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其中关于提案工作的要求,反映了当时对提案工作规律特点、方式方法等问题的认识。兹录其中第六点如下:

  (六)组织提案整理委员会,由筹备委员及区府工作人员参加,人数五人至七人(区长为当然主任委员),负责提案的收受审查和整理,其原则如下:

  1.除反动的蓄意捣乱惑众的提案外,其余措词文字一般不加删改(反动意见应与个别谈话指明不刊理由)。

  2.提案的刊出与否,由提案整理委员会共同讨论后决定。

  3.同类同一问题的提案,仍应分别刊出。同时提案人必须是经过代表提出才算合法,否则不直接收受。如有个人的提案可动员其交给本单位代表提出。提案照会议中心问题分类,将不属于各类的零碎提案归入其他类。

  关于提案的处理:

  1.一般须要讨论的提案交小组或大会讨论。

  2.不须讨论而应由有关部门执行者应分别交有关部门处理。

  3.不可能办到或应缓办的在大会上向代表详细解释,说明不办或缓办的理由,不应随众附会通过而招致代表对以后会议的失望和不满。

  4.区不能解决的须请示上级解决。

  提案纸于代表确定后发给各代表,提案于会前五天送交提案整理委员会。

  提案整理委员会必须于会前将提案内容整理印出,开会时分发各代表讨论。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提案工作机构还十分注意分析检查工作中一些细节方面存在的不足,为改进工作明确思路、创造条件。请看以下这份文件:

   广州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整理审查经验总结

  

  缺点:

  (一)酝酿组织提案时间太匆促:

  A.没有充分时间去组织和发动,所以提案内容不能掌握中心,不能达到领导上的要求,有些不是中心的问题反提得很详尽,例如要求普遍设立托儿所等。

  B.因为没有充分时间与各提案团体取得密切联络,致提案方法不能按规定办理,一纸数案,有的案由理由办法相混合,增加工作上不少的困难。

  c.因酝酿时间不够,有些单位提案不能深入群众,只收集少数积极群众意见,这算是一种很重要的缺点。

  (二)因提案整理委员会办公地点事前没有确定,收发工作亦没有及早布置分配,致有些提案送往秘书处,有些送研究室,有些送市财委,搞得很凌乱。

  (三)分类方面没有由熟悉各部门工作性质的同志来负责,大部分交收发分类,所以发生很多不恰当的地方。

  (四)不能贯彻集中办公的原则,分_Y-太明确,合作不够。

  (五)编号办法没有及早决定,影响分类凌乱,同时合并提案时不够精细。审查提案工作也做得不够。提议以后仍需分组审查,确实负责。

  (六)赶印提案须经秘书处签字始得落单,秘书处因事不能按时到印刷店查阅时,就耽搁了工作。

  正是由于具有这种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的精神,提案工作机构才能很快掌握工作规律,明确工作目标,适应工作需要,使提案工作不断取得进步。l954年,由市协商会为筹备召开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而起草的《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办法》,可以说是对建国初期提案工作经验和制度的全面总结和规范,为市人大和市政协正式成立后开展提案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兹录全文如下以作本章结尾:

  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办法

  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已定于七月廿二日召开。为开好这次会议,使会议能充分表达人民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具体生活要求,并反映他们对于有关本市生产建设各项措施和地方应兴应革事项的意见,特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拟定提案征集办法如下:

  (一)提案必须结合大会中心议题。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中心议题是:“动员全市人民,全面地转向生产建设,继续贯彻增产节约运动,提高现有社会主义工业,开展手工业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巩固与稳步地扩大国营商业,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贯彻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为完成与超额完成一九五四年的国民经济计划而奋斗。”各单位提案,必须结合上列中心议题,充分进行酝酿。

  (二)提案征集,由各机关、团体单位负责。有代表的单位,由该单位负责人协助代表进行,于大会召开之前,在原单位召集工作干部,或召集所联系的团体、群众,举行各种大小会议或座谈会,结合大会中心议题,在会议上大力进行宣传,充分酝酿,尽量发表意见,集中对提出问题

  充分展开讨论、研究,提出着实可行的具体办法,取得大多数同意,然后写成正式提案,用原单位机关、团体名义,正式向大会提出。

  (三)提案内容,有共同性者,由原单位合并整理,但要保持该提案原意和精神,并将提案单位衔名汇列在一起。如提案内容不属全市性者,或可以由原单位自行处理解决者,尽可能由原单位自行解决处理,不必向大会提出。如有些提案,政府已有明文规定,或已正在执行者,亦可不必提交大会,只须由原单位向提案人加以解释。

  (四)提案整理,必须遵守一事一案、一案一件的原则,内容力求简明,不要一纸罗列数案,以免牵扯,影响分类和整理。

  (五)提案格式(附表)内分案由、理由、办法、提案单位名称、地址等项,一律按照表格填写清晰,如只述理由,无具体内容、办法,作意见处理。

  (六)提案须于七月廿日以前送交大会筹备会秘书处(市府)(封面注明提案字样),以便迅速整理,提交审查委员会审查付印。逾期作为迟到提案,另作意见处理。

  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委员会广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秘书处

  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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