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郑子殷、徐科飞就广州餐饮油烟治理提出建议
日期:2024-09-04
编者按:9月4日,南方都市报刊登《餐饮油烟新规实施一年,仍有两大治理难题待解》,文中,市政协委员郑子殷、徐科飞围绕广州餐饮油烟治理提出建议。现转载相关内容,以飨读者。
早于《规定》实施前建设的不合理烟道应如何处理?
《规定》第十条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同时《规定》也在第十五条对专用烟道的设置进行了规范。
然而,以万科金域悦府C3栋的情况为例,整个商铺专用烟道及净化系统已于合同交付日期2022年9月30日完成相关施工,并取得相关规划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远早于《规定》的正式实施时间。由此来看,烟道的建设与选址已形成“历史遗留问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市民盟法制委主任郑子殷指出,事实上监管部门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油烟排放管道及净化系统的现状、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符合当前环保标准进行评估。不符合现行环保标准的情况,有关部门可以与企业或业主协商,制订合理的整改方案。
广州市政协委员,市民革经济委主任徐科飞则认为,多方共同协商时可寻找整改完成前的过渡方案,如调整排放位置或采取其他措施减轻影响。“针对市内同类‘历史遗留问题’,行政部门应制订过渡政策,体现治理灵活性,给予一定的时间和缓冲期,以便逐步达到规定要求。”徐科飞说。
不过,现有法律法规对油烟净化设备及管道的安装位置没有强制要求,且油烟净化设备及管道的安装属于设备安装,无需单独向住建部门报备,这或许容易成为监管上的漏洞。
取消前期审核,监管部门执法是否因此变“被动”?
有万科金域悦府C3栋的业主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在商铺专用烟道设置并不合理的情况下,放任容易带来高污染风险的餐饮店进驻,监管部门在前期的监管上存在缺位。更有业主指出,从7月末开始投诉油烟污染问题后,生态环境部门需要通过规划部门确定楼栋属性,用了近一个月时间才进入调查询问收集材枓阶段,未免有些“被动”。
南都记者梳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的投诉信息时也注意到,有相当一部分案例涉及油烟直排、噪音扰民、占道经营等监督部门较为容易发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只有通过居民的投诉才最终得以整改解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去年9月回应南都“餐饮店开店前有无前期审核?”的问题时表示,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取消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前期审核手续。目前餐饮店注册和开业前,不需要办理污染排放相关审核手续。该局也于去年12月颁布了《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指引》。
徐科飞表示,有关部门取消一些前期相关审核手续,确实简化了营商流程,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更多的餐饮企业进入市场,促进内需经济发展。但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仅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监管部门能够及时接收和处理举报信息,并组织相关部门、社区和居民共同参与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餐饮企业的环保意识。
郑子殷则认为,对于餐饮店铺的入驻,相关部门应提前介入,在餐饮场所选址、建设阶段就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包括是否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等,从而从源头上减少油烟污染的风险。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与监测,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在线监测系统等,对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文:南方都市报 南都广州调研组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