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徐强就小区公共收益分红的现象发表观点
日期:2026-01-10
编者按:1月7日,广州日报大洋网发表了《发钱啦!广州这个小区给业主分红30万 还有发100万的》一文,市政协委员徐强就小区如何实现公共收益分红、惠及业主,进行了专业分析并给出建议,现转载相关内容,以飨读者。
新年伊始,广州不少小区也进入“发钱”模式。2026年新年第一天,番禺富丽居小区业主群里的喜悦快要溢出屏幕——业委会带着近30万元公共收益分红如约而至,让全体业主在新年伊始收获了最实在、最暖心的新年惊喜。近期,除了富丽居之外,广州其他小区也向小区居民发放分红。天河区旭景家园也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拿出20.7万元分给小区业主。有政协委员表示,尽管现在向业主分红的小区是极少数,但随着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更加科学、透明,未来广州小区业主分红仍有很大的空间。
政协委员:成立业委会是分红第一步 未来小区分红仍有很大空间
广州市政协委员徐强向记者介绍说,小区业主获得分红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他分析说,这些向小区业主分红的小区都有几个共同特点:第一,小区所有事项均由业委会推动,小区业委会运转高效透明。若没有业委会,业主很难将原本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收益收归己有,小区收益更没有可能会交到业主手上,分红也就无从谈起。
徐强表示,广州有数千个小区,但真正能实现分红的是极少数。不过,一些小区也逐渐探索出了让小区公共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好办法。法律上,归属明确的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公共停车位租金等,原则上归属权属于全体业主。现实中,小区公共收益的管控权,都在物业手中。现在实现分红的小区,其收益都来自小区停车场、广告位等,所以,要实现小区分红,首先小区要成立业委会,获得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权。
第二,小区公共收益产权清晰。比如富丽居2020年追回16万元,正是分红启动的关键一步。
第三,小区规模普遍不大,易于管理。从其他小区成立业委会的经过来看,小区若想成立业委会,困难重重。单在流程上,就要经过 “发起申请→组建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大会选举→街道备案”等多个环节。若小区太大,单业主内部表决这一环就是一大阻碍。
徐强表示,尽管现在分红的小区是少数,但这也证明了通过科学、透明的管理,小区公共收益可以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小区居民,广州市住宅小区分红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他提醒说,业主在与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要明确“公共收益归业主”“违规操作的违约责任”,若物业严重违约,可通过业主大会表决更换物业。
来源: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