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发展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制度自信 探索推动基层协商民主的政协路径
日期:2022-12-28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色和优势的新概括,是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的重大突破,深刻阐明了中国式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指引和遵循。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实现协商民主的主平台,理应发挥主导作用。201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强调:“市县政协要把协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聚焦当地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难点开展协商”,“支持政协委员有序参与基层协商,促进政协协商有效服务基层治理。”
一、认清西方民主的狭隘虚伪,坚定发展中国式民主的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的理想和价值追求,但从来就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模式。在东方,民本思想源远流长,《尚书·夏书·五子之歌》曰:“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以民为本”思想内在地要求统治阶级应“通民情、达民隐、申民意”,这些都包含了民主的内核。在西方,从古希腊的城邦时期就开始了对民主的探索,雅典式民主被称为人类民主政治之发轫,采用的是最简单直接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这种民主的实现方式却因低效、无序而导致混乱,而且出现“多数人暴政”,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以及西方哲学的奠基者苏格拉底就因反对直接民主最终却死于民主表决式的审判。民主的价值追求贯穿人类古今文明,但其实现途径和方式却一直在探索变化。在古希腊,柏拉图认为,“人们在理解和实现善的能力是大不一样的”,把民主限定在具备高度理解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人们之间,只有少数人有权享用。其学生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应该让全体公民大家参与政治;安排好执政者轮流退休”,“同等的人交互做统治者也做被统治者,这才合乎争议。”1942年,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书中提出了一个最小化的民主定义:民主就是一种选择政治精英的制度安排。区分民主与非民主的标准就是是否存在竞争性选举。后来,他的这个定义就成为西方民主研究的标准定义。实际上这个定义极大地限制了民主发展的空间,不仅削弱了民主的丰富性,而且破坏了民主的过程性,将民主只限于投票选举。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垄断民主自由的定义,凭借经济、军事、科技等优势在全世界强行推销按照“竞争性选举”的标配来设计的民主制度,试图建立以自由选举、多党竞争、三权分立等美式民主为核心的全球民主模式,同时以民主价值观划线,拼凑小集团,搞阵营分割,或以“民主”“自由”为幌子干涉别国内政,结果不仅造就了大量的空壳民主,而且在很多地方激化了固有的社会矛盾,甚至引发严重冲突,教训极其惨痛。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民主作为上层建筑,本质是一种国家形态,它植根于特定的经济基础并为它服务。近代以来西方资产阶级实行的民主,是资本主义发展与资产阶级政治的产物,本质是维护西方资产阶级利益的制度形态。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中国共产党高举人民民主的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建立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发展框架,为发展人民民主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在这样一个政治力量的领导下,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代表的是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保障的是最大多数人民的权利。与此相比,西方式民主是不同的政党和利益集团为了各自所代表的一部分人的利益而进行的博弈,导致的往往是社会撕裂,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利益遭到忽视。在西方,民主本质上只是一种形式,看似履行了民主的制度和程序,人民实际上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民主权利和实质性的政治权利,既不能决定国家权力的构成与运行,也无法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包含了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丰富权利内涵的、彼此相互融合的民主体系,以全过程的程序和丰富多样的民主形式,实现民主过程的全覆盖、全领域、全周期,使人民能够通过各个领域的民主制度和各个层次的民主形式,共同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实现民主运行多层级、系统化和多样性的有机统一。中国式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普遍性、继承性与中国政治文明特殊性、创造性的结合,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我们要进一步坚定发展中国式民主的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
二、了解协商民主的实践历程,增强推进协商民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协商民主都有着深远的理论和实践渊源。有学者认为,协商民主源于古希腊的雅典,而作为一个系统性的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约瑟夫·毕塞特在其著作《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中第一次提出。但实际上我国的协商民主与西方的协商民主有着本质区别,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是为了弥补代议制民主的不足,以协商民主的方式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体现为分权制衡。我国的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形式,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不断创造和发展而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形成了协商民主的雏形,这个时期的“三三制”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典范。在政权运作问题上,毛主席说过,凡重大问题在开会决定前要提前沟通,进行商量,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再上会。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用“政治协商会议”这种新型的民主形式,实现了协商建国,走向共和,是协商民主在全国实施的开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一次会议的召开就是通过商量完成的,也宣示着正式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49年制定的《共同纲领》是协商的一个伟大成果,在建国初期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我们的国歌、国旗、国号都是充分协商的成果。后来我们又从协商建国,走上了协商治国的道路。特别是我们建国初期的重大问题如五四宪法,婚姻法,土地改革法,抗美援朝,农业合作社,社会主义改造等都是协商确定。社会主义民主一直通过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个轨道在运行。2007年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明确表达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制度得到全面发展。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提出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的协商民主的五种形式。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从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一重大判断,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基本定性,切实落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一战略任务这几方面展开了详细的论述。2015年至2016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及三个实施意见。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协商民主体系,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到“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民主协商实践取得丰硕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从多个维度指出了中国特有的协商民主实践及其模式才最符合中国国情和具备民主的特质,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继续发展协商民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发挥人民政协的特有优势,在推动基层协商民主中探索政协路径体现政协作为
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中特有的统一战线组织、专门协商机构,从诞生之时起就刻上了民主协商的底色。早在1948年8月,中共中央为了顺利召开新政协会议(即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便秘密召集并护送民主党派人士前往哈尔滨开展新政协的筹备活动。此后,民主党派人士和中共代表围绕建国的重大问题开展充分的民主协商。在界别确定、建国程序等问题上,中共中央都接纳了民主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例如在建国程序上,中共中央在“五一口号”中原本提出的程序是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部分民主党派人士建议,新政协即等同于临时人民代表会议,即可直接产生临时中央政府,得到中共中央采纳。可见民主协商就是人民政协与生俱来的底色。
人民政协在开展民主协商方面有着鲜明特色。一是协商形式丰富。涵盖了会议协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议政、远程议政成效显著。二是参与主体多元。汇聚了中国共产党和8个民主党派、56个民族、5大宗教、34个界别、60多万政协委员,丰富的人员构成能在协商民主中最大程度发挥组织优势,增进政治参与。三是协商内容宽泛。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紧扣贯彻国家重要决策部署需要解决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于“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认识不断深入,对于政协协商的地位和意义更为重视,并在此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理论和实践经验。其中,“双周协商座谈会”作为十二届全国政协开始打造的履职新品牌,从2013年10月开始每年举办20多期,以其选题立意高,参与层次高,成果水平高而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成为政协开展民主协商的制度化平台,展现了具有中国特色民主协商实践的独特魅力。
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指出:“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稳步开展基层协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政协作为专门的协商机构和重要渠道,理应利用在性质定位、职能特点、组织构成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中发挥主导作用展现担当作为。
一要把握政协定位职能与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契合点。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专门协商机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这种“亦官亦民”的身份使其既具有官方权威性,又具有民众亲和力,不仅可以自上而下传递国家意志,还可以自下而上反映基层民意。基层治理问题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范畴,有时政府不宜过多干涉,单凭行政手段可能也难以解决,政协正好发挥自身优势,以客观中立的立场搭建平台组织民主协商,消除差异达成共识,更加公正、理性地处理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此外,人民政协囊括了各民主党派、各阶层、各民族、各宗教的代表以及海内外同胞代表,具有广泛性包容性,与基层协商民主主体多元性的要求也高度契合。
二要搭建政协组织架构在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落脚点。政协组织结构完善,从纵向看,从全国委员会到地方委员会有着四级组织体系,近年来,政协将组织建设向基层延伸,在街镇建立了政协委员工作室、联络站等,这是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政协作用的落脚点。从横向看,政协由界别构成,这是政协的组织基础和特色优势,基层政协委员既是各个界别的代表,又直接面对一线界别群众,对所代表界别群众的问题最清楚,组织开展协商民主具备天然合理性,最直接也最有发言权。我们要加强在街镇的政协委员工作室、街道政协工作委员等基层组织平台建设,完善政协委员在街镇一线开展民主协商的体制机制,夯实组织基础。
三要找准政协工作机制在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着力点。首先要注重顶层设计。把组织开展和参与基层民主协商纳入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范畴,对政协委员开展和参与基层民主协商的目标、任务、内容、方式等作出制度安排。其次要注重选好议题。要立足政协加强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的任务要求,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聚焦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选好协商的议题。再次要注重调研论证。确定议题后要搭建平台,组织政协委员、相关利益方代表、政府部门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前期调研、专家咨询、技术论证等,充分听取意见,使之成为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凝聚共识的过程。还有要注重协商与决策衔接。基层协商的过程既是充分吸收有益意见建议的过程,也是让社会公众逐步了解和接受的过程。协商民主制度与公共决策制度相配套,能使决策程序更规范、决策过程更民主、决策结果更科学,也确保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更有效。
四要补强政协委员队伍在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薄弱点。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也是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主力,要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委员队伍的建设。要针对政协委员在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上存在的短板弱项开展培训,提高委员的履职能力。要不断改进政协委员产生的条件、程序、标准,及时根据新兴行业变化增设新界别,如直播带货主播、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兴行业人士也要吸纳进来,增强委员的代表性,发挥界别联系基层各界群众的纽带作用,将政协建设成为尽量涵盖社会各阶层的政治组织。要完善政协委员的考核、激励、退出等机制,确保政协委员队伍信得过、高素质、善履职。
五要理顺政协与党委政府在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交汇点。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党委是领导者,政府是实施者,政协要找准自己的位置,作为开展民主协商的组织者、主导方,要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形成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合力。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进协商民主。要主动与政府派出机构和部门对接,使民主协商的议题与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相衔接,做到给政府补位而不越位。党委政府要支持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并在机构、组织、平台建设和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要加强民主协商与政府工作的互动,使协商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海珠区分会 执笔人:蔡逸冬